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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殺人案網絡輿情壓力鬧大 最高檢急派覆審平息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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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判決憤而殺死暴力催債,極度侮辱母親的涉黑催債人無期徒刑引發網上一片司法不公譴責,導致事態擴大,中共最高檢察院表示已經着手到山東實地覆審,並針對警方和法院違紀問題調查,評論認為有平息輿情憤怒的意味。

圖為中國網絡刊登的被涉黑催債的山東一家民營企業外圍照片網絡照片

中共司法判決憤而殺死暴力催債,極度侮辱母親的涉黑催債人無期徒刑引發網上一片司法不公譴責,導致事態擴大,中共最高檢察院表示已經着手到山東實地覆審,並針對警方和法院違紀問題調查,評論認為有平息輿情憤怒的意味。

聯合早報今天報導說,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國媒體報道的山東「辱母殺人案」高度重視,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

報導說,中國媒體近日大幅報道山東省聊城市一名青年於歡所涉及的故意傷害案,即「辱母殺人案」,引起中國社會廣泛關注,網上一片指責判罰不公的聲音,並譴責警方瀆職。

中共官方的新華社也報導,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此高度重視,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

山東青年於歡連同欠債母親一道被涉黑催債團伙劫持關押,身受凌辱,更目睹催債團伙對母親極其下流惡劣的摧殘侮辱,在警方毫不作為解救以及干預製止後,憤而用水果刀刺殺行兇者。於歡被判無期徒刑,罪名是故意傷害。

對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中國最高檢察院說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

根據法律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權予以撤銷或變更;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有錯誤的,有權指令下級人民檢察院予以糾正。

南方周末報導,山東聊城青年於歡因母親受辱將催債人刺死獲判無期徒刑。《南方周末》日前報道說,這起血案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因蘇銀霞無力償債,吳學占糾集杜志浩等11名高利貸催債人堵住其公司大門,並用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露下體等極其下流的方式對其進行侮辱,而接到報警的警察到場後又很快離開。

同時,被拘禁的蘇銀霞之子於歡情急之下從辦公室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亂捅,導致杜志浩等死人受傷,後杜志浩死亡,另2人重傷,1人輕傷。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據於歡辯護律師殷清利指出,於歡曾有過自首情節,但在一審中沒有認定,與此同時,對方涉黑的問題沒有認定,警方有涉嫌不作為的成分。此外,案件中死亡的那個人,屬於自行治療,去很遠的醫院,之後又跟人發生衝突,耽誤了五至10分鐘時間。綜合各方原因,失血過多死亡不能全賴在於歡的頭上。

另一方面,吳學占則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據悉,杜志浩是吳學占涉黑組織成員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駕車撞死一名14歲女學生並逃逸。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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