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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高官美艷女演員情婦被逼「騰房」

—原鐵道部局長張曙光美艷情婦羅菲被逼「騰房」 組圖

2016年11月17日,北京市高院再次裁定,維持二中院對中共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情婦羅菲的執行裁定。中共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被判死緩,其全部財產被沒收,其中包括其情婦羅菲名下的一套房產。北京法院發佈執行通告後,羅菲對此叫停,但近日被駁回;要求「騰房」。

「騰房」前後

據《法制晚報》11月28日報導,因受賄4755萬餘元,2014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簡稱「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中包扣在其情婦羅菲名下的一套房產。判決生效後,二中院開始執行。

就在法院要求羅菲騰房時,羅菲提起執行異議,稱該套房產是她的父母為其購買,不屬於張曙光受賄所得。羅菲提出,作為獨生子女,羅菲的父母不吝傾其所有積蓄、出資110餘萬元幫助女兒購買該套房屋,且一直居住在該房中,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則其父母在北京將沒有地方居住。羅菲請求依法撤銷二中院作出的執行裁定書,停止對涉案房產的執行。

2016年11月17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羅菲異議申請,維持二中院的執行裁定。要求羅菲騰房,如果在限定期限內不自行騰房,法院將強制執行。

張曙光的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張曙光於2005年至2009年間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期間,曾向某公司總裁先後3次索要錢款800萬元。其中羅菲在證言中稱,2007年,張曙光給了其280萬元,用於購買藍靛廠南路房產。張曙光在供述中也稱,自己給羅菲錢用於購買房產。

羅菲素顏照

張曙光嘬死之路

張曙光1956年12月生於江蘇溧陽,畢業於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

2001年,身為客車處處長的張曙光曾經受到過鐵道部紀檢部門的審查。擁有車輛採購權的張曙光被指利用權限擅自決定採購鄉鎮企業生產的產品,但由於沒有任何書面的證據,查無對證,最後不了了之。張曙光隨後被調至瀋陽鐵路局任局長助理,以「離招投標遠點」。

2003年4月,張曙光從瀋陽鐵路局局長助理調任北京鐵路局,出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

薄熙來突破慣例一口氣三升級王立軍一樣,在劉志軍的重用下,張曙光突破了慣例,一年多時間三易其職,一路飆升,最終到達可以有資格被判死刑的仕途頂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

在劉志軍主導下,2004年至2006年間,鐵道部先後進行了三次重要的高鐵招標,即兩次動車合資招標和京津城際招標。三次招標過程中,鐵道部的操盤手正是應該「離招投標遠點」的時任運輸局局長張曙光。

2011年2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劉志軍鐵道部部長職務。2月28日,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兩人互相利用

張曙光47歲,於2005年認識24歲的中國鐵路文工團歌唱女演員羅菲,為了追求羅菲為滿足對方需求,在金錢方面花銷很大,因而走上犯罪道路。張曙光因手頭不寬裕向戈建鳴求助200萬元,張曙光以280萬元為羅菲在京購買一套房產。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公司法人楊建宇為討好張曙光,在羅菲身上動了不少心思,可謂有求必應,為羅菲買車,還為羅菲買了一塊高達50萬元名表。羅菲抱怨自己掙死工資,楊建宇讓她在企業掛虛職,每月拿1.6萬元工資。張曙光言外之意似乎今天的結局一切全為情所累,一切全為愛吃虧!似乎一切全為情婦羅菲所牽累?張曙光確實為情婦羅菲投入不少金錢;顯然,張曙光對情婦羅菲用情很深!至於說道牽累,卻未必是羅菲牽累張曙光?

羅菲於2011年6月被查,涉案款物被追繳。2013年11月7日,羅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在市二中院受審。羅菲因明知楊建宇給予的198萬餘元款物,系其情夫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

2014年11月24日,北京高院判處羅菲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羅菲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北京高院於2015年4月20日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目前,羅菲在服刑中。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阿波羅網孫瑞後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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