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好文 > 正文

半醉漢:雷洋案可糾正錯誤 變成必須堅持必然錯誤

作者:
網絡評論:雷洋案有一則評論比較到位,據說是一位叫甄遠東(網名半醉漢)的教授所評,他寫到——一個警察的錯變成了警局的錯,市局的錯,市府的錯,央視的錯,檢方的錯。然後一錯再錯,一個可糾正的偶然錯誤,變成一種必須堅持的必然錯誤,變成一種制度的錯誤,一個政權的錯誤。請問各位大人們:你們真的覺得合算?

雷洋案的意義,不是一個無辜者的屈死,引起這個如一潭死水般的社會泛起了波瀾,並產生出強烈的輿論反彈和眾人不滿。

這只是一種表象。

這麼多年,屈死的無辜太多,為何並不能引起社會強烈的輿論反彈和眾人不滿?

因為那些屈死者,大部分都是社會底層的老百姓,即真正的無產階級。

自私的社會中層(不是中產階級)人士,基本不關心社會底層的冤情。他們的生活早已擺脫羞澀,步入小康。這些人談笑有沙龍,出入開轎車。或聚會,或旅遊,或詩酒歌舞,或書畫琴棋,瀟灑而自在。這些人對底層老百姓們的冤情和苦難,至多只會付出一點廉價的同情心,在聊天閒談的時候,口頭上說一聲「真可憐」或「太過分了」。若想讓他們為底層老百姓去仗義執言的奔走呼喊,基本上是不可能。

社會中層人士們為自身快樂與安全計,不約而同地都對眼前、身邊發生的一些仗勢欺人行為,抱着「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這種超然物外的冷漠和冷酷,是階級鬥爭學說和實踐留下的必然結果,也是社會道德淪喪,正義感在快速消減的證明。

因此,這些年社會底層發生的一個個冤案,都被時間消磨和諧了。含冤上訪者弱弱地哭訴,既不能感天動地,更不能打動法官,帶來的是官方的截訪和對維穩防範的警惕。縱有一兩件典型案例,在正義律師們的努力工作下得以平反昭雪,那也是司法部門出於無奈而作的糾正,是權力機構為了臉面的美容。

這次雷洋之死,使人們,特別是引起社會中層人士的不安,是他們切切實實地感到,威脅正在迅速逐漸逼近自己。他們出於對自身安危思考,引發出了焦慮,本能地舉出正義的大旗,故對此案關注加倍。

這些人參與輿論,其力量非社會底層的弱勢老百姓可比。尤其在互聯網時代,人手一部手機,個個一台電腦,力量是可觀的。

但他們中的許多人,在追究雷洋之死的時候,是隔靴搔癢,甚至是橫生枝節。他們對雷洋這個初為人父、匆匆出門去機場迎接遠道而來的父母,結果中途遇難的人,有沒有嫖娼,有沒有抗法,有沒有疾病感興趣。而對雷洋這個普通的健康人,為什麼在警察控制之下,在短短几十分鐘之內莫名其妙地死亡,不感興趣。

這不是他們無知,而是一種自私。獵奇之心,高於正義,是因為獵奇安全。而追求正義,卻很可能會陷入險地。

這也證明,政治生態的環境,已經在恐怖地惡化。

暴力執法致人死傷,已非個案,且日漸普遍,而追究執法部門暴力執法致人死傷的法律責任,難於上青天。

這才是可怕之處。

這一社會事實,說明我們離法制建設越來越遠。

無情而悲哀的事實是,執法者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要求司法公正,有錯必糾卻寸步難行。

這種只可意會的大環境,是高層對違法亂紀行為的默許、放縱。

這種默許、放縱,已成公害,成為執法部門的共同潛規則。屈死不告狀,已經成為很多社會底層的老百姓的常識經驗。個別血性漢子的拔刀自衛,造成兩敗俱傷血案,受害的依然都是社會底層人士的死傷。既於事無補,又不能阻止類似案件的終止,更不會引起社會高層的關注和警策。

責任編輯: 江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6/1226/857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