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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暴戾!「站在路口做土匪啊」 這句玩笑讓北京一保安喪命

46歲的保安李某某萬萬沒有想到,他一句不經意的玩笑話竟引來殺身之禍。看到小同事李某靠在崗亭護欄上,隨口一說「你做土匪啊,站在路口這兒」,李某因此大怒,與他撕扯起來並動了殺人的念頭。幾天後的早上,李某與被害人換班時持刀將其殺害。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鑑於李某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等情節,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瑣事生口角同事持刀相向

24歲的李某曾因盜竊罪獲刑九個月,事發前與被害人因瑣事發生過爭執。於是,他遂起意報復,動了殺人的念頭。2015年2月19日6時許,李某攜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前往某地下停車場出口東側的城管綜合執法崗亭。趁李某某不備,李某持刀扎刺、切劃對方頸部數下後逃離現場。李某某追至崗亭外倒地死亡。

路人發現李某某倒在血泊中便報警並撥打120。當急救人員趕到時,人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當天,警方走訪調查時,發現前來接班的李某衣服上、手上有血跡,遂將他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協助調查。李某先稱被害人是自殺,當晚才承認殺人的事實。

在同事眼裏,腿有點瘸的李某性格比較孤僻,平時很少與人交流,沒事就在宿舍里躺着,有時候看起來有些神經兮兮。事發後,李某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疾病影響,辨認及控制能力受損,評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同事王某的證言顯示,事發前兩天,他和李某兩人去接李某某的班。他先進了崗亭,李某則在門口護欄靠着。這時,李某某對李某說,「你做土匪啊,站在路口這兒。」聽到這句話,李某一下子火了。「我站這兒關你什麼事,找死啊。」之後,便伸手去拽對方的衣領,二人互相撕扯起來,後被王某拉開。

事發當天早上5點半,李某獨自去換李某某的班。一個小時後,他又返回宿舍。王某見李某嘴上有血,就問他是不是和別人吵架了。李某否認,後躺在床上。

趁人不備用刀扎事後謊稱自殺

李某被抓後供述說,2015年2月17日6時許,他和同事去保安亭換李某某的班,對方無緣無故罵他是不是要當土匪,兩人就互相罵了幾句。後李某某動手打他,他也還了手,雙方都沒受傷。但感覺自己吃虧了,李某就起意報復李某某,把其弄死。晚上,他在宿舍同事的枕頭下拿了一把水果刀,準備借換班時殺死李某某。

事發當天早上6時,李某懷揣着水果刀走到保安亭,看到只有李某某獨自在裏面上班,就走到對方跟前,趁其不備,掏出水果刀扎了過去。看到李某某倒地後一動不動,認為他已經死了,李某就返回宿舍。

返回途中,李某碰到一個男保潔員對他說,「有人自殺了」。受到啟發後,李某起初對警察謊稱被害人自殺。據保潔員事後稱,他看到被害人赤裸着上身倒在血泊中,遇到李某後就說有人自殺,讓其趕緊過去看看。當時這麼說並沒有細想,覺得過年了對方可能有傷心事,喝酒之後就自殺了。

因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獲輕判

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表示,李某系精神病人,犯罪時辨認及控制能力受損,被評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具有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李某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態度好,且本案系事出有因,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不能認定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過錯。李某因瑣事蓄意持刀扎刺被害人頸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別嚴重。李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罪,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鑑於李某作案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等情節,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北京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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