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李明哲被判五年徒刑 中華民國總統府表示無法接受

作者:
針對判決,台灣總統府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說,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聲明表示:「李明哲因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總統府的聲明指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8日對台灣公民李明哲和中國公民彭宇華「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宣判,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兩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在前一天抵達岳陽到場旁聽判決。李淨瑜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說,「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針對判決,台灣總統府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說,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聲明表示:「李明哲因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總統府的聲明指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民進黨也發表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遺憾,對此判決完全無法接受。聲明表示,此判決凸顯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漠視,傷害其國際形象,也傷害台灣人民情感,更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民進黨呼籲北京當局確保李明哲身心健康平安,保障應有的法律權益,並讓家屬有權繼續探視李明哲,儘早讓他平安返台。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原為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今年3月19日從澳門進入廣東後失聯,五月遭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在湖南岳陽開庭進行審判,他的母親和妻子李淨瑜都到庭旁聽,李明哲對各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當庭認罪。李淨瑜和許多國際人權團體都認為那是不公正的審判,認為李明哲是被迫認罪。李明哲是中國今年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實施後第一個被捕的海外非政府組織人員。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7/1128/1031996.html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