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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戀上訴案突然開庭 林當場翻供

港媒報道,廣東陸豐烏坎村原村書記林祖戀上訴案,12日突然在佛山中院開庭,林祖戀當庭翻供,否認當局對他的受賄罪指控,而檢察院則強調一審「量刑過輕」。法院內外戒備森嚴。法院宣佈下周二宣判。

港媒引述消息源稱,原本表示不上訴的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前村主任林祖戀已在獄中提出上訴,10月12日在佛山市中院開庭。

港媒報道,12日的佛山中院門口戒備森嚴,有警察把守在法院外和附近的路口,部分路段被封閉,禁止車輛駛入。

12日的庭審中,林祖戀的三名家屬獲准旁聽。

消息稱,林祖戀當庭翻供,否認了官方指控的受賄及串通投標的罪名。

他指出,自己被指控的受賄21萬元人民幣是他向一位名叫張建興的人借的,已經全數歸還;還有一筆19萬元的款項,是有一名姓朱的人士通過一位姓洪的人士拿給他的,他已經退回,並認為一審判刑過重。

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則強調一審對林祖戀判刑過輕,提出抗訴,要求法院重新量刑。

該案目前審結完畢,押後下周二宣判。

此次林祖戀的律師依然是官派的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王波,林祖戀不得自行聘請律師,因此家屬對二審結果並不樂觀。

報導稱,家屬對佛山中院突然開庭表示很意外。

林祖戀被宣判後,林家人至今尚未收到一審判決書,也不知道林祖戀被關在何處,日前申請探視也被拒絕,且林祖戀在6月曾在電視上認罪,承認受賄,當庭表示不上訴。

林祖戀家屬一直希望上訴,但需要林祖戀簽字同意。當家人向有關部門爭取無果後,家人以為規定的上訴期已過,因此本來已基本不抱希望。

林祖戀在今年6月17日凌晨被闖入家中的警察抓走。《金融時報》援引黃姓村民稱,陸豐當局指控林祖戀是一名貪官,是想把土地問題就此壓下來。

6月21日,林祖戀通過視頻認罪,承認收受回扣。

9月,他被判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再次引發村民的示威活動。

9月13日,據稱上千防暴警察和公安闖入烏坎村,逮捕了數十人,並動用橡膠子彈打傷多名村民,網傳有老年婦女傷重身亡。

此外,當局還懸賞10萬元通緝包括林祖戀妻弟楊少集在內的5人,同時被指暴力對待5名香港媒體記者,並將他們趕出烏坎,連夜遣送回香港,引起輿論大嘩。

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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