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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功大師」患罕見病死 哪些事兒還沒了

「氣功大師」王林最後死在了南昌一家醫院。

2月10日下午4時許,撫州法院網發佈了王林死亡的消息:

2017年2月10日16時17分,被告人王林因患ANCA相關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圍神經炎,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

患罕見病死亡

ANCA相關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圍神經炎是王林死亡的「元兇」。

這也導致他第二次牢獄生涯尚未真正開啟,即與醫院為伴。

上世紀70年代末,因在墾殖場下放期間調戲婦女,王林被判刑並在江西第四監獄服刑。約40年之後,他被逮捕,後被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行賄罪公訴到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但因其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法院決定對王林取保候審,並裁定對王林中止審理。

此後王林一直在南昌某醫院處於昏迷狀態,直到10日一早現心臟驟停,之後離世。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國內知名醫學論壇「丁香園」在介紹ANCA相關性血管炎時提到,該病常累及全身多個系統,引起多系統多臟器功能障礙,常累及的部位為皮膚、腎臟、肺、神經系統等,臨床表現複雜,變化多樣,大多數屬疑難雜症。

另外,該病較為少見,主要是老年人發病,40%的患者在發病6個月以後才診斷,10%的患者診斷延誤一年以上。我國的發病呈逐漸增加趨勢。

「氣功大師」的「盛名」之下,很多人忽視了王林的年齡,1952年出生於江西萍鄉市蘆溪縣的他,今年65歲。據媒體報道,1952年是王林香港身份證上的出生年份。

63歲那年被捕

第二次牢獄生涯的起點,要追溯至63歲那年,「老人」王林被逮捕。

2015年8月,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執行逮捕,羈押於撫州市看守所,導火索是曾經的弟子鄒勇之死。

當年7月9日,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報案稱,鄒勇被身份不明人員綁架。偵查發現,劉鋒、朱禮通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將兩人抓獲,兩人供述,已經將鄒勇殺害,並沉屍鄱陽湖。警方還發現,黃鈺剛(廣東省深圳市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

王林曾因投資獲得香港居留權,2013年處於風口浪尖時還曾遠走香港逃避「風頭」,2014年又返回江西。此時,他和江西天宇燃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鄒勇的恩怨浮出水面。2014年底,鄒勇和一批企業員工圍堵王林住宅多天,試圖向王林討要錢款。鄒勇曾稱,2009年他交給王林500萬元拜師費,成為王林的弟子,此後陸續被王林索要了千萬的財產。而王林則表示鄒勇欠他千萬元。

經濟糾紛最終演變為命案,鄒勇死亡後,王林被捕。

2015年8月20日,萍鄉市公安局發佈消息稱,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經提請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劉鋒、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執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林、黃鈺剛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執行逮捕。後檢方以非法拘禁罪、詐騙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起訴王林,以非法拘禁罪起訴黃鈺剛,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劉鋒、朱理通。

有意思的是,曾經查無實據的非法持有槍支罪出現在檢方的起訴書中。

非法持槍先被證偽

如果現在往回看,61歲是「氣功大師」王林人生的大檻。

「氣功大師」王林為人所知,是上個世紀80年代末。那時,社會上興起一股「氣功大師」潮,彼時籍籍無名的王林以「空盆來蛇」「斷蛇復活」「紙灰復原」「凌空題詞」「徒手斷鋼筋」等所謂氣功絕技被傳得神乎其神,並開始用氣功治病,借着這股風潮,王林逐漸把自己包裝成了「氣功大師」。

2000年以後,隨着各種「氣功大師」的神話被戳破,王林也選擇了低調,很少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直到2013年,一組名人登門拜訪王林的照片在網絡上傳開,此事讓王林再次在公眾面前曝光。王林「氣功」真假也再次被質疑。

當時對於外界的質疑,王林曾經進行過回應,他說他的氣功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都不犯法。這個是真是假,與大家沒有關係,與法律也沒有關係。這個真假,希望你們不要再去考究,只要考究我是不是犯了法就可以了。

2013年7月,王林被人指控涉嫌非法持有槍支、非法行醫等罪名,當地公安、衛生部門曾對王林展開過調查,但並未獲得有效證據。

但由此開始,「氣功大師」王林的麻煩不斷。

死後罪名不再追究

不過,隨着王林死亡,不論是非法拘禁罪還是詐騙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都不會有人追究了。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張耀軍律師告訴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死亡的應該裁定終止審理,隨着王林的死亡,對王林的刑事罪名就不會追究了。

張耀軍說,王林的死亡將引發兩個法定程序,一個是對王林的起訴終止審理,另一個是檢方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啟動沒收違法所得程序,由檢方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進行審查後啟動程序,出具裁定文書,屬於非法所得或者涉案財產的予以沒收。

2015年7月15日,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羈押於撫州市看守所,後因病轉入醫院監管治療。

2016年11月11日,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行賄罪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因王林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月10日決定對王林取保候審,同月12日裁定對王林中止審理,對其他被告人繼續審理。王林死亡之後,其他被告人的案件法院仍將繼續審理。

值得一提的是,王林死前在偵查機關的口供依然有效,因為在共同犯罪里他的口供實際上是對犯罪的交代,對涉及違法所得和涉案財產的口供也會有效。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政知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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