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公司賬戶被凍結 5500萬巨款卻當着法官面被轉走

這家銀行該不該擔責?

近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執行法官在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東台市支行依法查封當事人銀行賬號時,正待即時凍結的賬戶里本有存款5589.5萬元,經辦法官一再催促下,約50分鐘後,銀行櫃員告知法官:凍結手續已辦好,但賬戶里的錢已被轉走5500萬。

2月13日下午,南京某銀行的相關法務人員匆匆地趕到法院進行申請訴前保全,要求凍結東台市某公司的銀行賬戶,保全標的為9900萬元。法院受理申請後,即作出書面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名下價值9900萬元以內的財產及不動產。

通過查控系統搜索到該單位相關財產線索後,次日,賀偉、項軍兩名執行法官即趕往東台市的數家銀行。當天上午10點,執行法官來到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東台市支行,出示了執行公務證件及相關法律文書後,經查實,當時該賬戶內有存款5589.5萬元。法官隨即要求櫃員將該賬戶凍結。很快,多名銀行工作人員同時來到經辦櫃員旁,他們有的在了解被凍結賬戶單位,有的在打電話,法官見此即警告這些人不可對外泄露凍結信息。

「法院依法凍結,無須請示領導,請你們立即辦理凍結!」見櫃員遲遲未予辦理,執行法官催促道。約五十分鐘後,這位經辦櫃員才告知法官,凍結手續已辦好,但目前已凍結的資金只有89.5萬元,另5500萬元已被賬戶設立單位轉走。對方告知,賬戶資金是當日上午10點12分零1秒被轉走的。按該時間推算,也就是兩名法官在櫃枱前守候十幾分鐘後錢才被轉走的。

5500萬巨款當着法官的面被轉走了?正當執行法官疑惑時,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從櫃枱里遞出一張紙條,紙條上寫有一個賬號,並沒有寫開戶名:「錢在這個賬號上,資金目前是安全的,你們把這個賬號記在凍結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法官當即將賬號抄下遞給櫃員。櫃員當即辦好了對所給賬號內6000餘萬元的資金凍結手續。但兩名法官拿到銀行出具的回執後發現,法院要凍結的單位與銀行要添加賬戶的單位根本不符。對此,銀行方面解釋說:這兩個賬號屬同一個單位。

為弄清裁定要凍結的賬戶內資金轉款情況,3月10日,南京市鼓樓法院兩名執行員再次走進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東台市支行調查核實情況。銀行打印出了當時的轉款明細,但事發時段的監控錄像暫時未能調出。該銀行副行長趙某承認,因為工作人員不熟悉業務,工作中存在失誤行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並表示資金目前是安全的,只要法院另補一份裁定書,被凍結賬號即可解凍。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南京某銀行與東台某公司的債務危機在賬戶被凍結後,已自行和解。

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王斌律師表示,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確實是惡意拖拉,甚至對外泄露凍結信息,那麼,因為工作人員的行為系職務行為,就應當依法處罰。反之,如果銀行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走,花費了50分鐘的時間是客觀造成的,則不應當追究銀行的責任。

針對該起事件,鼓樓法院表示,一定會依照法律規定處理。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現代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7/0315/896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