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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橫空出世

市場矚目的第五次金融工作會議7月14日至15日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及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

自1997年11月中國召開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起,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循例召開,定調未來五年金融業的發展方向。

據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報道,會上,習近平指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

會議並未提及該金融穩定委員會的職能和負責人。不過,央行主導宏觀審慎監管職能的這一方向非常明確。

7月15日晚,一位體制內權威專家在某證券公司宏觀內部會議上指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不僅僅是監管機構,而是涉及「穩定發展」的職能,更是主要針對一行三會在金融分工上的問題,促進監管協調,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因此,該金穩委跟現有的存量部門如不會有相應交叉。至於該委員會如何具體開展工作,相應人事安排都是「下一步的事」。

有人問道:「未來央行加息與否,會否向該金穩委匯報?」該專家回應道,「貨幣政策調整肯定涉及到金融穩定發展的問題,從職能來講,這個委員會要參與貨幣政策的決策」。

中銀國際策略指出,此次金融工作會議正式在國務院層面確立了金融監管的常設協調機制,成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處置金融風險,這對統籌金融監管、補齊監管短板、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回顧過往,五年一度的金融工作會議已成為中國金融業改革的風向標,前三次會後均推出了相關的機構改革等重大舉措:第一次會議的主題是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彼時中央財政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注資四大行,四大行剝離了1.4萬億元的不良資產給新成立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第二次的主題是加強金融監管與國有銀行改革,加快推進四大行改革上市,銀監會也在此後成立;第三次的主題是深化銀行改革,期間農行改制、國開行商業化,被視為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標誌性事件的中投公司成立;第四次會議中,「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成為重點,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金穩委」是什麼?

近年來,多位專家就設立國家金融協調委有過建議,從這些建議中或可一窺該委員會的發展方向。

比如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黃益平指出,中國現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主要缺陷在協調方面,建議在「一行三會」之上建立一個直接由國務院領導主持的「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不是簡單的協調單位,而應該是一個決策機構。除了「一行三會」的主要領導,這個委員會還應該有專職的領導以及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研究團隊。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時任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的全國人大代表周學東建議,為保證金融穩定委員會的權威性和統一性,借鑑國際經驗,並參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架構,建議由國務院領導擔任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主席,人民銀行行長擔任金融穩定委員會副主席,成員單位包括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監管機構、財政部、發改委、商務部、外匯局等部門,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公安、宣傳部門參加,以便統一行動,對威脅金融穩定的金融犯罪行為進行有效打擊。

周學東還建議,鑑於央行「最後貸款人」的職能,將金融穩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分管金融穩定工作的副行長擔任辦公室主任。金融穩定委員會下設由成員單位不同層級人員參加的子委員會,具體負責推動相關工作。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定位應是常設的決策議事機構,而非簡單的協調機構,對涉及我國金融穩定的重大事項(包括貨幣政策、監管標準、監管規則、危機處置、責任劃分等)進行研究、協調,具有一定的決策權和建議權。

央行主導宏觀審慎監管

從2015年夏季「股災」以來,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就成為金融改革的重要議題之一。

今年3月10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全國「兩會」期間的記者會上指出,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兩年多以前已經初步設立了一個機制,叫做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下一步,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在初步達成一致後,有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層次。

2013年8月國務院批覆建立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人民銀行牽頭,央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金融監管協調辦公室設在央行辦公廳。但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有資深監管人士指出,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不少監管政策是通過聯席會議提出的;但是,由於缺乏明確的決策機制與落實機制,在實際操作中,仍主要是信息交流平台,監管協調的效果有限。

基於央行的金融穩定職能和最後貸款人角色,認為央行應主導宏觀審慎監管的觀點較多。但亦有業內人士提醒需關注由此引發的道德風險,以及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的衝突。

「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央行由於具備專業知識、採取政策措施的內在動力和獨立性,在宏觀審慎政策制定中扮演重要角色。」在7月4日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下稱《報告》)中已經強調了此事。

具體而言,在目前的基礎上,央行將擴大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領域,統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以及影子銀行等的槓桿水平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將流動性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同時,央行將構建統一的危機管理和風險處置框架,建立證券、保險、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系統重要性概念和評估標準。比如《報告》已經披露,將進一步加強證券行業的宏觀審慎管理,細化和明確逆周期風險調整機制,加強對國內系統重要性證券業機構的評估,研究推出資本附加監管要求。

除此,央行還將在統一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內,實現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數據集中、規則一致、監測全面、預警及時和風險可控。此前央行將負責統籌資管產品統計工作,即重新建設覆蓋全面、標準統一的資管產品信息系統。(記者吳紅毓然)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財新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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