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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揭秘】直接導致林昭、張志新被殺的中央紅頭文件 老照片

—文革的微揭秘之二十九

文革中中共中央、國務院用一紅頭文件代替了憲法和當時的法律,這就是《公安六條》。第2條規定:凡是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依此林昭被槍殺,張志新被割喉管。最近鄧相超、左春和事件的發生和處理,難有現行法律依據,唯有《公安六條》。

*上海樓耀福:1966年,陳夢家遭到無休止的批鬥,有一次被強迫跪在院子裏,烈日當空。任人把石塊廢物擲在他身上,甚至有人在他頭上吐痰。「我不能再讓別人當猴子耍」,之後留下遺書,於當年9月3日含恨自殺。之後其夫人趙蘿蕤長期精神失常。多年搜購的明式家具被裝了兩卡車抄走。讀到這裏,我又一次感到,這些大家如果生在明代,即使皇帝整天沉緬於木作之中,也好過那個發瘋的年代。(陳夢家與趙蘿蕤)

*wuzuolai:致敬章立凡:現在嚴禁大家發言,我已經不斷地受到警告,讓我不要就文革話題接受媒體採訪。我回答他們說:第一,1981年有決議,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為什麼我不可以談?為什麼我作為一個歷史學者不可以談?第二,我是一個文革的親歷者,也是受害者,我談自己的經歷,為什麼不可以?他們也無話可說。

*gaoyu200812:文革中中共中央、國務院用一紅頭文件代替了憲法和當時的法律,這就是《公安六條》。第2條規定:凡是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依此林昭被槍殺,張志新被割喉管。最近鄧相超、左春和事件的發生和處理,難有現行法律依據,唯有《公安六條》。

*樊建川:「樂山」武鬥,張海廷,大渡河水運局工人,參加了造反組織「大渡河縱隊」。1967年5月24日,在與對立面「四軍五部」武鬥中,失手被俘,遭受「百般摧殘,挖眼睛,割耳朵,剝皮,慘遭殺害」。剛收藏到三百餘份文革小報。慘,慘,慘。????

*谷凱:那個時候我家住在西安橋邊安達街,附近的兩個工廠,一個食品廠一個是玉雕廠,兩廠一路之隔,卻是兩派。都拿大喇叭衝着對方喊話,勸對方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後來打起來了,都在搶佔一個水塔,槍聲陣陣,捍衛的都是毛澤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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