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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和朱元璋登基後都大開殺戒 秦始皇為何不殺功臣?

千古一帝秦始皇(圖片來源:網絡)

歷史上有不少皇帝登上寶座的時候都大開殺戒,讓自己的皇帝之路更加「好走」,殺掉一些人可以讓他們「安心」地坐上皇帝的龍椅,不但殺光了自己的反派,而且連開國大臣或者功臣也找藉口一併處理掉,劉邦朱元璋都大肆殺害開國功臣,就連趙匡胤,也通過杯酒釋兵權,把他的開國功臣趕回家了。出人意外的是秦始皇竟然沒有殺自己的功臣,一個都沒有殺。

沒有屠城,沒有殺過功臣

讓人難以想像的是,在秦始皇征討並滅六國的二十多年間,卻少有殺敵斬首的記錄。即便是燕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始皇,當秦軍在攻佔燕國的薊城時,既沒有縱火屠城,也沒有殺害燕國王公大臣的性命。史載,秦始皇不過拿到了燕王派人送來的太子丹的首級而已。而在秦軍攻下其它國都時,也同樣沒有這樣的現象發生,包括《史記》在內的史書,都沒有秦軍屠城、屠殺將軍、大臣和百姓的殘忍記錄,秦始皇反而採取了優撫政策。

秦始皇不僅優撫六國王公貴族,而且厚待秦國的功臣,他在位的三十七年中,沒有殺過任何一名將軍或者大臣。即便大將王翦犯下當殺之罪,秦始皇亦讓其享受榮華富貴,終老天年。王翦的兩個兒子也得到了秦始皇的賞識和任用。這顯然與「暴政」差之千里。

王翦(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另外,出人意料的是,在《史記‧酷吏列傳》中,居然沒有一個秦朝官員入選,反而入選的都是漢朝官員。如果秦朝實行的是「暴政」,酷吏應該比比皆是啊。

秦始皇統一六國,善待開國功臣,沒有殺過任何一個自己的功臣,最主要的是秦始皇有着高度的自信心,他是那幾百年來的老貴族,唯我獨尊,在他的眼裏都能滅掉六國,幾個工程他也不怕。有能力駕馭功臣的秦始皇根本不需要誅殺功臣。

劉邦和朱元璋不同,劉邦與朱元璋沒有任何的軍事才能,窮苦人家出身,江山都是靠兄弟打下來的,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當然害怕被那些功臣搶走,奪了自己的天下,所以劉邦和朱元璋都殺掉了功臣,而秦始皇讓他的功臣們都活了下來。

另外,秦國是一個有着嚴格的法律的國家,在秦國做任何事情都有法律可依,而且歷代秦國的皇帝都非常遵守這套法律,因為他們知道想要統治天下,維護統治一定要靠完整的法律,所以上至天子、文武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守法律,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都要以法律為準繩,一旦越線,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者在當時戰爭頻發的時期,人才非常難得的,尤其是有過戰鬥經驗的功臣,更是千里難求,秦始皇胸懷天下,對於博學多識能助他興國安邦的能臣,秦始皇拉攏還來不及呢,自然更不會輕易地誅殺任何一個功臣。

千古一帝秦始皇,是一位厚待功臣,任用賢良之人,秦始皇剛剛稱帝時,他每天只睡幾個小時,天天忙碌於政事,每天只想着批示公文,如何統一六國,建設國家忙於公務。就連評價他昏君暴君的尉繚都被秦始皇任用為最高武職的國尉,可見秦始皇有着多麼大的胸襟。因此作為秦始皇的臣子根本不用擔心秦始皇會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因為秦始皇不僅有着識人用人馭人的能力,還有着寬廣的胸懷,他的一生始終都是知人善任,用人不疑。

秦始皇(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焚書坑儒」的真相

大概,有人會質疑:難道「焚書坑儒」不是秦始皇暴政?

首先,「焚書」和「坑儒」是兩個不同的事情,「坑儒」以及將它們聯繫在一起的說法最早見於東晉人假冒漢代學者孔安國偽作的《古文尚書》的序中。這說明無論是在秦朝還是在漢朝,都沒有「坑儒」並將二者聯繫在一起的說法。

「焚書」和「坑儒」一個發生在公元前213年,全國統一已有八年,一個發生在公元前212年。

關於「焚書」

《史記》的描述是:秦始皇生日那天,他在咸陽宮擺設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獻酒並頌祝壽辭。《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說「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續漢志》中說:「博士,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也就是說,秦朝的博士制度承沿戰國傳統,他們可以參加國家大政的商討會議。他們的地位很高。

在酒宴上,分管教育的博士周青臣,首先致辭稱頌了秦始皇的功勳。他回顧了秦國的過去「秦地不過千里」,但依靠秦始皇「平定海內,放逐蠻夷」,「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因此「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德」。秦始皇聽後很高興。但博士齊人淳于越卻認為這是諂媚之語,並以商周為例,認為分封制好,提出凡事應師法古人才能長久。

公開厚古薄今,且否定業已實行的郡縣制,而且又是在秦始皇的生日宴會上,淳于越的膽子不可謂不大,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彼時博士們可以各抒己見,言論還是相當自由的。更讓人驚奇的是秦始皇的反應,《史記》的記載是「始皇下其議」,就是讓大家再討論討論。如果是「暴君」,會在這樣的氛圍下容納他人不同的意見嗎?

幾日後,丞相李斯以淳于越食古不化、攻擊新制的理由,上書《焚書令》,反對取法夏、商、周三代,稱「從前諸侯並起紛爭,才大量招攬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應該致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令刑禁」,因此請求始皇下令禁止私人辦學,並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毀。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裏去一起燒掉。不取締的書只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等等。

對於李斯的上書,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但不是「詔曰:可。」這小小的區別大有文章。通常來說,「制曰」只為宣示百官之用,並不下達於普通百姓,而「詔曰」則是要詔告天下。這個頗為中性的批示,既肯定了李斯的忠心,但也暗示了焚書的範圍和程度。

而從漢朝建立後並沒有出現典籍奇缺(除了秦國文書),需要官方復刻、搶救的現象來看,從今天在湖北出土的秦簡看,秦朝時應該並沒有發生大規模的焚書事件。《劍橋中國秦漢史》也認為,秦朝「焚書所引起的實際損失,遠沒有想像的那樣嚴重」,更多的是毀於戰亂。

這也就意味着李斯聽懂了秦始皇的弦外之音,並沒有在全國下令焚書,即便有,也只是在國都咸陽小規模進行的,而且要注意的是博士官署保留的大量書籍並沒有被毀。此外,淳于越本人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從這件事上,我們看到的是秦始皇對儒生的大度和寬容,看到的是他的才智超群,看到的是他對全局的認真審視、對文化的傳承負責的態度,以及其高超的處理藝術。這樣的秦始皇的身上,閃耀的是奪目的人格魅力,哪裏是「暴君」?

關於「坑儒」

《史記》中的記載是有兩個方士盧生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但是他們背後議論指責秦始皇,說他剛愎自用、任人唯親、不重視博士們、貪戀權勢等,所以不想為他煉仙藥(實際上是害怕煉不出來),於是就悄悄逃跑了。

《史記》說,秦始皇知道了這件事情後,非常生氣,派御史審問咸陽的其他方士,結果參與煉丹的方士們相互舉報,犯禁者一共460多人,都被秦始皇下令「坑殺」了,並「使天下知之,以懲後」,意思是將這些有悖君臣之義、欺騙君王的方士們的惡行昭告天下,以為前車之鑑。依據戰國和秦時的用詞習慣,「坑殺」應該是指殺死後坑埋,不許收斂下葬,而非現代所理解的「活埋」。

顯然,《史記》中說的也是「坑殺方士」,而非「儒生」。從秦始皇對待儒生淳于越的態度看,此時被坑殺的的確是欺騙了秦始皇的方士。他們曾告訴他可以煉製不老仙丹。至於是否真的「坑殺」了460名方士,同樣令人生疑,因為這與秦始皇「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相矛盾:難道秦始皇要將自己的「暴行」昭告天下?極有可能,這個數字也是以訛傳訛,或是編造出來的,至於原因還需探究。

無疑,兩千多年來,無數人都誤讀了偉大的秦始皇,讓其千古蒙冤。是時候還原這位偉大皇帝真實所為的時候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網絡綜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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