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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輝:審判日本戰犯的大法官選擇了中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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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飽受摧殘後,梅汝璈因病於1973年離世,終年68歲,其希望完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巨著也未能完稿。在遺憾離世前,梅汝璈是否後悔當初的選擇呢?

左:梅汝璈在東京大審判法官席上。右:梅汝璈東京審判文稿。(網絡圖片)

8月15日是日本投降日,大陸有媒體發文紀念參與東京大審判的中國大法官梅汝璈,稱其「伸張了人間的正義」,其所為不僅是梅姓家族的驕傲,也是其故居梅村的驕傲。

眾所周知,1946年5月,由中、美、英、蘇等11個國家組成的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28名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奉中華民國政府之命,梅汝璈作為該法庭的中國代表法官參與了「東京大審判」,東條英機等7名日本首要戰犯被判處絞刑。在兩年半開庭的過程中,梅汝璈在「法官席位之爭」、「起草判決書」、「堅決死刑處罰」等問題上維護了中國的立場。當時的梅汝璈如此寫道:「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伸張正義」的大法官,卻因一念之差,選擇了追隨中共,其命運也由此註定。

被選中參加東京大審判

1904年出生在江西南昌官宦之家的梅汝璈,其父梅曉春(族譜名梅炳溁)畢業於江西測繪學堂三角科,曾任江西都督府參謀部上校、省議會政治委員、陸軍測量總局副官等職。這樣的家庭為梅汝璈的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教育。

1924年梅汝璈畢業於清華,隨後考取公費赴美留學。在美國期間,先後獲得著名的史丹福大學文學士學位、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在此期間,梅汝璈積極響應國內的國民黨右派發動的北伐。

學業完成後,梅汝璈在1929年回國,先後在山西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復旦大學等任教,還曾任國民政府內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機關的法律方面的職務。

日本投降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決定對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軍國主義分子進行審判。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接到駐日盟軍統帥總部的通知後,開始遴選合適人員。最終,時任復旦大學教授、年僅42歲的梅汝璈被指定為參加審判的法官,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向哲浚為檢察官,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學義任顧問。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乘美國軍用飛機飛往東京。當天,《中央日報》、上海《申報》、《大公報》、《新聞報》紛紛在顯著位置以醒目標題刊登這條重要新聞:「清算血債: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官梅汝璈今飛東京」。

東京大審判捍衛中國利益

東京大審判最先引起爭議的是中、美、蘇、英、法、印、澳等11國法官的座位排序問題。當時,經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亞法官韋伯任庭長,庭長右邊的第一座位屬美國法官,至於其餘座次如何排列,特別是庭長左邊的座位該屬於誰,法官們各執一詞。

梅汝璈認為,「法庭座次應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戰時間最久,犧牲最大。因此,有8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位。」梅汝璈後來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書稿中寫道:「在任何國際場合,爭席次、爭座位不是個人的私事,而是關係到國家地位和榮譽的大事。」

可是,當時因為中國實力很弱,梅汝璈的建議並未被採納。在開庭前一天預演時,韋伯突然宣佈入場順序為美、英、中、蘇、法……,梅汝璈立即表示抗議,並脫去黑色絲質法袍,拒絕「綵排」。在其據理力爭下,法官們進行了最後表決,中華民國國旗插在了第一位。

在審判後期對戰犯的量刑問題上,法官們又產生了分歧。有的主張對戰犯從寬處理;有的不贊同對戰犯處以死刑;還有的則以人道主義為由,反對處死罪大惡極的戰犯。梅汝璈在以大量證據證實日軍暴行後,主張對首惡處以死刑,他表示「如不能依法嚴厲制裁日本戰犯,既有悖於本法庭的宗旨,也違背《波茨坦公告》之精神。」

為了爭取這一判決結果,梅汝璈與各國法官據理力爭,甚至發出不惜「集體蹈海一死,方能謝國人」之音。在其爭取下,11名法官就死刑問題表決時以6票對5票的微弱優勢,決定對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和廣田弘毅等7名主要日本戰犯判處絞刑。

此外,在90萬字的判決書上,留下了梅汝璈寫下的10萬多文字,其將日本的侵華罪行、中國人所受到的巨大傷害留在了記錄歷史的重要文件中。

1948年底,東京大審判結束,捍衛了中國利益的梅汝璈也完成了使命。

選擇中共後逃不過的劫難

回國前,國民政府明令公佈梅汝璈為行政院委員兼司法部長,但梅汝璈因對國民黨政府失望而在東京公開聲明拒絕回國赴任,並前往香港

在香港,因為被中共假象所欺騙,梅汝璈與中共駐港代表喬冠華取得聯繫,並秘密前往北京。從1950年起,梅汝璈長期擔任中共外交部法律顧問、專門委員兼條約委員會委員等。

但很快,除了上上班,一些外事活動中再也見不到他的身影。據中共前外交官厲聲教的回憶文章,他偶爾路過梅汝璈的辦公室,見他不是看書學習,就是看看報紙,「原本軒昂的眉宇間頗有些落寞的神色」。後來,他乾脆班也不怎麼上了。其內心的苦痛非外人所能道盡。

1957年「反右」運動爆發,有着不被中共見容背景的梅汝璈亦受到衝擊,並受到批判。原因是他在一次「鳴放會」上的發言中說過「『章羅同盟』也可以考慮」。而就是這一句,成為其罪狀,隨着章伯鈞羅隆基被毛打成「大右派」,梅汝璈的日子也不好過了,並在外交部被定性為「右派」。

由於梅汝璈的國際影響,在其被打成「右派」後,中共並未將其樹為典型,但其行政級別被降了四級,由全國人大代表降格為全國政協委員。因為其被打成了「右派」,按照當時可笑的規定,一般人不准和右派分子打招呼,梅汝璈同樣在外交部受到了冷落。在此期間,他開始着手撰寫關於東京審判的著作。

文革開始後,梅汝璈遭到了更嚴重的批判。據《南京大屠殺在公眾記憶中的消失》記述,在高中歷史課本都不記入南京大屠殺的前提下,當時他寫的《關於谷壽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遭到了莫須有的指責,被扣上煽動「民族仇恨」、「鼓吹戰爭報復」,還有人甚至從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責文章誇耀侵略者的勇猛,為軍國主義張目,近乎「漢奸」、「賣國賊」等。他也因此被強制要求在外交部內掃廁所,寫外調材料,並被造反派抄家。

當外交部造反派抄家時搜出了梅汝璈在東京大審判時穿過的法袍,以為抓住了他有反動歷史問題的確切證據,並試圖將其燒毀。但在梅汝璈的抗爭下,法袍被保存下來。

結語

在飽受摧殘後,梅汝璈因病於1973年離世,終年68歲,其希望完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巨著也未能完稿。在遺憾離世前,梅汝璈是否後悔當初的選擇呢?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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