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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內地人是低人一等 該吃毒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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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歧視中國人的就是中國人,身在大陸更有此感。《人民日報》海外版於11月29日刊登一篇題為《香港如何成為食品安全港》文章,指香港被譽為「食品安全港」,得益於 大陸方面把好了第一關。閱畢此文,筆者感到既妒忌又感慨。妒忌的是香港人真幸運,國家這麼愛護她,這麼為她操心,盡心盡力確保供港食物安全;感慨的是為甚麼身在大陸的人得不到國家同樣的關心,為甚麼國家可以任由毒食品在 大陸橫流,難道 大陸人是低一等的中國人,所以 大陸人就該吃毒食物?

為甚麼國家任由毒食品在 大陸橫流,難道 大陸人是低一等的中國人,該吃毒食物?

確保每一個國民得到之食物是安全的,這是政府的職責,也是它存在的理由。因此,無論是供應給香港的食物,還是供應給大陸的,檢疫部門都應該同樣重視,都應該用全力確保其安全,這是其職責。可是在這個怪誕的國度里,人是分作等級的,所以有人有特供食物,有人卻一出生就只能喝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只能吃地溝油煮的農藥毒菜,享用瘦肉精養大的豬肉,品嘗帶孔雀石綠的水產??

為了保障香港同胞不會吃上大陸的毒食品,《人民日報》的文章說,自上世紀60年代開通「三趟快車」至今, 大陸供港食品幾十年風雨無阻。在進入香港前,這些食品已經 大陸檢驗檢疫部門的嚴格審核。供港養豬場,冬季集中供暖,夏季水簾降溫,每季的常規檢測項目多達40餘項;供港蔬菜種植基地要備案,土地固定連片,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國家標準,周邊無污染源, 大陸有關機構還會定期檢查審核。

《人民日報》這篇文章似乎是要告訴香港人,你看大陸為你們做了多少工作,你們要懂得感恩。但難道香港不用付錢向大陸買這些食物嗎?既然香港是用錢來買的,大陸作為賣家當然有責任確保食物安全,這是基本的商業誠信,有甚麼好稱讚的呢?而且,維護國家標準,確保食物達到安全水平,是檢疫部門的職責。做該做的事,盡該盡的責,這不是最基本的嗎?有甚麼值得《人民日報》這樣來褒揚?

況且,檢疫部門真的做得好嗎?正如《人民日報》的文章所說:「香港檢出有問題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門,例如從銀鱈魚中查出汞,竹笙的二氧化硫超標,蔬菜中殘存除害劑『毒死蜱』,大閘蟹含二惡英,鯪魚罐頭裏有孔雀石綠」。這些漏網之魚的問題食物,不就是正正反映大陸沒有把好第一關嗎?

事實並不會因《人民日報》的天花亂墜而變化。在《人民日報》為這篇文章所配的香港肉店之照片中,可見肉店掛了一幅宣傳標語,寫着:「本地生產,新鮮衛生,安全美味」。這標語無疑是給該篇文章下了一個最好的註腳,大陸食品在香港人心目中究竟如何,不言而喻。

香港成為食品安全港,究竟是 大陸把好第一關,還是香港自己把好關?《人民日報》請不要搶人家功勞,恬不知恥地為政府部門貼金,而是應該盡傳媒職責,監督政府部門履行職責,否則就是狼狽為奸,助紂為虐。

中國食品要令人有信心,並不能靠自吹自擂,唯一途徑是讓 大陸人--自己的國民--吃上安心食物,令毒食物在 大陸餐桌絕跡,否則出口的食物如何加強檢疫,都沒法建立別人對中國食物的信心。所以,首先請不要再令 大陸人吃毒食物。 大陸人並不是天生就該吃毒食物的!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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