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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也要全球查稅了?你再也無法在國外藏錢了!

2017年,國內居民去各大金融機構開戶時,會被要求額外填寫一份聲明文件,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這背後就是對中國非稅收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進行盡職調查,以及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這就是已經開始啟動的CRS-全球徵稅體系。

先來了解CRS是什麼?

話說這幾年全球經濟不景氣,各國政府缺錢。美國2010年通過FACTA(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案),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機構把美國稅務人(美國護照,綠卡和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的信息無條件向美國稅務局申報,否則就對在美國轄區內的別國居民進行處罰。

其他國家效仿,一起提出了全球範圍CRS(Common Reporting System),意思是共同稅務匯報系統。也就是說全球各國聯合起來打擊逃稅,讓所有參與國的金融機構將他國的稅務人在本國的賬戶信息自動匯報回他的稅務所屬地。

2016年7月,已有101個國家和地區承諾積極落實推行CRS。中國承諾成為第二批實施CRS的國家(地區),已於2017年1月1日實施新的賬戶開戶程序,並於2018年進行第一次信息交換。也就是說,到2018年年底,中國政府將掌握中國稅務人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的金融賬戶信息。

哪些資產及內容會被申報的

資產包括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公司裏面的存款賬戶、託管賬戶、現金值保險合約、年金合約、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不包括的是房產,珠寶首飾,字畫古董,飛機遊艇等,當然這些資產的持有架構很有講究,一定要自帶顧問,搞錯了就會變成金融資產,然後歸入CRS範疇

申報的內容有帳戶及帳戶餘額、姓名以及出生日期(個人)、賬號及賬戶餘額、稅收居住地(國別)、年度付至或記入該賬戶的總額。

中國版CRS實施時間表

中國是CRS簽署國。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相關文件安排,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存款、託管、投資和特定保險機構)將:

2017年1月1日開始,對新開立的個人和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也就是識別非居民賬戶、收集其賬戶信息)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高淨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的盡職調查;

2018年9月,中國將與CRS其他成員國或地區進行首次信息交換。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有什麼作用?資產透明,查稅!

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總計101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包括像法國、德國、英國、瑞士等歐洲國家都在其中。而一些傳統的「避稅天堂」,如百慕達、開曼群島也在裏面。根據中國富裕階層資產轉移目的地排行來看,前5名的中國香港(22%)、美國(21%)、加拿大(16%)、瑞士(9%)、新加坡(6%),除了美國之外,都在CRS名單中間。

之前海外收入不寄回中國境內,或者開一個離岸賬戶存着,這樣收入就不用徵稅了。但是現在,這樣的日子結束了!實現CRS後,如果你是中國護照持有者,或者長期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你在海外的金融資產對於中國國稅局就是透明的了!

誰會受到什麼影響?

在中國,CRS影響兩類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另外就是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港澳台同胞。

主要影響的是,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在海外持有的殼公司投資理財;在香港等地區購買的高額人壽保險的人;已設立海外家族信託的人,比如中國一些富豪喜歡在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新西蘭,新加坡,香港等地方設立家族信託。以及一些在海外藏錢的公職人員。還有一些福建廣東上海深圳等從事國際貿易的一些老闆。

因為一旦查出境外的巨額收入,他們就面臨大額個人所得稅補繳,以及在境外設立的企業面臨25%的企業所得稅。另外已經移民的人如果在中國境內影藏金融資產可能會給披露給移民國,可能面臨稅收,罰金以及一些監管處罰。

高淨值人群該如何應對

不過即便沒有偷稅漏稅的想法,高淨值人士在進行海外資產配置時都會受到CRS的影響,比如因不了解政策而未申報境外收入,以至於造成不良的法律後果。一些特殊建議,對自己的資產做系統梳理,海外已有賬戶的,儘量將每個賬戶金額減少到100萬美金以下。

可以考慮的思路有,申報資產不涉及海外房產,珠寶,貴金屬藝術品這些;還有最後美國不在CRS名單里!因為美國有FATCA!很多人認為,美國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保證追逃的前提下旨在吸收更多的海外資產。從這個角度看,美國未來很有可能在給國內富豪避稅上發揮更大一個作用。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投資理財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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