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在江歌被害412天後,總算有了結果。殺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被判20年。
據說,陳世峰當場腳軟,被人架着聽完了審判。而江歌媽媽對結果並不滿意:「對日本法律很失望,對判決結果不接受。」
當事人之一劉鑫發了微博:「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還特意加了感嘆號。
但她的出庭,江歌媽媽一樣不滿意,宣稱回國後會對簿公堂……
Sir昨天聽了參與庭審的記者王志安錄音,大約2小時。
然後沉思良久:
一場悲劇結束了,卻顯然帶着沒有結束的尾音,為什麼?
因為沒人真的從悲劇里走出。
陳世峰
陳世峰年輕的前半生,早有悲劇因子預埋。
他的奮鬥是悲劇。
他非常努力,也知道鑽空子;他有堅定的人生目標,為此不間斷地尋找大腿。
他很善於和老師、領導打交道,能對他上進有幫助的人對他印象都非常好。
在日本,他當着所有人的面叫一個年長的日本女人「日本媽媽」——因為她能在生活上提供幫助。(來源:紅星新聞)
他的三觀有扭曲的部分,連帶他的愛情,都受了很大程度的污染——
陳世峰不止一次在寢室里講過輕視女性的話。
很多朋友眼中的他,受女性喜歡,卻也有着炫耀的嫌疑——拍拖,似乎是一種「證明自己價值」的工具。
大二那年,他打了女友。
江歌案發生後,那位前女友在網上發帖,頭一句是「我怎麼一點也不驚訝呢?」
大二的時候總共相處了不到一個月,半個月的時候就覺得這個人有點偏激於是想分手。
他拽着我就往遠離宿舍的地方拖……我打了他一巴掌,他徹底被激怒了,把我拖到幾步外的樹蔭里,把我踹到條凳上,是的,踹在我的肚子上,說了一句,「你他媽以為你是誰?」然後狠狠給我扇了回去。
劉鑫說:「他喜歡抱怨,他覺得所有的事情都是別人的錯,他憎惡所有人。」
他性格挺陰鬱的
很消極
太消極了
現在僅說陳世峰「壞」與「惡」,結論簡單了。
他是一個以偏激為養料活着的人,一個痛苦、自私交織的人。自視卑微,欲望又與現實極不匹配,對人世的看法黑暗,這些都無法對外人陳說——他的扭曲早有根源。
在別人眼中的「怪物氣質」,又進一步催生了他的壓抑。
從殺死江歌到被逮捕,陳世峰逍遙法外21天。這期間,他在微信上正常聊天。
他大東大學的學長江村說,「有一點毛骨悚然」。
這一切,都反映出他的反社會人格。
而這樣一個病態者,卻造成了一個陽光、健康、無私、可愛的女青年殞命,顯然是公眾極大的憤慨之源。
他在庭審上的種種懺悔,下跪,哭泣,道歉……不諱言,有着表演的嫌疑,他的律師圍繞「刀是誰給的」為他展開辯護,而真相浮出水面後,更顯得他混淆是非(但從人性的角度說句實話,面對死刑無論是誰,很難不去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
於是太多網友為江歌媽媽聲援,希望判他死刑。
死刑與20年徒刑,孰輕孰重?
原諒Sir說一句真心話——各有各重。
死刑不必說,徹底消失。
20年呢?據律師說,日本監獄即使給予緩刑,刑期也得執行完80%。
再出來,他是一個世上最失敗的中年人。
回國?在日本?他都失去土壤,一棒子被打到人生至底。
不說社會生存,他內心的黑洞養成多年,靠自己走出的希望真心渺茫。
何況以陳世峰的性格,再乾淨整潔的監獄,於他也是地獄,他會日復一日咬噬內心,悔恨、仇恨、絕望……這種自我折磨常人無法想像。
可以說,不管你有多恨他,他有多該得到報應,他已經得到了。
他的人生已沒有出口。
江歌媽媽
江歌媽媽,是第二個人生沒有出口的「病人」。
Sir也是狠下心才這麼說,因為只要你跟進過江歌案,就會越來越發覺——
江母,已經成為深陷於負面情感的人。
這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一開始,她仍保持極大的理性與極大的溝通耐性,但隨着劉鑫的不作為,黑洞再一次吞噬了她。
她已經很不容易,很克制,換着誰遇到這等慘事,都會在無數深夜咬牙切齒、失聲痛哭、反覆循環……成為裝載着無邊仇恨、寂寞、痛苦的黑洞。
更何況和女兒相依為命的她。
一個女兒的死,造成三代人的黑洞。
黑洞,是無出口的。
沒了江歌,未來就剩下江母和外婆生活。
那是一種怎樣的未來?白髮人送走了慘死的黑髮人,此後的每一天,只剩煎熬。
如果不給自己製造一些幻想,連一天都難熬:
開庭前,江母每天活在和女兒的虛假互動里,用女兒手機發消息,模仿女兒的口氣,一直保持女兒房間的樣子……
黑洞,又是無畏的。
她連死都不怕,又怎麼會怕辱罵與攻擊,甚至,也不那麼敬畏法律——於她,不判死刑的法律,都是不公的法律。
女兒不在的世界,她只有一個任務,討還公道。
不斷地討還,不斷地討還,直到盡頭。
審判後,江母又有了新動力——
喊話劉鑫:「陳世峰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可是,真有盡頭嗎?
黑洞,好像是無解的。
Sir曾努力站在江母立場思考,卻很難想清楚,在她的主觀里,這件事應該怎麼結束?
在法律能給與的「公道」之外,她要的,恐怕已經說不出口。
她想陳世峰死,可陳如果真死了,這世上反而更少了一個記得江歌的人。陳活着,江歌媽媽好歹會知道,在遙遠的日本,還有一個人在承受罪與罰,陪着她一起受折磨。
她肯定也想劉鑫付出些什麼,至於付出什麼……潛意識裏,只有當事者直接感同身受她的極大痛苦,也許才能稍微換來些許平衡。
所以,不管我們有多想幫她,多希望她能走出來,我們都很難幫上她。諸多國人的溫暖,諸多日本友人在庭外給予她的擁抱,都只是短暫的止痛藥。
江歌在天之靈,一定會號哭不止:
因為除了她復活,世上已經沒人能幫到她的母親。
劉鑫
坦白說,劉鑫是Sir截至今天,越來越厭惡的人。
儘管她不是罪人,甚至也沒有主動作惡。
可對她的同情,永遠不敵對她各種表現的無語。
世事就是這麼諷刺。
冷靜下來一看,偏偏就是這個人,還有着走出這場悲劇的希望。
我們都看得出劉鑫的缺點是什麼,極端幼稚、膚淺,無比自私、冷漠……看問題的視角很狹隘。
即使從做一個社會人的基礎素養來說,她都缺乏解決問題的起碼智慧和禮節。
最近她「勇於發聲」的一次,是微博聲明,強調自己主動出庭作證。
可,她真做到了該做的嗎?
這一場作證,她真的問心無愧嗎?
對,Sir說的就是那一場「我聽不見、我看不見」的口供。
聽完2小時的王志安轉述錄音,除了有感於日本檢察官的細緻入微之外(一次關於門與門鈴的細節問詢,就多達105個問題),Sir的怒氣,竟然一點點升高起來:
即使身為法律的外行,也聽得出劉鑫證詞各種邏輯上的bug,憑記憶隨便列一些吧:
沒聽見。
說自己聽不見門鈴聲,聽不見江歌的求救聲,聽不到門外的爭執聲……
卻聽得見窸窸窣窣的下雨聲。
聽得見警察的敲門和問詢。
推不開。
說門怎麼推也推不開。
但警察到家門口的時候,門把手一轉就開了。
沒鎖門。
劉鑫說門不知是怎麼關的,但肯定不是自己鎖的。
報警錄音里,警察問「你的門鎖上沒」,劉鑫用日語答:「嗨(はい)!」
而庭上她辯解說這個「嗨」,是無心慌亂的隨口作答。
之前的錄音中她還有一句,「姐姐在外面把門鎖了」,但上庭後,她又修改說「記不清了」。
(王志安分析:如果是江歌鎖門,則必須從包里拿出鑰匙,但包中鑰匙一直未取出。況且,遭遇危險江歌還鎖門,不合常理)
沒看見。
劉說透過門上的貓眼,看不見外面有誰,發生了什麼。
可警察在電話問:「摁門鈴是男的?」,劉鑫回答:「應該是男的。」
劉說她不知外面發生了危險。
卻在報警中喊:「快點,姐姐有危險!」「姐姐倒下了,快點!」
沒判斷。
儘管下午陳世峰已經來「騷擾」過,但當晚上案件發生時,劉鑫居然說想不出是誰,只擔心江歌遇上壞人壞事。
……
……
……
真是一次精彩的作證。
儘管有網友說,女性在遇到危險時,的確可能出現慌亂等心理狀況,也會產生不切實際的想像力。
但Sir就是不信她。其他旁聽者,心中也應自有結論。
因為就是在那麼混亂的情緒、那麼差的記性下,劉鑫還是記住了幾個關鍵的、對自己有利的小細節:
報警錄音中她說:「把門鎖上了,別罵了!」
確認錄音時,劉鑫卻說自己說的是鬧,不是罵。
扭轉全局。
法庭上給證詞時,她又解釋說,那句話前面還漏錄了「怎麼」二字——「怎麼把門鎖上了?別鬧了!」
哦,這語法學得精闢,這樣一加,就真不知是誰鎖的門了。
作證,本是為死去的江歌聲討正義,卻變成了劉鑫公開洗白的一次良機。
回來再看她在微博改名,以「證人劉鑫」的大V身份大鳴不平這件事——
《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
兩個感嘆號,仿佛勇士般挺立,勇於面對各路「羞辱她的網絡噴子」。
全文有細節、有條理,記憶清晰。
看完一個感覺,劉鑫明明耳聰目明記性良好,文筆也不錯嘛,怎麼到了關鍵之處就又聾又瞎又記不清了呢?
呵呵,年紀輕輕,兩面為人。
如果這叫「不再沉默」,那真是對「沉默」最大的羞辱。
不再批評了,沒意思。
我們永遠無法批評一個裝聾作啞的人。
江歌媽媽說了,回國還會找她對簿公堂,劉鑫無疑也是擔心的。
但當劉鑫在微博義正言辭地說,要用法律來捍衛權利的時候,她肯定沒想通這一點……其實能保護她的,恰恰不是法律。
就好比能審判她的,也恰恰不會是法律一樣。
因為她不是法律意義下的罪人,未來的道德譴責與公眾壓力,才是她走出悲劇、找到新生活的最大阻力。
很多網友曾建議,要她認個乾女兒,從此陪伴江歌媽媽……這是一種良知的上限,可想而知,對劉鑫,形如坐牢。
而良知的及格線是什麼?
對三者之中,唯一有機會找到人生出口的這位「病人」,最利己的角度又是什麼?
這次出庭作證,其實不僅是江歌一家需要的。
劉鑫更需要,比誰都需要。
不管是面對江歌媽媽,還是媒體大眾,她本可以以此為始,修正之前冷漠自私的公眾形象,嘗試彌補江歌媽媽的傷痕……
面對此前人生積累的性格短板,改變那個依賴謊言為生的自己。
太愚蠢了,是你自己走到了悲劇的出口。
又掉頭走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