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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中國高鐵的語言偽術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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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中國高鐵對待香港的方式——充滿語言「偽」術的連串大話,由「高鐵接駁歐洲」到一地兩檢,由建築費的攤分以至日後的收益,全部都是對香港最不公平的不平等條約;香港興建港珠澳大橋是合資,興建這條「廣深港高鐵」卻不屬「合資」,在金錢與回報上,香港負責香港段的興建費用,而大陸負責廣深段的費用;香港段興建費昂貴,佔總開支的77%,但在預算日後票務收入只能攤分25%。

近日中共旗下的黨媒,不斷宣傳一段短片,題目為「震撼!實拍中國高鐵衝擊對撞實驗兩列車迎頭猛撞!」內容展示中國對高鐵列車的測試,說其測試速度達到每小時38公里與41.6公里撞向另一架車,令其主設計師「非常滿意」,超過國際標準的時速36公里——「目前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進行這麼大規模的驗證實驗」。

很多人看了這些中宣部的報導標題,紛紛以為中國高鐵又有技術的大突破,然而部份中國人民仍然非常清醒,從黨媒以往的一套,理解這些話背後的意思,更提出溫洲高鐵相撞的事故,指出當時撞擊的速度差距為時速83公里,遠高於時速38-41.6公里;更不要說比起汽車平日做測試,是以時速60公里來量度其撞速,那麼中國這樣的測試,又有什麼值得誇耀的?

事實上這段短片原是來自中國中央電視台《走遍中國》的五集《了不起的高鐵》宣傳片;然而所謂每小時36公里的國際標準,是歐盟於2008年制訂,要求全歐洲的所有列車,於2012年起符合的撞擊標準EN15227;根據港鐵於2014年11月17日提交香港立法會的文件,港鐵指出所謂歐盟EN15227的標準,是列車慢駛時的要求,而非高速撞擊的保護(The carbody structure requirement for train crashworthiness at36km/h specified in EN15227 is only for slow driving conditions,not a protection for collision in high speed.)

對於高鐵來說,更重要的是其信號系統以及防撞的剎車系統,能制止列車碰撞;萬一不能完全制止,也要令列車能減速到時速36公里以下,而這兩點才是最重要的要求;如果根本無法剎車,那麼期望列車時速達350公里,這種保護其實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正如幾年前的溫州列車意外。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網民的說法後,有些面書專頁則指蘋果日報「愚弄讀者」、「炒火車」,說這是「標題黨」,更翻查2014年的蘋果日報的報導,指當時香港的機電工程署署長陳帆,說港鐵測試的高鐵列車達不到歐盟EN15227的標準!真相是中國部份列車早就達到了這個標準,只是賣給香港「廣深港高鐵」的CRH380A,是不符合EN15227標準!作為香港人最關心的,當然是為何中國明明有達到歐盟標準的列車,卻賣給香港「次貨」?為何中國自己的列車就要達到時速38-41.6公里的撞擊標準,賣給香港的「恩情」,卻連時速36公里的都達不到?而這些面書專頁寧可怪蘋果日報「愚弄讀者」,卻不怪中宣部的宣傳失實;變相宣傳中國列車安全,卻隻字不提賣給香港的不是這些「相對安全」的列車,而是不達全歐盟自2012年起對全部列車——包括最慢速列車,而非高鐵的標準,這是否更匪夷所思呢?

這就是中國高鐵對待香港的方式——充滿語言「偽」術的連串大話,由「高鐵接駁歐洲」到一地兩檢,由建築費的攤分以至日後的收益,全部都是對香港最不公平的不平等條約;香港興建港珠澳大橋是合資,興建這條「廣深港高鐵」卻不屬「合資」,在金錢與回報上,香港負責香港段的興建費用,而大陸負責廣深段的費用;香港段興建費昂貴,佔總開支的77%,但在預算日後票務收入只能攤分25%。

在分站設計方面,香港只有一個西九龍站,而大陸的站卻由四個加到六個,作更多的停站,根本起不了高速的作用;而更荒謬的是由於這些分站沒有邊檢設施,中國因此要求香港「割地」或違反基本法,容許中國大陸的人員在香港「執法」,包括違反香港的法律,對香港人在香港的境內,去建立中國的「租界」為中國檢查乘客的物品——例如書籍與報刊;經過李波以至蕭友懷的越境虜人,香港人自然談虎色變;更可笑的是,中國鐵路專家王夢恕於人大會議聲稱「不用檢,不簽證」,甚至大鬧香港人「誰不聽說滾出去」,好似把「檢查」說成是香港人的責任。真相是作為自由港的香港,港方在西九檢查乘客一點問題都沒有,問題只是中共既要防刊物,更要防走逃稅走私以至走資,這些問題是中共自己造成的,要檢就請在中國大陸自設關卡,關香港什麼事?不知王夢恕的言論能否代表中國政府?是否中國政府承諾,不需要對的香港高鐵乘客「檢查」?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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