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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郭文貴那麼多錢怎來的?已有兩案19億查清

北京盤古氏公司系列罪案相繼進入司法軌道,又有兩起案件提起公訴。

6月17日,中共官方的新華社發佈消息,稱從有關司法機關獲悉,北京盤古氏公司系列罪案又有兩起案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中,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於6月16日決定,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有關人員等被告人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日,河南省開封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郭文貴為實際控制人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及職員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依法提起公訴。

這兩起案件被提起公訴,是繼16日當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對盤古氏公司及高管、職員騙貸騙匯案一審公開宣判後,司法機關對盤古氏公司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系列案採取的第二波法律行動。法律人士分析,此舉表明,郭文貴涉嫌的一系列刑事犯罪案件已經進入司法軌道,正按法律程序有序向前推進。

透過新華社官方消息中大連檢方嚴謹的法言法語所提供的信息,記者採訪了部分相關人士。案件背後的細節,讓人強烈地感受到郭文貴等人非法攫取財產的貪婪與狡詐。2008年,天津華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趙雲安(另案處理)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趙妻經人引薦找到「大名鼎鼎」的郭文貴,請託郭幫助協調關係釋放自己的丈夫。郭文貴當即應允幫忙「撈人」,同時開出了事成之後趙雲安「借」給其1億元的對價。趙取保候審後,因無法拿出1億元現金,為兌現承諾,不得不將自己控制的北京和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華泰第一大股東)股權轉讓給郭文貴,以使郭文貴能實際控制天津華泰(當時雙方口頭約定股權轉讓款為3億元,但郭至今分文未付)。

▲郭文貴

儘管通過受讓股份取得了天津華泰的控制權,但華泰畢竟是股份公司,華泰的錢還不等同於郭文貴自己的錢,於是,郭又打起了華泰賬戶中資金的主意。2008年8月,在既沒有召開股東會討論、也沒有舉行董事會研究,公司決策機構沒有作出任何決議情況下,郭文貴走起了「捷徑」,直接指使被告人曲龍(原天津華泰公司董事、中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天津華泰委託中垠公司投資理財的名義,讓中垠公司與郭文貴為實際控制人的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將天津華泰資金人民幣4億餘元轉出,用於支付政泉公司和盤古氏公司開發項目所欠工程款、借款、購買車輛以及償還郭文貴個人欠款等,從而實現了使4億餘元資金脫離天津華泰控制為己所用的目的。

華泰的4億餘元到手了、使用了,但畢竟是頂着「投資理財」的名義,郭文貴心裏還不踏實。於是,他又於2009年2月與被告人曲龍合謀偽造一份購房協議,以源潤控股集團(由天津華泰更名而來)名義購買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注意!公司實際控制人又是郭文貴)寫字樓,購房定金就是4個億。同時,郭又從盤古氏公司籌集約1億元資金,在盤古氏、政泉置業、河南裕達之間循環轉賬,造成該4億餘元資金已實際支持給河南裕達的假象。儘管郭文貴這一連串的操作已經讓人眼花繚亂,但人們只要稍一定神就知道,華泰的這4個多億早就被郭文貴及其控制的政泉公司和盤古氏公司花光了。

再下一步,就是要讓這4個多億徹底歸郭文貴佔有。郭先讓河南裕達「違約」不交房(上面的購房協議本來就是假的,也不存在所謂的交房),這就意味着裕達要向源潤控股「返還」實際上根本沒有收過的4億餘元定金。如果真要返還,郭文貴也就白忙乎一場了。別急,文貴有的是辦法!這一次,他用的還是自己屢試不爽的老招數——造假。郭文貴指使高嵩(原北京盤古氏公司副總經理)、馬楠(原北京盤古氏公司法務部總監)、程秀華(原北京盤古氏公司法務部經理)等人偽造源潤控股、河南裕達、鄭州浩航實業有限公司之間簽署的三份假協議和一份假備忘錄,約定由沒有任何還款能力的鄭州浩航替河南裕達償還源潤控股3.6億元資金,並提起虛假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確認由鄭州浩航承擔償還義務,致使源潤控股的債權不能實現,從而最終達到將4億餘元非法據為己有的目的。

▲盤古大觀

這一系列操作手法看似錯綜複雜,令人頭暈目眩,但公訴機關抽絲剝繭、追蹤溯源,最終把眾被告人在郭文貴指使下實施的犯罪行為一一查證。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龍在郭文貴指使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明知郭文貴為非法使用並佔有天津華泰資金而積極予以幫助,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刑事責任。

與大連檢方指控的上述涉嫌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犯罪相比,開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這起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犯罪,其情節沒有那麼曲折、複雜,但手法同樣離不了「假」和「騙」兩招。2008年,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為解決公司資金困難,指使時任裕達公司副總經理的馬成(另案處理),被告人張新成(原裕達公司財務總監)、郭麗傑(原裕達公司副總經理)、肖艷玲(原裕達公司財務部副經理),通過註冊成立空殼公司,偽造銷售合同或者裝修合同、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先後40餘次從7家銀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共計人民幣14.95億元。上述資金根據郭文授意,均用于歸還裕達公司債務、向北京盤古氏公司及境外轉款等。至案發,尚有2.13億餘元未歸還,給銀行造成巨額損失。公訴機關認為,被告單位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和上述3名被告人在郭文貴指使下,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票據承兌,依法應當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追究刑事責任。

另據悉,日前,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已經對盤古氏公司職員涉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提起公訴。如果說上述兩起案件暴露了郭文貴為攫取財富不擇手段,這起案件則揭示了郭氏作為腐敗官員「同盟軍」的「小秘密」。2013年8月,紀檢部門到北京盤古氏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調查公職人員高消費情況,為避免被紀檢部門發現貪腐線索,郭文貴來了個釜底抽薪,指使被告人郭文存、馬成、勝瑞剛,並由勝瑞剛具體實施,將2008年開業至2013年度會計賬目全部銷毀殆盡。這麼一看,郭文貴也真算得上「義氣」了,只不過,他講「義氣」所回護的對象是腐敗分子。公訴機關指控,依法應當以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追究上述被告人刑事責任。

三起案件已經提起公訴,接下來的將是開庭審理,法院將依法對眾被告人的行為作出裁判。而隨着一系列罪案的相繼起訴和審理,尚在法庭之外的郭文貴,無疑也同樣在接受法律的嚴厲審視和評判。

責任編輯: 孫瑞後  來源:環球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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