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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漢臭豆腐」被封 曾上《舌尖上的中國》

「越香王老漢」是國內第一個臭豆腐註冊商標,這塊臭豆腐,曾因上過《舌尖上的中國》而名聲大噪。因為無證無照經營,王老漢臭豆腐加工點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不僅要沒收8.7萬元「違法所得」,還「擬罰款43萬元」。

位於魯迅故里景點的越香王老漢臭豆腐店。

錢江晚報10月28日消息,說起紹興美食,很多人第一反應肯定是臭豆腐。而說起臭豆腐,當地人多半會推薦「王老漢」。「越香王老漢」是國內第一個臭豆腐註冊商標,這塊臭豆腐,曾因上過《舌尖上的中國》而名聲大噪。位於魯迅故里景點的越香王老漢臭豆腐店,每天都有不少人慕名前來,這裏也成了吃貨們游紹興時的必去景點。

現在,「王老漢」遇到了大麻煩。

因為無證無照經營,王老漢臭豆腐加工點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不僅要沒收8.7萬元「違法所得」,還「擬罰款43萬元」。目前,針對這起罰款,紹興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舉行聽證會,最終結論還未出來。

「他們說我賣臭豆腐的店手續是齊全的,但製作臭豆腐的加工點是非法經營。」對此,做了半輩子臭豆腐的老闆趙寶賢怎麼也想不通。這二者,有什麼區別嗎?記者進行了調查。

做了十多年的臭豆腐加工點突遭查處面臨天價罰款

在「遍地臭豆腐攤」的紹興,「越香王老漢」算得上是知名品牌。這家位於魯迅故里景區的小店,因為《舌尖上的中國》爆紅,每天都能吸引來不少遊客。

昨天一大早,就有兩名溫州來的小伙子慕名而來,特意要嘗嘗「王老漢」臭豆腐。兩三分鐘後,老闆就炸好臭豆腐,淋上紅紅的辣椒醬,看上去就很有食慾。「每份十元,不過真的很好吃。」其中一個小伙子對記者說。

雖然生意不錯,但55歲的老闆趙寶賢卻愁眉不展,因為他「攤上大事兒了」。

趙老闆說,除了魯迅故里的這家店,他在越城區靈芝鎮還有一家臭豆腐加工點,主要給店裏製作每天銷售的臭豆腐,已經有十多年了。

今年3月11日,越城區市場監管局靈芝分所的工作人員在摸排轄區的小作坊時,發現了一處無證無照製作臭豆腐的加工點,經查明,這裏正是趙寶賢用來製作「王老漢」臭豆腐的加工點。隨後,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處理決定,封停了靈芝鎮的加工點,並將現場收集的臭豆腐抽樣送檢。

今年9月,趙寶賢收到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的《擬行政處罰告知書》,趙寶賢將面臨沒收8萬多元、罰款43萬的行政處罰。

「王老漢」老闆喊冤不是不辦證,是一直沒辦下來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越香王老漢」臭豆腐商標註冊於2003年,是國內首個臭豆腐類商標。

「王老漢是我姐夫,當時他已經80多歲了,這個生意吃不消做下去。於是,在2005年,我就把他手上的商標和店鋪買下來,自己來當『王老漢』臭豆腐的掌柜。」趙寶賢說。

除了魯迅故里這家經營了多年的小吃店,他接手的,還包括位於靈芝鎮的那家臭豆腐加工點。

據市場監管部門說法,之所以要處罰臭豆腐加工點,是因為無證無照經營,具體說,就是沒《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在這裏製作了十多年臭豆腐,突然面臨如此高額罰款,趙寶賢根本無法接受。

他說,當初姐夫申請到「王老漢」商標後,接着就開店賣臭豆腐,那個加工點也是同時開的。「2005年我接手時,還有一張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到2008年9月。」趙寶賢說,「2008年3月,因為我手頭這張衛生許可證快到期了,就跑到靈芝鎮的衛生所和當時的質監部門續證,但是沒辦出來。」

趙寶賢回憶,自己當年為了辦證,騎着電瓶車在好幾個單位之間奔波。「當時衛生所說政策有變動,這個證不歸他們管,質監部門也說辦不了。」一來二去,趙寶賢有些茫然無措,不知該去哪裏辦證,後來因為生意忙,這事就耽擱了下來。

趙寶賢想,反正自己魯迅故里的臭豆腐店是有正規手續的,加工點只是做做臭豆腐,應該不會有問題。

哪知道,還真就出了問題。

「經營了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誰跟我說靈芝鎮的生產點需要證照才能經營,現在忽然就來罰款,你說我不該覺得冤枉嗎?」趙寶賢說,「既然必須要辦證才能經營,這些年為什麼沒有相關部門來督促、引導我儘快辦證?反而每次我主動上門辦證,還讓我吃閉門羹。」

趙寶賢認為,作為地方特色傳統小吃,紹興臭豆腐享譽全國,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引導,上門服務,幫助其樹立品牌。趙寶賢出示了自己所持有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趙寶賢覺得,如果「王老漢」臭豆腐生產要處罰,意味着紹興市場上絕大部分臭豆腐的加工生產者都要挨罰。

市場監管局:臭豆腐質量沒問題罰款主要針對無證照生產經營

加工臭豆腐是一門手藝活,到底需不需要生產許可證?對於「王老漢」臭豆腐的遭遇,錢江晚報記者昨天向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了情況。

一名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次的罰款主要針對的是趙寶賢在靈芝鎮的生產加工點,與其在魯迅故里新建南路的臭豆腐店並無關係。

據了解,這十多年來,負責監管小作坊式加工點的部門幾經流變、合併,直至2014年,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才陸續掛牌成立,之後便開始了對轄區內各生產加工點進行集中摸排整治。

這名工作人員說,趙寶賢在魯迅故里的臭豆腐店證照齊全。如果他只是在自家店裏販賣自製的臭豆腐,這一行為屬於現場制售,是直接面向一般消費者的經營行為,屬於證照允許範圍內的合法經營。

但是,經營調查,監管部門發現,「王老漢」臭豆腐加工點生產的臭豆腐,除了自己售賣外,還供貨給紹興、上海等地的酒店和市場,「這就屬於生產加工行為,按規定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否則就是違法的。」

「我們在現場查到了許多酒店開據的收據,發現此處生產點存在無證照經營的情況後,馬上對『王老漢』臭豆腐進行了抽樣檢查,經過檢查,臭豆腐的質量是合格的。」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按照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這處加工點進行罰款是有理有據的。

那為什麼是43萬元這麼多呢?

工作人員說,根據相關票據,趙寶賢外銷臭豆腐非法所得總共8.7萬元,除了要沒收這些錢外,按照食品安全法,還要處以5倍即43萬元的罰款,並沒收現場查獲的臭豆腐15公斤、海鹽3公斤。

處罰聽證會已經召開最終結果還未出爐

目前,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已經向趙寶賢發放了擬處罰決定告知書,趙寶賢不服,申請聽證和辯護。10月10日在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內,已經舉行了聽證會。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告訴錢江晚報,目前案件仍在辦理當中,最終結果如何還無定論。

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稱,案發後,他們還對轄區內的臭豆腐主要來源進行了調查,發現基本上有「王老漢」臭豆腐、杭州祖名臭豆腐及攤販自製自售三種。在轄區內發現有其他4家小作坊,都屬於豆製品生產經營主體,生產手續等都相對規範。

現在,趙寶賢的臭豆腐店仍在正常經營。趙寶賢說,自從被查後,那些酒店的訂單早就不做了,「其實也沒賣多少,賺不了幾個錢。」

至於這個「擬罰款43萬」,成了懸在趙寶賢頭上的一把劍,每天,他都在焦灼地等待聽證結果。如果真的要罰款,他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原題為《面臨巨額罰款,紹興王老漢臭豆腐喊冤》)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錢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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