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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批評習近平言論 張廣紅被起訴侮辱罪

廣州維權人士張廣紅因轉發批評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而被控「侮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張廣紅Twitter圖片,拍攝日期不詳)

2017年12月28日,江蘇省南通市一帶的民房被當局強拆,變成為一片廢墟。(維權網圖片)

網名「拈花時評」的廣州維權人士張廣紅,因轉發批評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被控「侮辱罪」關押近3個月;他的律師前去看守所探望時,得知案件已移交越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另外,江蘇省南通市民房被當局強拆,有居民受驚一度昏迷。(譚麗報道)

張廣紅因在通訊軟件Whatsapp群組內轉發有關批評習近平「窮兵黷武」的言論,而被當局以「侮辱罪」拘留。他的代理律師隋牡青周五(29日)到看守所探望,他周六(30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張廣紅的精神狀態良好,但由於看守所的環境惡劣,令張廣紅原來在腳上的傷口惡化。

隋牧青說:因為他(張廣紅)的身體不太適應,他的腳上生了一個大瘡,看守所的環境不太好,裏面的環境封閉,病菌特別多。如果有傷口的話,在那裏面都是不太容易癒合的,所以這個是一個麻煩,本來這也不是甚麽大的問題,可是他吃藥也一直都不好,然後愈腫愈大。

隋牧青表示,有深近視的張廣紅,因眼鏡被指不合看守所規範而被取走,導致行動非常不便。而且,張廣紅又患有結膜炎,需要長期滴眼藥水。由於看守所內不允許留有藥物,令張廣紅受到眼睛不適的困擾。隋牧青認為,當局應該會盡一切辦法將張廣紅定罪,這些情況都令他擔心張廣紅。

隋牧青說:根據我的經驗通常會(被判刑),因爲中國是這樣,一旦逮捕通常都會判刑。因為中國的公檢法,它的司法制度是1種絕不認錯的制度,我就很少聼說有人(逮捕後會判)無罪的。而一般侮辱罪(判刑)通常都在1年以內。

關注事件的廣州維權人士郭春平對本台表示,張廣紅事件足以看出當局正進一步封殺民眾的言論自由。

郭春平說:這種現象不是1個個例,在以往國內也有其他的網友,就是轉發了一些圖片,諷刺習近平的圖片,或者轉發一些諷刺習近平的文章而被拘留的。但是這次就是相比以前的嚴重,而且檢察院都已經要審查起訴了,這也比以前嚴重了,這也代表着共產黨對民間的輿論空間控制得更嚴厲了。

張廣紅多年來不停在社交網上發帖批評時政,經常被當局騷擾及約談,並屢次以言入罪,有2次更遭行政拘留,其中數年前因轉發狼牙山「五壯士」的帖子而被拘留。

另外,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及崇川區一帶的民宅,在周四(28日)遭到當局強拆,其中1位居民達建兵的家更被有關人員拆成廢墟,他的妻子王雲霞因為受驚而一度昏迷,在醫院甦醒後亦顯得精神恍惚。

達建兵周六(30日)對本台指出,妻子的精神狀況已有好轉。

達建兵說:她(王雲霞)比剛進來(入院)的時候稍微好一點,我母親就被政府安排在賓館裏面,現在(賓館)還沒有收拾好,因為我老婆還在醫院。(強拆民房)確實不可思議,強拆人員膽子太大了,居住了1家人,不可以這樣強拆的吧。

達建兵表示,當局在2014年曾計劃徵收他的房屋,但被他拒絕。他曽2度向法院提出起訴,雖然都被判敗訴,但目前仍處於申訴階段,不理解房屋為何會被強拆。而當局在強拆之前,甚至沒有發出任何書面聲明。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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