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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200保安非法強拆遇「楊佳」 一死一傷

去年6月濟南村民楊玉波家的房屋遭200保安非法強拆,楊玉波持刀將入室強拆的兩名保安刺傷,致一死一傷。經查當地涉事房屋所在土地尚未進入徵收程序。日前該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相互勾結,強拆強佔,製造一幕幕的人間拆遷慘劇。

江澤民當政時期,鼓吹「悶聲發大財」政策,是黨政軍與國企腐敗滋生的溫床! 導致整個社會拜金主義至上、一切向錢看,官商勾結、公共權力黑社會化。開發商為了自身利益,買通、勾結官員,官員利用手中權力通過行政命令,甚至不惜動用黑社會,對手無寸鐵的百姓威脅、恐嚇,直至把百姓房屋扒掉、剷平,哪裏還有老百姓的活路啊!

野蠻強拆看上去是在加快城市化進程,拉動GDP發展謀求所謂政績,但隱身其後的,是貪腐官員和貪婪開發商牢牢捆綁在一起的巨大利益,也是私有財產得不到尊重和保護的鐵證。無論是早期的「嘉禾事件」,「宜黃自焚事件」、「巧家爆炸事件」、「錢雲會事件」、「烏坎事件」,都與強拆強佔有關。野蠻強拆在各地已演變成為赤裸裸的搶劫和掠奪,在野蠻強拆面前,不知有多少民眾居無定所,不知有多少人傷心絕望?

2016年6月17日上午,濟南華山街道辦菜園村村民楊玉波該地拆遷手續不存在家的房屋遭強拆,楊玉波被指持刀將入室的兩名保安刺傷,致一死一傷。1月6日下午,該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京華時報前街一號記者調查了解到,政府信息公開答覆書顯示,該涉事房屋涉及的拆遷所需手續信息多為「不存在」,律師指華山街道辦非法暴力拆遷。

庭審: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

庭審在1月6日下午2點半開始。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以楊玉波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訴訟。檢方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6月17日8時許,在濟南市歷城區華山街道辦事處菜園村拆遷房屋拆除過程中,被告人楊玉波在該村79號院內拒絕離開,並將事先準備的汽油瓶點燃阻止拆遷人員進入。被害人陳偉、扈學偉等人進入院內欲將楊玉波帶離現場時,楊玉波持雙刃尖刀先後刺中陳偉左側肩頸部,刺中扈學偉左腹部。被刺傷後,陳偉、扈學偉離開現場並被送往醫院搶救,陳偉經搶救無效死亡。2016年6月17日9時許,楊玉波在他人陪同下到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區分局華山派出所投案。

隨後,公訴人、民事賠償代理律師和辯護人都對楊玉波進行了訊問,楊玉波承認持刀傷人致一死一傷,並表示後悔。但他稱,自己當時準備汽油瓶和煤氣罐都只是為了「嚇唬拆遷人員」,沒有想過傷害他人。

檢方在舉證階段,呈現了公安機關對現場的勘察記錄。對此,辯護人向法庭提出申請歷城區公安局、華山派出所迴避的問題,但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當天下午4時40分左右,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期繼續開庭。

還原現場

街道辦組織200名保安強拆

楊玉波和陳偉、扈學偉在2016年6月17日早上相遇,3人的命運也在此時發生改變。

楊玉波的筆錄顯示,當天早上8點左右,他接到了村支書楊茂濱的電話,對方告知拆遷工作組要強拆他家房子。

隨後,楊玉波從自己的摩托車裏抽出汽油,灌進4個啤酒瓶內,並用棉布塞住瓶口。隨後,他又將自己做飯用的煤氣罐與汽油瓶放到院子中間。

不久,拆遷工作組的人員來到他家門外,開始砸門。楊玉波表示他不同意拆遷,隨後擰開了煤氣罐閥門,「讓他們能聞到味兒,目的是嚇唬一下他們,讓他們不敢強拆。」

根據歷城區華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吳溪淙做的筆錄,到楊玉波家拆遷是在2016年6月16日下午決定的。當時,華山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召開會議,菜園村拆遷工作組主任劉京戎介紹,菜園村79號的楊風立(楊玉波父親)家在40天之前已經簽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和《地上物放棄聲明》,並全額領取了補償款,但楊玉波一家四口卻遲遲不搬走,工作組也已向其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會議決定次日依法對楊風立的住宅實施拆除。考慮到拆除過程中保障好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會議決定聯繫振邦保安公司,安排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由吳溪淙負責具體的聯繫事宜。

吳溪淙介紹,之前拆遷工作組開過會,如有需要使用保安,就用振邦保安公司的保安,費用由華山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支付。

陳偉和扈學偉二人分別是振邦保安公司三大隊三中隊中隊長、二中隊中隊長。據知情人透露,有關案件卷宗顯示,2016年6月16日,吳溪淙聯繫保安公司三大隊隊長封某某,讓其在次日早上帶200名保安到菜園村配合拆遷。

振邦保安公司的一名保安表示,6月16日晚,他接到了扈學偉打來的電話,被要求次日一早7點集合去執勤。次日一早,振邦公司出車把200來名保安拉到拆遷現場。他稱,保安們在到達現場後,才知道要拆楊玉波家的房子。扈學偉稱,他接到通知時,未被告知去菜園村做什麼。

院子起火後發生命案

看到楊玉波將大門鎖了,穿制服的隊員們按領導要求把楊玉波家圍了起來,不讓其他村民靠近。

拆遷工作組先把楊玉波南鄰家的院子拆了,這家人已搬走。然而,因楊玉波和這個鄰居共用一面圍牆,這面牆被挖了個洞,往楊玉波家倒下的磚塊砸倒了煤氣罐和兩個裝了汽油的啤酒瓶。

楊玉波將剩下的兩個啤酒瓶點燃,扔了出去。他稱,自己並沒向拆遷人員扔汽油瓶,只是扔到了屋前門口處,也沒點燃煤氣罐,「一開始我就沒想傷人,只是想嚇唬他們別進來」。

楊玉波轉身回屋裏,拿出了一把尖刀。

此時,扈學偉正站在院外。他稱,院牆倒了之後,院內着火了,他和陳偉等人拿着準備好的滅火器滅火,但火勢變大,此時準備的滅火器都已經用完,有人喊「裏面有人,進去把他弄出來」。

當時站在一旁的另一名保安稱,牆被推到後,領導安排10多名保安從南牆進去,其中有穿防刺服、戴頭盔的,也有人穿着便裝。陳偉、扈學偉兩人都只着便裝,沒穿防刺服,也沒戴頭盔。

楊玉波拿着尖刀出來時,看到院子裏進來了幾個人,其中有兩個人沖在前面,「一個正面沖我過來,想抓住我」。楊玉波在筆錄中稱,自己右手倒握尖刀,刺了這人左側肩膀,後翻了下持刀的手腕,正握尖刀,朝過來的另外一人肚子刺了一刀。

楊玉波刺的第一個人就是陳偉。扈學偉稱,陳偉先進入院子,自己進去後看到陳偉在院子東北角處背對着他,一名男子右手拿着把尖刀正刺向陳偉。扈學偉趕緊繞過火堆,沖向陳偉,眼看着持刀者向陳偉左側頸部刺了一刀。

扈學偉稱,他抓住了尖刀,但對方又把刀抽了回去,刺向扈學偉的腹部。

事後經法醫鑑定,陳偉系被雙刃銳器捅刺頸部致左側頸靜脈斷裂大量失血死亡,扈學偉損傷構成重傷一處、輕傷三處、輕微傷一處。

律師:政府信息公開顯示拆遷非法

京華時報前街一號記者找到了一份由歷城區華山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編制的宣傳冊,名為《凝神聚力共建美好家園》。

該宣傳冊顯示,華山片區開發建設項目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規劃總用地14.69平方公里。華山片區涉及歷城區23個行政村,其中19個行政村需整體搬遷。2014年2月份將啟動華山片區安置區建設,計劃30個月實現村民會前入住,建成後的華山片區將成為獨具泉城濟南特色,瀕水望山、設施齊全的高檔居住區。

楊玉波出事後,杜翠苹向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各級政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希望弄清針對他家的拆遷行為是否合法。然而,20餘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顯示,很多拆遷所需手續信息均為「不存在」。

楊玉波的辯護律師劉勇進認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所謂的強拆菜園村79號是暴力非法強拆,根據現有證據極有可能是華山街道辦事處個別領導濫用職權的行為。

他稱,本案中楊玉波家房屋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徵收公告、徵收土地方案及批准文件均不存在,土地未徵收,立項、規劃許可證也不存在,甚至安置補償補助費用也不存在。這所有的一切說明楊玉波家不在徵收範圍,土地根本未徵收,更談不上拆遷,「所謂的安置房屋是否兌現通過信息公開在法律上和事實上是有很大問題的,迄今為止涉及十幾個村未來安居樂業的安置房二區項目竟然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沒有施工許可證。這就意味着即使同意搬遷,何時能住上安置房也是未知數,甚至很有可能是違章建築」。

劉律師認為,拆遷以華山片區工作組的名義進行,但歷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回復稱該機構的信息不存在,本次強拆拆除決定、行政委託手續都不存在,甚至歷城區政府、華山街道辦事處更清晰地回復他們沒有指派此拆除行為,也未委託振邦保安公司,「由此只能得出唯一結論,本次強拆是赤裸裸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是造成上述悲劇的唯一原因。如果合法拆遷,必然不會發生這種悲劇」。

附:杜翠苹獲取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內容

2016年10月12日,歷城區政府回復稱,菜園村79號房屋(以下簡稱涉事房屋)所在地塊進行建設徵收土地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的材料不存在。

2016年10月18日,濟南市歷城區發改委回復稱,目前尚未收到擬在涉事房屋所佔土地上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

2016年10月20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稱,涉事房屋所在區域土地徵收工作暫未完成,申請獲取的土地徵收相關報批材料不存在。

2016年10月24日,歷城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回復稱,涉事房屋所涉土地未實施徵收,「被徵收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核算、審核和被徵收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落實情況」相關信息不存在。

2016年10月26日,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回復稱,經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局協助調查,涉事房屋所在區域土地徵收工作暫未完成,該地塊的相關征地信息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不存在。11月2日再次回復,經審查,申請的征地批文、徵收土地方案的批文、徵收公告、建設項目批准文件等相關信息不存在。

2016年10月28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稱,涉事房屋所在區域土地徵收工作尚未完成,故該地塊的相關征地信息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不存在。

2016年11月1日,濟南市規劃局回復稱,2015年8月,市規劃局為該建設項目辦理了建設用地許可證,並對項目用地位置、範圍等規劃條件進行了公開公示,同時公示了該項目已審定的策劃方案,但截至目前,該項目建設單位尚未向市規劃局申辦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2016年11月9日,濟南市歷城區城管局回復稱,該局未對涉事房屋進行過立案處罰,也未參與過對該建築物的強制拆除行為。

2016年11月14日,華山街道辦事處回復稱,不存在「進行華山街道菜園村79號行政強制拆除行為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決定」信息,也不存在「2016年6月17日是否指派保安扈學偉及陳偉進入華山街道菜園村79號欲拉出楊玉波並拆除79號,以及上述事項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和「6月17日是否指派王宏詩、吳溪淙、劉京戎拆除華山街道菜園村79號」信息,不存在「6月17日拆除華山街道菜園村79號做的風險評估和會議紀要」信息,不存在「指派濟南市歷城區華山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安排車輛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信息。

2016年11月22日,歷城區政府回復稱,該區華山片區應急指揮部、開發建設指揮部、華山街道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華山辦事處工作組、振邦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拆除涉事房屋的行政委託手續信息不存在,「菜園村79號行政強制拆除行為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決定」不存在。

2016年12月22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回復稱,涉事房屋所在土地尚未進入徵收程序,濟南市國土資源局仍未對菜園村79號進行征地。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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