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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不能欠的四種債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那就是親人之間不欠下面這四種賬

第一、不欠經濟賬:

雖然說親人之間應該是不分你我才顯得更親熱,但是我這裏還是套用一句俗語:親兄弟明算賬。親人之間的賬有的確實無法清算,但是有的賬卻不能馬虎,該算的時候還是要算的。算明賬不會造成不和睦,相反糊塗賬時間長了才會造成心裏有陰影。所以,對於金錢和利益,如果我們大家不能做到象孔融讓梨一樣。那麼不妨讓我們在親人之間也把經濟賬算清楚,做到互相不欠經濟賬。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虧欠他們的工錢。這工錢有聲音呼叫。並且那收割之人的冤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

第二、不欠責任賬

人生就是一個大舞台,在親人之間我們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孩子,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兄弟,姐妹……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比如說,作為人子,我們就應該肩負孝敬老人,贍養老人的責任。就不能欠孝敬老人的責任賬。所以作為父母,生兒就要養兒,有對孩子撫養和教育的責任,就要不欠對孩子撫養和教育的責任賬。

作為孩子,有孝順父母,贍養和照顧父母的責任,就要不欠孝順父母,贍養和照顧父母的責任賬;作為夫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有忠誠和寬容的責任,就要不欠忠誠和寬容對方的責任賬;作為血濃於水兄弟姐妹,一奶同胞,手足情深,就有互相扶持和幫助的責任,就要不欠互相扶持和幫助的責任賬。

【箴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申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三、不欠人情賬

和朋友相處,我們不欠人情賬,我們講究「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我覺得親人之間更應該這樣。所以,親人之間,我們更要力求做到不欠人情賬。當然,親人之間的人情帳並不好計算,因為親人之間的付出是心甘情願的,並且付出的時候是沒有想要收到回報的。

正是因為親人的不計回報,我們才要有良心,才更要加倍回報。我們回報的目的也是為了讓家庭減少矛盾,更加和睦。因此,我們要回報父母的含辛茹苦的養育之恩;我們要回報在我們困境之時慨然解囊,無私幫助我們的親人們,我們要回報為了我們的工作,默默支持我們的親人們……當然有的恩德如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終其一生也無法回報,也就是說我們會有無法還完的人情債,「誰言寸草心,抱得三春輝」!那就需要我們盡力的回報,能回報多少就回報多少,另外還需要我們心存感激,把愛的火焰遞下去。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着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他是製造你,建立你的。

第四、不欠時間賬

我們不僅僅哼唱:找點空閒,找點時間,領着孩子《常回家看看》這首歌曲,而且要付諸於行動,要儘可能多的抽空陪陪親人。我們願意讓親人過上好日子,但是親人並不是非要我們衣錦還鄉,光宗耀祖。不是非要跟着我們享受出有名車入有豪宅,穿金戴銀,珠圍翠繞,錦衣玉食的生活。

對親人而言,只要一家人團團圓圓,身體健康,無病無災,和和氣氣的過日子,吃粗茶淡飯也比吃山珍海味有滋味。我們不要等到「子欲孝而親不在」的時候,才去追悔,去痛苦,去撕心裂肺的痛哭。因此我們不要欠親人的時間賬。

責任編輯: 陳柏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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