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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12名寡婦攜兒帶女 越過8公里戒嚴 撲向溫家寶車隊訴冤

—高智晟制憲思想記錄之廿三:勞動者權益

我常想像那悲壯的場面里,那下達命令及執行命令將孤兒寡母們扔下路基的〝公職人員〞們,他們自己不知何以看待這種禽獸以下的暴虐,真不知他們每天何以睜眼直面天日!但這種畫面里,孤兒寡母們悲慘無助的境地卻也正是中國勞工整體的命運的縮影。

三十一、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在中共恐怖組織控制下的中國得不到保護的事實便是在全球範圍內亦無多不曉其情者。我自己的職業經歷在這方面留下許多具體的痛。司法制度永與黑心的資方結盟已是公開的現狀。

文明社會制度下,獨立司法的存有及獨立工會組織的建立,構成勞工權益保護兩個堅不可摧的支柱。而在中國,表面形式上看兩個方面是都有,而於勞工權益保護而言它們的作用卻正相反。所有我經歷的大企業侵犯勞工權益的惡例中,〝工會組織〞都赫然站在罪惡的最前列。資方把中共安置的〝工會〞當成是出面實現壓迫、侵害勞工權益的工具或是天然的機制。勞工權益被侵犯後,〝工會〞幹部永被驅使前去給工人施壓,或勞工死亡事件中由他們出面威脅、壓制、阻撓死者家屬實施正當的維權活動。有些案件中,本當保護勞工權益的〝工會〞及〝司法〞機構會同時出現在阻撓勞工實現合法利益的環節上。

大略上是1999年上半年,我參與了一起法律授予援助案──為43名死亡礦工難屬提供法律援助,那時的維權同樣黑暗無比,礦工死難事件頻發,但無論多少礦工的血、多少勞工的死亡,都不能對這邪惡政權及其存在的基礎──社會造成些觸動。與對勞工權益保障方面永不可改變的昏饋的猙獰面目及永不可撼動的低效率形成格外鮮明對比的是,勞工權益受到損害後,對勞工的壓制及阻撓維權的表現方面,邪惡當局操縱下的〝工會〞與〝司法〞部門,總是耳聰目明且出了奇的高效,損害後果越嚴重越明顯,尤其是死亡案件中。

43個年輕的生命,多麼沈重而慘烈的現實,對每個家庭而言,這是人世間最沈重的痛苦,這種痛苦終生不得擺脫,更何況有些家庭有兩條人命在這次人禍中死亡。令人震驚的是,我到了那個事故煤礦後發現,那裏已組成一個龐大的對付死難者家屬的有組織的臨時群體。昌吉州政法委、市政府民政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市工會、企業工會,組成一個壓制死難者親屬的具體的組織。這就是中國的特色,每個勞工都被視作是它們潛在的敵人,而一旦勞工權益被損害,尤其是出現傷殘或死亡後果的,潛在的敵人便具體化了,它們便開始了有組織的對付。〝工會〞人員、〝法院〞、〝公安〞人員輪翻找我,軟硬兼施,要求〝無條件〞服從地方穩定大局、協助政府作好家屬的〝工作〞。

服從大局,就是要在觸目驚心的死亡面前像他們一樣昧卻靈性、萬眾一心去壓制死難者親屬。從他們成立的〝解決問題工作組〞組成看,使人厭惡及絕望的是這個政權無處不在的黑幫本質,尤其是法院、檢察院的赫然在列。一次事故造成43人死亡,這種對社會嚴重危害的犯罪存在卻不是他們介入後要查處的,他們介入的目的卻是與造成罪惡的資方抱團,幫助資方來壓制死難者親人的。黑政府投入了巨大的人力,每個死難者家屬都被幾位〝政府工作人員〞不舍晝夜地圍着。一則是將他們各自隔離,不使難屬們彼此間聯絡,另一個則是給本即處在巨大痛苦中的難屬們造成一種不能擺脫的心理壓力,甚至是絕望,迫使他們接受低得可憐的〝賠償金〞。

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看到的是中國勞資關係力量天壤之別的不對稱、不平衡。勞工平時被沙化而一旦突發勞工權益被損事件後果時,則迅速地被有組成地絕對沙化,造成絕對孤立無助的處境。正常社會裏,自由工會組織於勞資關係中平衡着雙方的日常關係,當這種關係由於非常事件而失衡時,則由作為社會公平衡器的完全置身勞資利害關係之外的、具有獨立中立地位的法院應一方的請求而介入紛爭,以國家壓迫力量為後盾,重新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關係,使非正常的局部社會關係局面復常。

當一個社會,既無獨立的工會組織,又無獨立公正的司法保障時,人們盡可想像會處於怎樣的使人絕望的失衡狀態,勞工會墮入怎樣的被壓迫、被絕對奴役的苦淵。許多環境下,連勞工的生命都完全掌控在黑心的資方手裏。震驚國人的陝西陳家山煤礦瓦斯爆炸造成近300人死亡的事件便是一次迄今不為外人了解的人禍事件。我曾在事故發生後兩次到陳家山媒礦進行調查,第一次到陳家山煤礦後,因一群〝不明身份〞流氓的騷擾而失敗,第二次去,黑幫當局為阻止我的調查,竟至調集數百名警察,從礦區以外公路沿途4公里範圍內佈置了大批警力截堵,結果得了準確信息後,我提前8公里下車從偏僻山路進入。具體災難發生的許多細節我已記不清了,但這次事故完全是一起冷血的人禍災難卻記得格外清楚。

井下坑道作業面瓦斯聚集是經歷了一個過程的。危險局面使許多人心驚膽寒,作業面負責人每兩個小時升到地方面一次,幾乎是帶着哭腔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危情,哀求趕緊讓工人撤出,但每次遭到的都是大罵,其中有一句在被調查過程中反覆提起的話是:〝上面他媽的年底要的是產量,不是保你們的命。〞這些所有的事實過程大都是事發當天死難者下井前講述給他們親人的,而事發當天其中一名礦工拒絕下井,說:〝當官的都是牲口,硬把人往死路上趕。〞結果就他一個人活了下來,但他從此每天被盯蹤不得與外人接觸。

我曾經有篇文字,標題似是〝溫家寶說我這次來就是給你們解決問題的〞裏面談到,12名罹難礦工的妻子每人攜帶各自的孩子,於溫家寶到陳家山前一天戒嚴還未開始前,步行在8公里以外,秘密隱蔽在溫返回時必經的路基下,因為當局戒嚴的線路是8公里(都是同情者向這些難屬們泄露了相關信息)。第二天下午,當溫的車隊返回經過時,悲壯的一幕突然出現,12名寡婦攜兒帶女呼天喚地攔阻了車隊,溫向他們保證這回一定解決問題。溫的車隊離去還未消失在這群絕望者的視線里,使他們目瞪口呆的暴行發生了,警察兩人一組撲過來,將她們及孩子們撲倒在地,然後都被兩人拎起扔下路基,驚恐不已的孤兒寡母們嚎啕成一片,當面向溫家寶答應一定解決問題的官員及鷹犬們的車隊離去,在那裏蹲守了一晝夜的孤兒寡婦們還得自己走回煤礦。

我常想像那悲壯的場面里,那下達命令及執行命令將孤兒寡母們扔下路基的〝公職人員〞們,他們自己不知何以看待這種禽獸以下的暴虐,真不知他們每天何以睜眼直面天日!但這種畫面里,孤兒寡母們悲慘無助的境地卻也正是中國勞工整體的命運的縮影。

2017年後,國家將剛性保障、監督自由獨立工會組織的建立及其健康地、獨立地在法律保障的範圍內生長、發展,保障勞工的罷工權利,保障他們得到最合理的工資,保障確定的休息權利及年度最低帶薪休假權利。在確保勞動者尊嚴和健康的前提下,制定工作環境及勞動安全保護標準,全面建立失業保險、就業培訓等就業扶持政策,同時,將機制性監督並防止資方利用優勢地位及勞工就業心理,妨礙勞工權益,尤以防止勞工訂立類似美國1898年《爾德曼法》禁止的資方強迫工人簽訂〝黃狗合同〞(即工人必須承諾不加入工會,否則不予僱用之)的情形。全面保障勞資雙方關係的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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