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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特色「奇葩證明」泛濫屢禁不止 李克強這是要咋樣

今日港媒文章盤點中國大陸的各種「奇葩證明」,認為其源自政府的麻木不仁。此前,李克強曾在國務院點名批評奇葩「未婚證明」,提出要簡化流程,優化公共服務。不過各種奇葩政策屢禁不止。阿波羅網評論員認為,中共官僚腐敗體製造成的各種問題,已經積重難返,李克強即使累死也無法收拾中共的爛攤子。

11月23日,香港香港東方日報刊登江楓的署名文章《奇葩政策源自政府不仁》。文章說,河南鄭州有位81歲的婆婆,最近想將舊屋賣了,買個有電梯的以方便平時出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賣房必須先做遺產公證,釐清關係,於是婆婆去了公證處諮詢,結果被告知,不但要提供亡夫的死亡證明,還要提供亡夫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沒有再婚、亡夫無私生子等證明,如此方可開具遺產公證,讓婆婆感到相當無奈。老人家東奔西走幾個月,終算完成了第一項任務,但這第二項卻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亡夫的父母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已經過世,而且還是在遙遠的東北,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加上自己又已是風燭殘年行動不便,實在無能為力。由於手續不全,公證處斷然拒絕為其公證,如此一來,非但房子賣不成,還將面臨悔約賠償等複雜問題。

文章稱,強迫遺產公證早已為人詬病,不光收費高不合理,所有證明資料更要當事人自己去搜集,公證處只需坐在那裏蹺着二郎腿,喝喝茶翻翻報紙,只等氣喘吁吁精疲力竭的百姓來到,輕輕蓋個印章就算完事了。這樣的作風做派,非但不是為人民服務,更是在給百姓添堵,是在玩弄百姓。

文章表示,然而類似的奇葩事件,在大陸卻隨處可見,每每令人哭笑不得。譬如捐腎救女者被要求證明是其娘親,兒子幫父親取存款需證明「我爸是我爸」,為繼承亡父遺產需證明「我爸是我爺爺奶奶的兒子」,七十歲老人領取高齡保健補貼需證明自己還活着??

文章指出,針對以上種種亂象,公安部門曾明確表示,不准再為公民開具這些奇葩證明,但地方政府卻置若罔聞、陽奉陰為,將民眾玩弄於股掌之中,樂此不疲,以致連雙臂皆無的殘障人士買樓,也要逼着打手指模,極盡荒唐之能事。如此冥頑教條,背後凸顯的正是政府的麻木不仁、炎涼麵目。

李克強點名「奇葩證明」,中共官僚腐敗體制積重難返

去年11月18日,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會議上,親自過問改進公共服務措施問題,他為此舉例稱,一位女士耗時8個月往返幾個部門,仍未開出她所要的〝未婚證明〞。最近,大陸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被媒體曝光。分析認為,中共制度問題積重難返,不是國務院一兩個口號所能解決。

據中共政府網站報道,11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其中一項議題是確定改進公共服務措施,持續簡政放權。

李克強在會議上說,〝我最近看到有媒體報導,群眾現在辦很多事情,一上來就被要求出示身份證。除了一些特殊領域,其他事情,有這個必要嗎?是不是有些濫用了?〞

據報道,李克強還在會上提到日前發生的一件事情:一位女士想把戶口從昆明遷到成都,卻被告知需要一張〝未婚證明〞。結果她往返奔波4次、耗時8個月,沒有一個地方和部門願意開具這份〝證明〞。

李克強說:〝這個部門要那個部門的證明,那個部門又要求這個部門先開證明,每個部門都象『擊鼓傳花』一樣,結果讓老百姓跑斷了腿,也滋生了『跑關係』、『托門子』的腐敗空間。〞

對於改進公共服務,李克強提出三點:信息公開、流程簡化、數據共享。

其中,「信息公開」是政府具體提供哪些公共服務,辦事具體需要哪些材料,實際上等於公開了一份政府的「權力清單」,有利於壓縮辦事人員的自由裁量權。而「流程簡化」和「數據共享」則更大的方便民眾辦事。

對此,阿波羅特約評論員「在水一方」表示,中共官僚腐敗體製造成的各種問題,已經積重難返。如此瑣碎的事情,也要驚動國務院總理親自過問,也顯示了當局的無奈,李克強即使累死也無法收拾中共的爛攤子。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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