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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有姓的「戴笠情婦」們全都是假的 包括蝴蝶在內

關於戴笠的私生活,有着許多傳聞,其中大多數源於中共建政後留在大陸的軍統人員(如沈醉)所撰寫的「文史資料」。而被稱為戴笠「情婦「的胡蝶、葉霞翟、余素恆、趙靄蘭,事實上與戴笠並沒有情人關係。本文摘自騰訊網,作者諶旭彬,原題為《有名有姓的所謂「戴笠情婦」,沒有一個是真的!》。

民國影星胡蝶簽名照(圖源:孔夫子網)

近幾十年來,關於戴笠的私生活,有着許多不堪的傳聞。絕大多數來自1949年後留在大陸的軍統人員(如沈醉)所撰寫的「文史資料」。被指為「戴笠情婦」且有名有姓者,共計四人,即:胡蝶、葉霞翟、余素恆、趙靄蘭。「戴胡艷聞」,筆者已有考據,乃是謠言。本文認為,其餘的艷聞,也同樣屬於偽史。

沈醉、唐縱口中的「戴葉艷聞」

沈醉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如此描述「戴葉艷聞」:

「他便將一個最心愛的女學生(杭州警官學校特別班畢業的)葉霞弟,親自送到楊虎家中學習禮節和交際應酬。這個女特務原來在他所辦的上海三極無線電學校當事務員,與他發生關係後,非常寵愛。寄在楊家訓練了一個時期後,又送她去美國學政治經濟,回國後,設法使她在成都華西、金陵等大學當教授,盡力培養她。最後是送給他最好的朋友胡宗南去當老婆,以報答胡宗南對他的幫助。他和胡宗南的交情真不壞,不但是安樂與共,連妻子也是與共的。」①

「在遇到有特別緊急情況時,戴笠總是親自連夜乘汽車趕去南京,每次除帶兩個司機輪流駕駛,還帶着兩個女特務,一個就是以後嫁胡宗南做老婆的葉霞弟,一個是以後嫁與軍統電訊處處長魏大銘當老婆的趙靄蘭。這兩個女特務陪着他坐車,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務身上休息。這樣第二天仍有精神工作。」②

1944年8月,蔣介石侍從室工作人員唐縱,在自己的日記中,也留下了一段關於「戴葉艷聞」的記載。這段記載被視為對沈醉之說的「佐證」。唐縱寫道:

「戴的為人更深認識了一層。他想掌握胡宗南的一生,他正為宗南培養一個女人,這是葉霞翟。葉是警校畢業的一個學生,葉畢業後授以特務訓練,曾在上海工作。太平洋戰爭發生之前他送了幾個女子往美國讀書,葉是其中之一。但是他想掌握她將來,必須掌握她現在一切的活動。在美國時,葉與胡的通訊,他要求經過他的檢查,她拒絕了,他恨而停止葉的費用,同時阻止她回國。但葉在他委託監視人蕭勃返國時,又居然回到重慶,葉與胡的聯繫接上了,他又恢復原來的笑臉。」③

沈、唐二人的說法,均屬謠言

第一,葉霞翟與戴笠止於師生之誼,二人之間不存在任何不正當關係。

查葉霞翟生平:

1930年考取浙江大學農學院附屬高中,時年16歲,後轉入戴笠執掌的浙江警官學校就讀。畢業後入上海光華大學。1936年春,葉念大三,往杭州探親,於「雨師」戴笠寓所與胡宗南相識。胡隨後對葉展開猛烈的愛情攻勢,很快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據葉自述,胡於1937年6月向自己提出「霞,我們今年結婚好不好?」)。稍後,抗戰爆發,胡走上淞滬前線,二人婚事自此耽擱。光華大學位於上海大西路的校舍為日軍炮火摧毀,葉霞翟轉移至愚園路繼續求學並參加救護隊支援臨時傷病醫院。1938年2月,葉霞翟隨光華大學西遷成都,途中於武漢與胡宗南曾匆匆一會。3月。葉前往成都王家垻報到註冊,繼續求學。1939年6月,葉大學畢業,計劃出國繼續求學。8月抵美,入喬治華盛頓大學政治系。1941年6月轉入威斯康辛大學。次年5月,獲碩士學位,並繼續博士學業。1944年春,葉獲博士學位;5月底,自美國啟程返國,6月抵重慶。7月,葉與胡宗南時隔五年之後,在重慶相見。8月,唐縱在日記中記下了他所聽說的「戴笠利用葉霞翟控制胡宗南」的傳聞。9月,葉啟程前往成都光華大學、金陵大學任教。1946年,葉隨金陵大學復員,返回上海。1947年5月28日,葉霞翟與胡宗南正式結婚。④

綜上可知,傳聞中稱葉霞翟是「戴笠的女秘書」之類的說法,是錯誤的。無論是抗戰前,還是抗戰期間,葉從未追隨戴笠出入於烽火之間。沈醉之言——「戴笠總是親自連夜乘汽車趕去南京,每次除帶兩個司機輪流駕駛,還帶着兩個女特務,一個就是以後嫁胡宗南做老婆的葉霞弟,一個是以後嫁與軍統電訊處處長魏大銘當老婆的趙靄蘭。這兩個女特務陪着他坐車,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務身上休息。」——顯然是憑空杜撰之詞。葉在回憶錄中,稱呼戴笠為「雨師」「老師」,而非如一般軍統中人(如沈醉)稱呼其為「老闆」,亦可知二人的真實關係。

第二,葉霞翟與胡宗南之間,是正常的戀愛關係。

1965年,葉霞翟出版回憶錄《天地悠悠》,就其與胡宗南的婚戀經過,做了全盤迴憶。據葉的描述,在二人的戀愛過程中,戴笠充當了「介紹人」的角色,但並沒有任何為了「掌握胡宗南」而刻意「培養」葉霞翟的舉動。2015年,《胡宗南日記》出版。這部生前死後均無意公開的日記,與《天地悠悠》一書對照互勘,為今人探知葉、胡戀情實情,提供了很多非常有價值的信息。

胡日記始於1941年1月1日,幾乎逐日記載重要事項。但首次出現與葉霞翟有關的內容,卻遲至1943年5月8日。日記云:「葉霞翟先生來函二件」。何以中間有如此長的一段空白?葉霞翟有一段回憶,可充作解釋:

「事實上珍珠港事變對我個人並不好,不但家信斷絕,接濟斷絕,南兄(筆者註:胡宗南)的信也不來了。本來他的信就不多,並且每封信都寫的很短,常常是看來厚厚的一封信,裏面卻只有兩張很厚的信箋,一張信箋上不過三四行。……現在香港給敵人佔領了,航運斷絕了,就連那麼三五句話也讀不到了。我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的沉重,到了第二年五月底,我得到碩士學位之後,很想即行回國,到華盛頓去請蕭先生(筆者註:蕭勃)替我打電報去請老師(筆者註:戴笠)幫忙,但得到的回應是叫我繼續求學,暫時不要回國。不得已,只好回去念博士學位。」⑥

以常理論,如果戴笠想通過葉霞翟來「掌握胡宗南」,則必不會允許葉霞翟於長達兩年的時間裏,從胡宗南的生活中消失(葉這段時間在胡宗南的私人日記里,幾乎沒有存在感)。中國駐美使館武官蕭勃,乃軍統紐約站站長,也並非沒有辦法幫助胡、葉二人通信——事實上,此一時期,戴笠與蕭勃電報往來頻繁。在葉不堪「異地戀」之苦向戴求助時,若戴有借葉來「掌握胡宗南」的意圖,也應順水推舟助葉回國,而非要她「繼續求學,暫時不要回國」。

此後約一年的時間裏,日記也僅出現三次疑似與葉霞翟有關的記載。1943年5月25日,日記雲「得某君函,知於二十四日晚到西安,住北京飯店十三號。」1943年11月5日,日記云:「與戴先生通話:囑某君年內來渝。」1944年6月16日,日記云:「某君自美來長信。某君自渝來信,讀之歉然。」

台灣「國史館」出版的《胡宗南日記》在其「索引」中,將上述「某君」,全部判定為葉霞翟。⑦筆者認為,第一個「某君」,恐非葉霞翟。據葉之回憶錄《天地悠悠》,1943年5月葉並未中途回國,更無跑到西安與胡宗南相見之事。此「某君」,或系其他渠道介紹給胡宗南的婚戀對象,比如孔二小姐(胡日記中之「某君」字樣,絕大多數系指有所交往的女性)。後三個「某君」,系指葉霞翟的可能性較高。據葉自述,她1944年6月抵達重慶時,胡未得消息,未派人接機。葉聞知胡前線危急,曾主動「起草了一個電稿,請蘭姐(筆者註:即各種「戴笠艷史」中常出現的「趙靄蘭」)帶回去順便發出」,希望能對胡有所激勵。胡日記中所謂「某君自美來長信。某君自渝來信」,前者當是指延遲收到葉的美國來信;後者當是指收到葉剛剛發出的重慶來信(可能是電報)。

葉霞翟回國後,二人的感情又迅速升溫。7月份,胡宗南來重慶,與葉相見。葉在胡的日記中出現的頻率驟增。1944年8月8日,「葉君轉來兩函,甚覺愉快」;9月12日,「葉君自渝來信,附杜詩一首:白馬金羈遼海東,羅帷繡被臥春風。落月低軒窺燭盡,飛花入戶笑床空。」(筆者註:非杜詩,系李白之《春怨》)9月19日,「夜赴王曲。夜與重慶葉君談話,情意綿綿」;9月23日,「夜與重慶某君通話,不甚清楚,甚可惜也。」9月27日,「晚上與重慶葉君通話,頗慰想念,情致甚佳」⑧……

當然,二人也有矛盾。據《天地悠悠》,因胡無法承諾具體的婚期,葉母對胡是否足以讓葉霞翟託付終身有所疑慮;據胡日記,葉在給胡的信中,也曾表露過類似的不安。為安撫葉,1944年11月17日,胡曾向葉如此袒露心跡:

「複葉君一函:某君來此,奉讀兩函,連前四函皆收到,謝謝。弟在十月前,未能來蓉,已托某君來前申明,此不能責為失信,亦不能疑及其他也。附詩兩首以代所懷:八年歲月酸腐甚,錦繡韶華寂寞詩,猶見天涯奇女子,相逢依舊未嫁時。縱無健翮飛雲漢,常有柔情越太華,我亦思君情不勝,為君居處尚無家。重慶十一月十六日於華山。Will you please wait? I shall visit you before the end of the year.Don't be over anxious.Don't be sad. Don't be sleepless at night.You are the lovelist creature in the world,you aught to do the most lovable thing. Above all, you aught to marry the bravest and noblest man in the world.」⑨

對照《天地悠悠》,可知胡宗南曾答應葉霞翟前往成都相會,但胡因戰事無法抽身而爽約,「此不能責為失信」即指此事。至於「不能疑及其他」,可能是指葉霞翟德來信中的某些不安之辭。「為君居處尚無家」一詩,是對葉表白自己對她的感情值得信任。英文部分表達更為直白。胡希望葉繼續等自己;但若不願再等,胡也祝福葉能夠嫁給世界上最勇敢最高貴的男人。

這段中英夾雜的日記,透露出胡對葉確有很深的感情。但婚期矛盾並未解決,至1946年4月26日,胡日記尚云:「中夜忽醒,後不能寐,對上海某君之事,找不出解決方案。」此一時期,胡日記中關於葉霞翟的稱呼多變,「葉君」、「某君」、「葉小姐」、「葉先生」等雜糅使用,其中尤以1946年11月24日所用之「葉先生」的稱呼最為罕見,似說明二人的關係曾出現一些微妙的危機。1947年4月5日,胡日記云:「魏大名到延安。得葉小姐電……」,省略號系日記出版時因「涉及個人私事」由「傳主及其家屬刪節」,刪節部分似亦涉及二人的感情衝突。至5月27日,胡終於前往南京,向蔣介石請示「擬與葉霞翟小姐結婚」,蔣的意見很勉強,「最好在陝北戰事結束結婚,然現時亦可照辦」。獲蔣許可後,胡迫不及待,於次日即將葉霞翟請至西安,「舉行極簡單而秘密之結婚儀式」。⑩

綜上。胡、葉1936-1939年間經歷熱戀,一度至談婚論嫁的程度。1939年葉去美,「異地戀」導致二人感情轉淡——1941年1月-1944年6月這段時間,葉在胡日記中的存在感很微弱,且胡疑似與「某君」另有交往(主動或被動尚不可知)。1944年6月葉回國後,胡、葉戀情又迅速升溫,但又因胡無法確定婚期而長期存在矛盾。以上種種,皆顯示葉、胡之間乃是很正常的戀愛關係,並不存在什麼「戴笠通過葉霞翟控制胡宗南」的陰謀(另:據胡宗南日記,戴、胡友誼極融洽,戴死後,每年忌日,胡都會有所紀念)。

第三、唐縱日記里所記載的傳言,存在關鍵性的事實錯誤。

唐縱曾長期在蔣介石的侍從室工作,與戴笠有很多交往。《唐縱日記》雖然被史學界公認有很高的史料價值,但具體到戴笠與葉霞翟的關係,因非唐縱親歷之事,而是其道聽途說所得,卻存在着一些關鍵的事實錯誤。

唐縱稱,葉霞翟是戴笠為胡宗南特意培養的女人,戴笠「想掌握她(葉霞翟)將來,必須掌握她現在一切的活動」;唐用以支撐上述「主觀判斷」的「客觀事實」如下:「在美國時,葉與胡的通訊,他要求經過他的檢查,她拒絕了,他恨而停止葉的費用,同時阻止她回國。但葉在他委託監視人蕭勃返國時,又居然回到重慶,葉與胡的聯繫接上了,他又恢復原來的笑臉。」

這段話,存在至少三個事實錯誤:

(1)因香港淪陷後航運中斷,葉霞翟確實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接到過來自胡宗南的信函。如果戴笠真希望用葉霞翟來「掌握胡宗南」,則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充分利用軍統局的電報系統,幫助「葉與胡的通訊」。戴若以軍統密電幫助葉、胡通訊,自可無障礙獲悉所有內容,並不需要就檢查通訊內容一事徵求葉的同意。戴沒有這樣做,反聽任葉、胡通訊中斷,感情疏遠,恰證明戴無意借葉霞翟來「掌握胡宗南」。

(2)戴笠並沒有「停止葉的費用」,相反,在葉霞翟「接濟斷絕」後,戴曾私人掏腰包負責葉的學費。

據「國史館」藏「戴公遺墨」,1941年,戴一度希望葉霞翟能回國服務,曾通過蕭勃,向葉轉達自己的意見:「進惠斯康大學如無多大補益,盼即回國服務,旅費可向余叔恆暫借。」「轉學威斯康辛習何科?明年畢業於學業方面可得如何結果?應否即行回國服務或繼續學業,盼覆。」在葉表示希望繼續學業後,戴批示,葉「明年六月可得政治碩士,決留美完成之」,學費可向「余素恆」借用,「准其至明年六月再回國矣」。(11)1942年5月底,葉拿到碩士學位,計劃回國,通過蕭勃向戴笠尋求幫助,據葉自述,「得到的回應是叫我繼續求學,暫時不要回國。不得已,只好回去念博士學位。」據「國史館」藏「戴公遺墨」,戴笠曾通過蕭勃向葉轉達自己的意思:「已悉來書,而今尚不能回國。我已電蕭勃按月給費。惟讀書費系由吾私人負責,希求學當以三民主義為遵。」(12)

以常理論,如果戴笠確如唐縱所言,欲借葉霞翟來「掌握胡宗南」,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積極幫助葉回國,而非令二人長期天各一方。戴一方面確實阻止葉回國,另一方面又不存在唐縱所謂的「停止葉的費用」,恰證明其根本無意借葉霞翟來「掌握胡宗南」。至於戴笠為什麼要阻止葉於1942年夏天回國,本文的後半部分,筆者會有解讀。

(3)葉霞翟1944年回國,得到了戴笠的幫助。並非如唐縱所言,是葉瞞着戴自行回國,戴見到「葉與胡的聯繫接上了,他又恢復原來的笑臉。

」據「國史館」藏「戴公遺墨」,葉因無法買到回國的機票,曾向戴笠求助。戴請蕭勃在代購機票一事上「酌量辦理」,考慮到「美國在此戰時,女子不准購買機票」,戴也指示蕭勃「不必勉強」。當時,蕭勃曾「欲以公務員名義,向外交部申請購票」,但戴笠認為找外交部交涉「殊多不便,可乘船歸」。最後,戴笠致電葉,「望即動身回國,由蕭勃代為設法船位,並撥付所需費用」。乘船歸國一節,葉在回憶錄中亦有描述。(13)

簡言之,因存在上述關鍵性的事實錯誤,原本極正常的戴、葉關係,在唐縱所聽聞的傳言裏,被徹底扭曲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謠言?

顯然,沈醉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關於「戴葉艷聞」的說法,乃是1944年8月沈醉所聽到的流言的變異。那麼,1944年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流言呢?

如下幾點事實,值得特別注意:

1、流言系應時而起。

1944年6月,葉霞翟回到重慶;7月,葉與胡宗南在重慶相見。8月中旬,唐縱在日記里記下了他所聽到的「戴笠利用葉霞翟控制胡宗南」的流言。

2、葉、胡戀情,事涉宋美齡宋靄齡

胡宗南日記中,雖無一字記載其7月中旬與葉霞翟在重慶的相見,卻記載了另一件頗為值得玩味的事情。7月6日,胡日記云:「下午四時,謁見夫人於山洞主席官邸,在會客室時,孔二小姐先出相見,酬答之間頗有感情,蓋余與孔令侃頗有友誼也。未幾,夫人召見,點心後,孔夫人來,孔態度冷落,與前次相見大不同了。未幾,辭出。」(14)

據胡宗南之子胡為善披露,宋美齡當年曾「想把孔二小姐孔令偉嫁給我父親。父親表面上也不好推辭,暗地裏想了很多辦法。」(15)熊向暉也講,「實際上,是宋美齡,不是陳立夫,托人介紹孔祥熙的二姑娘孔令偉給胡宗南。胡宗南到重慶,故意穿士兵衣服,跟宋美齡委託的說媒人說,在抗戰期間不談個人婚姻問題,不結婚,理由是『匈奴未滅,何以家為?』」(16)

胡、葉戀情中的很多費解之事,納入宋美齡這一因素後,就都變得非常「合情合理」了。胡宗南無法向葉霞翟承諾一個具體的結婚日期,緣由在此;1942年戴笠阻止葉霞翟回國,緣由也在此(戴不願與宋美齡交惡,不願葉回國「破壞」宋美齡的計劃);葉在1965年出版回憶錄《天地悠悠》,提及自己回國被戴笠所阻,卻無一字解釋戴笠為何阻止自己回國,緣由也在此(為宋美齡諱)。胡宗南1944年7月6日日記中所云「孔夫人來,孔態度冷落,與前次相見大不同了」,緣由也在此(據葉霞翟回憶,胡宗南當日派人來聯絡她,是一種秘密行為,使用了化名「葉重慶」)。

3、唐縱當日所聽聞的流言,並不止於戴笠與葉霞翟。宋子文也在其中。

據唐縱日記:

「(戴笠)對付宋子文的辦法,他是兩個法寶。一是特務威力,一是迷魂的女人。王亞樵案是他換取交情的開始。宋覺得戴某人是有力量的,他在香港為宋預備了個有名容太太的女兒,剛才十六歲獻給宋。這年輕而可愛的女人打動宋的心情。容太太是戴的姘頭,如果容小姐得了寵,豈非妙喻呂不韋嗎?不幸這事情給宋、蔣二夫人風聞在耳,曾在康莊起了風波。他趕急送她往桂林暫避。現在宋的對頭走了,容小姐自然回到重慶,宋氏將她藏在鄭萊公館內。」(17)

所謂「有名容太太」,很可能是指容顯麟的妻子唐瑛。30年代,唐瑛曾是上海有名的交際花,與陸小曼齊名,有「南唐北陸」之稱。其兄唐腴廬曾任宋子文秘書。坊間傳聞,唐瑛早年與宋子文有過一段熱戀。據唐瑛之妹唐薇紅稱:「我大姐唐瑛還和宋子文談過戀愛,不知是因為我爸爸緣故還是我哥哥緣故,兩人認識的,但是我知道是為什麼分開的:我爸爸堅決反對。我爸爸說,家裏有一個人搞政治已經夠了,叫我姐姐不許和宋子文談戀愛,怕她嫁給宋子文,家裏就卷到政治圈裏。」(18)1927年,宋子文與張樂怡結婚;同年,唐瑛亦嫁給李祖法。1931年7月,唐腴廬被欲行刺宋子文的刺客誤殺。1937年,唐瑛與李祖法離婚,再嫁容顯麟(容從事銀行業,其家族在香港渣打銀行頗有力量),成為「容夫人」。

「容夫人」唐瑛當然決無可能成為什麼「戴的姘頭」;也並不存在什麼才十六歲的「容太太的女兒」。惟宋子文活躍於金融圈,與容顯麟及「容夫人」有機會接觸,則是事實。這種接觸在宋家內部引發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衝突,也不足為奇。「容太太」的流言同時牽涉到戴笠、宋美齡及宋子文,則非偶然。在宋子文與孔祥熙的鬥爭中,戴笠與宋子文立場親近。戴在1943年鐵面無情查辦了林世良案,與孔祥熙勢同水火,與宋美齡的關係也急劇惡化。該年9月10日,貝祖詒在致宋子文的電報中,曾如此描述戴的處境:

「孔夫人與雨兄情感日惡,此為緝私處更動之原因。蔣夫人返國時,對雨益不相容,聞至今尚未與雨兄談話,甚至對外賓謂政府將令雨兄出國。委座對雨兄信心似未搖動,惟雨兄應付環境痛苦情形,不言而喻,委座亦深感左右為難乎。」(19)

宋接電後,立即回電關照貝祖詒對戴笠的生活要多加關心,若戴在經濟上有困難,可「即照數接濟,毋須先期電告」。戴、宋二人關係之親近,可見一斑。

4、戴笠用女色「控制胡宗南」、「對付宋子文」的流言,盛行於1944年6、7月間。恰值孔祥熙政治地位岌岌可危之際。

該年6月,鑑於孔祥熙在國內外輿論中已至人神共憤的程度,蔣介石命其赴美出席國際會議,作為一種台階,希望孔能藉機主動辭職。孔則一面請辭,一面通過宋靄齡、宋美齡的途徑,希望能得到蔣的挽留。宋美齡甚至為了保住孔祥熙,當着外國記者,將孔執掌財政部時種種問題的責任,推給宋子文。以致宋子文於6月17日在給李石曾的電報中,憤然說道:

「蔣夫人最近告美國女記者霍明威夫人,謂我財部人員辦事不力,大都為文任內之殘餘,該記者以之轉告總統夫人。介公左右對我嫉視太甚。不惜以種種方法,必欲摧殘而後快。」(20)

簡言之,1944年7月的重慶:孔祥熙深陷政治危境,宋子文有望在孔宋鬥爭中勝出,宋靄齡、宋美齡仍在為保住孔而奮力一搏;離國5年之久、與戴笠有師生之誼的葉霞翟,在重慶與胡宗南秘密相見;戴笠久已與孔祥熙勢同水火,且與宋美齡關係惡劣;孔夫人在宋美齡處見到胡宗南,「態度冷落,與前次相見大不同了」;胡宗南、戴笠、宋子文這一「反孔同盟」,同時陷入莫須有的女色流言之中。

餘論

1、戴笠與余素恆的關係

在各種流言所構築的戴笠的「情婦」名單中,余素恆是非常特別的一位。幾乎所有1949年後留在大陸的原軍統人員,在誣指余是戴笠的「情婦」的同時,也都提到:戴笠曾想要與余結婚。

如唐生明稱:戴笠的化名「余龍」的來歷,「是為了討好他那個新的情婦余素恆,暗中寓意是余家乘龍快婿」。黃康永稱:「1940年(戴笠)姦污了隨身英文秘書余素恆,並表示要同她結婚」。王方南稱:「戴笠有個女秘書叫余素恆,原是軍統外事訓練班的學員,戴有意娶她為妻。」沈醉稱:「戴笠很會討女人的歡喜,當他和女秘書余素恆打得火熱時,便連自己的化名也改了姓余,名龍,以暗示他是余家的乘龍快婿。」(21)

據台灣「國史館」藏「戴公遺墨」,可知戴笠對余素恆,確實有着較之常人更深的關切。余素恆去美國留學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戴笠與美國方面聯繫所使用的密電本,是交由余保管的。余身體有恙,戴曾多次致電蕭勃,探問病情究竟如何,且關心餘的「春假」將如何度過,要蕭勃夫婦「務勸其珍重身體,讀書次之」。(22)

余素恆(又名余叔恆)獲博士學位後留在美國芝加哥,夫君陳鶴梅,主攻政治經濟學。1973年,何炳棣於美國亞洲學會年會上談論大陸問題,其立場與觀點曾遭到余素恆的批評。學術之外,余晚年還擔任過「中美教育基金會」會長等職務。(23)

2、戴笠與趙靄蘭的關係

趙靄蘭是軍統干將魏大銘的妻子,與葉霞翟關係親密,葉稱之為「蘭姐」。誣指趙靄蘭系戴笠「情婦」者,主要是沈醉。沈在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寫道:

「一個就是以後嫁胡宗南做老婆的葉霞弟,一個是以後嫁與軍統電訊處處長魏大銘當老婆的趙靄蘭。這兩個女特務陪着他(戴笠)坐車,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務身上休息。這樣第二天仍有精神工作。」「第四處處長魏大銘,公開申請與戴有過一段相當長久關係的趙靄蘭結婚,居然得到戴的批准。」

沈醉的這段文字,存在事實硬傷。趙靄蘭與戴笠有師生之誼,但沒有在戴笠手下做過特務。趙早年嫁與商人余吾外,余開設有川東公司,趙擔任襄理。據地下黨人張興富、周繼開等人披露,南方局曾利用趙靄蘭的弟弟趙心(川東公司經理),向該公司安插地下黨人,發展地下組織。後因「趙心的姐姐趙靄蘭與余吾外離了婚,改嫁給軍統電訊處處長魏大銘。趙心與魏的關係密切起來,黨組織漸漸發覺趙心不可靠,就……採取果斷措施,斷絕與趙心的關係。一九四三年七月,……黨組織已全部撤出。」(24)趙靄蘭早年作為富商之妻的優裕生活,葉霞翟在《天地悠悠》中亦有描述,可與上述材料互相佐證。趙靄蘭與魏大銘於1943年3月5日結婚,地下黨撤離川東公司的日程,亦與之吻合。

其實,沈醉1949年以前的日記中,涉及魏大銘和趙靄蘭的婚姻時,並沒有任何與「艷史」相關的字眼。如魏大銘婚禮當天,沈醉在日記中寫道:

「今天他的工作如此重要,別人有的把他看作聖賢,也有的把他比作魔鬼。聖賢也罷,魔鬼也罷,他總成了一個極值得人們注意的人物。我今天能夠直接在他手下工作,這實在是一種光榮,只要生活能安定點,我真沒有什麼要求了,就這樣干幾年也是一件頂快活的事。晚間參加大銘兄的婚禮。局中頒佈的結婚禁止令尚未取銷,而他偏偏要來這一下,這是故意破壞紀律,明知道因為他的工作關係,老闆一時不能奈何他,所以如此干。這種行為我相信余先生(筆者註:戴笠)是極端痛恨與極端難過的,我絕對不會原諒這種人。去的人都沒有送禮,這是一種暗示,暗示我們不承認這種違紀動作。」(25)

注釋

①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眾出版社,1962,P17。②同上,P21-22。③唐縱,《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群眾出版社,1991,P453。④以上行止,系參考葉蘋《天地悠悠》、《胡宗南日記》、《戴公遺墨》等資料還原。⑤胡宗南日記(上冊),2015,P206。⑥葉蘋,《天地悠悠》,文壇出版社,1970,P38。⑦胡宗南日記(上冊),2015,P213、P276、P361、P704。⑧同上,P369、P382、P384-386。胡葉重慶相見一事,胡日記一字未載,《天地悠悠》一書則有很多的細節描述。值得注意的是,胡日記1944年7月8日云:「下午與袁守謙研究辭職問題,袁表示反對,認為現時如不干,人必認……」此處之省略號,系《胡宗南日記》出版時,因「涉及個人私事」,「由傳主及其家屬刪節,以『……』標之」。聯繫到當時重慶已出現種種關於胡、葉的傳聞,筆者揣測,此「省略號」後的內容,當與葉霞翟有關。⑨胡宗南日記(上冊),2015,P403-404。⑩同上,P557、P640、P653。(11)戴公遺墨,典藏號:144-010107-0003-014;144-010107-0003-015;144-010199-0004-001。遺憾的是,筆者僅能於「國史館史料文物查詢系統」得窺上述檔案的「內容描述」,而不能得見檔案全文。惟僅據「內容描述」,已可知唐縱所言,存在關鍵性事實錯誤。(12)戴公遺墨,典藏號:144-010199-0003-074。(13)戴公遺墨,典藏號:144-010199-0004-015;144-010199-0004-014;144-010113-0005-042;144-010113-0001-017。(14)胡宗南日記(上冊),2015,P365。(15)口述/胡為善整理/李菁,《我的父親胡宗南》,《三聯生活周刊》2010年第41期。(16)熊向暉/口述、楊者聖/整理,《在胡宗南身邊的二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P306。(17)唐縱,《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群眾出版社,1991,P453。(18)蔡登山,《胡適也喜歡陸小曼嗎?——兼談滬上兩大名媛》,《歷史學家茶座》2008第2輯,P93。(19)鄭會欣,《從宋子文赴美期間電報看戰時重慶官異動》,收錄於《宋子文生平與資料文獻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P258。(20)同上。(21)唐生明,《我奉蔣介石命參加汪偽政權的經過》,《文史資料選輯14卷第40輯》;黃康永,《我所知道的戴笠》,《浙江文史資料選輯第23輯》;王方南,《我在軍統十四年的親歷和見聞》,《文史資料選輯第7輯總107輯》;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眾出版社,1962,P124。(22)戴公遺墨,典藏號:144-010199-0004-004;144-010199-0004-005;144-010199-0004-007;144-010199-0003-092;144-010199-0003-085;144-010199-0003-084。(23)《曾寶蓀回憶錄》,嶽麓書社,1986,P160;彭歌,《自信與自知》,三民書局,1980,P223。(24)張興富,《川東公司統景辦事處的興辦與撤出》;周繼開,《地下黨在統景辦事處的活動》。收錄於《江北縣黨史資料匯編第1輯抗日戰爭時期》。(25)沈醉日記,194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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