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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紫陽:鄧小平否決中共政改內幕

中共十三大後,趙紫陽主持的中共中央曾經專門研究過民主黨派在人大中開展黨派活動的問題。1988年過年後,正在籌備召開七屆全國人大、政協第一次會議。中央書記處會議研究了在全國人大當中如何設置黨組的問題。趙紫陽的意見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保留中共黨員組成的黨組,黨組書記是萬里;其他各民主黨派也應該允許分別成立自己的黨組。書記處同意了這個意見。對此,趙紫陽後來回憶說:「這件事不知怎麼傳到鄧那裏,他那裏傳話給我的秘書李勇說,鄧講發揮民主黨派的參政作用,只是講講而已,怎麼能當真?絕不能在人大中間搞黨派政治,鄧是反對的。」這樣,書記處的決定被否決,在七屆人大代表和常委中,仍然只有共產黨可以設立黨組,而其他黨派不能設立黨組。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今。本文摘自2015年第7期《炎黃春秋》,作者吳偉曾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研究人員,原題為《鄧小平推動多黨合作方案》。

1987年10月21日,鄧小平與趙紫陽在中共十三大主席台(圖源:AFP/VCG)

如何改革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是20世紀80年代後期政治體制改革中一項重要課題。1989年年初,根據鄧小平「多黨合作要拿出方案」的指示,當時的中央組織專門的研討小組,進行了長達一年的研討和方案制定工作。筆者根據所掌握的資料,對這一過程記述如下。

「多黨合作」是80年代政治改革中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

現行的中國政黨制度,叫作「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項制度發源於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以抗日和反對國民黨一黨專政為目標而結成的由中共領導的「統一戰線」。隨着中共建政和執政地位的確立,這個「統一戰線」逐漸演變成為「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

在1949年和1950年建政初期(政務院時期),中共實行的是新民主主義的建國方針,在處理與各民主黨派的關係上,延續了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定的《共同綱領》中「多黨合作」的政治主張,組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聯合政府。中央政府首長和政務院各部門的行政首長,除由中共黨員擔任外,各黨派民主人士和無黨派民主人士也佔據了近半的比重。但是,為了保證中共對政府的「絕對領導」,中央政府成立後一個月,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又發出了《關於在中央人民政府內組織中國共產黨黨委會的決定》和《關於在中央人民政府內建立中國共產黨黨組的決定》。此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機關迅速而普遍地建立了黨組或黨委,對政府各部門實行「黨的統一領導」,黨的領導得到迅速「加強」。而在各級政府中擔任職務的「民主人士」的職權則開始被逐漸削弱。

1954年9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同綱領》的基本法地位被取代。副總理以上職務全部由中共黨員包攬,各部級機構行政首長中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也所剩無幾;原來在政務院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多數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被安排到全國人大和政協。

1956年,毛澤東提出了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他在闡述這一方針時說:「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論十大關係》,《毛澤東文集》第七卷,第34頁)他還說:「所謂互相監督,當然不是單方面的,共產黨可以監督民主黨派,民主黨派也可以監督共產黨。為什麼要讓民主黨派監督共產黨?這是因為一個黨同一個人一樣,耳邊很需要聽到不同的聲音。」

但是,毛澤東很快就放棄了這個主張。此後的幾年裏,中共相繼發動了1957年的「反右」運動等若干場政治運動,大量的「民主黨派」成員被打成「右派分子」,成了「人民的敵人」,多黨合作由此受到嚴重破壞,「互相監督」開始變成共產黨單方面對民主黨派的監督。各級行政首長均由清一色的中共黨員擔任。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多黨」名存,「合作」實亡。

直至1976年粉碎「四人幫」和後來中共進行了「撥亂反正」之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才得以恢復。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根據總書記胡耀邦的意見,把「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並提,作為中共與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但多黨合作在此時並沒有形成完整的規範。

1986年,鄧小平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提出在深入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同步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意見。10月,鄧小平指定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的趙紫陽設立和主持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方案的研討和制定工作。在此後的研討工作中,大量涉及了多黨合作制度的改革問題。

1986年12月17日下午,中央統戰部部長閻明復帶領統戰部的研究室主任、研究所所長、黨派局局長,與中央政改辦的有關人員開了一個以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為內容的「溝通會」,筆者參加了這次會議。

會上,閻明復首先提出一個重要問題。他說,從一國兩制的前景看,香港回歸後,將有代表參加人大;如果台灣也統一了,國民黨也要參加政權機構。這樣,在我們的政權中,除了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以外,將會出現一個名副其實的反對黨。將來人大、政協的政治環境會發生一個重大變化,這就是有反對黨出現。1946年的國民參政會,我黨是少數,一部分友黨支持我們。將來,我黨是多數,八個民主黨派還會不會支持我們,是否會被國民黨爭取?這個問題十分重要。所以,從現在起就要考慮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包括其自身建設都需要研究。

閻明復說,現在民主黨派沒有黨綱。在人大中民主黨派所佔的比例、要不要成立黨團都要研究。現在黨派是代表地方、個人參加會議,將來要代表本黨派。我們現在是黨禁,只承認八個黨派,反對組新黨,對這個問題也要研究。應該考慮制定政黨法來進行規範。我國的民主黨派是先天不足,沒有黨綱,更像政治團體。後天又失調,由我們黨包辦代替。耀邦同志曾經提出,一定要想辦法解決民主黨派的經濟獨立問題。目前我們正在搞這方面的試點。

閻明復講的另外一個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中怎麼進一步搞好黨派工作。他說,從我們的角度看,統戰工作主要就是八個民主黨派的問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在我黨能承受的範圍內,加強民主黨派的參政、議政、監督三方面的工作。參政的形式,是通過各級人大、各級政府。我們現在省一級還可以,在四五個省市有民主黨派的副省長。但是他們不是作為黨派代表參政的,而是作為非黨人大代表參政的。從議政角度說,現在通過人大、政協進行,情況還可以。監督方面,國務院最近成立監察部,我們準備建議安排一兩名民主黨派人員擔任副部長,以提高民主形象,也有利於行政監督機制的完善。我們現在的監督是自我監督,如果能充分利用起現在的體系,如政協的各個工作委員會,人大的各個委員會,監察部等形式,就可以很好地發揮民主黨派的作用。

中央政改研究室主任鮑彤在後來聽取中央政改辦與會人員的匯報時表示,政治體制改革要研究允許不允許民主黨派有自己的黨綱。民主黨派在人大和常委會中是否可以設立黨團,也要進行研究,拿出個意見。統戰部可否考慮,就哪幾個必須進行改革的問題自行向中央提出報告。從他們那個角度提出,可能會更順一些。

12月24日下午,中央統戰部和中央政改辦聯合召開了一次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座談會。邀請了民盟中央副主席錢偉長、民盟中央執行局副主任羅涵先、民盟中央常委千家駒、民革中央副主席賈亦斌、民建中央委員吳大琨、農工民主黨中央執行局副主任章師明、九三學社中央執行委員趙偉之、九三學社中央候補執行委員金開誠、無黨派人士程思遠等到會,聽他們談了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想法,和對多黨合作問題的改革思路。在發言中,幾乎每個民主黨派人士都涉及了一個要求,這就是,民主黨派要成為真正的政黨,要有自己的黨綱,有自己的言論機構(指媒體)。

此後,中央政改辦專門設立了「社會主義民主專題研討小組」,多黨合作成為其中的一項重要研究內容,該小組還就此提出了一個專題研討報告。1987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三大上,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趙紫陽在報告中專門提出了要「完善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協商制度,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的問題。

十三大後,為了改革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據趙紫陽的提議,將「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中的「下」字拿掉,改為「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以表達共產黨與其他參政各黨派「平等合作」之意。趙紫陽認為,去掉了一「下」字,表面看差別不太大,但「領導是個政治問題,領導下就是一個組織問題」(《改革歷程》第278頁)。二是針對各民主黨派作為政黨,但普遍沒有政綱的情況,提出支持各民主黨派在社會主義總目標下和憲法的範圍內,制定各自獨立的政治綱領。三是加強在政府中的多黨合作,吸收了若干民主黨派成員到中央和省級政府部門擔任領導職務。四是健全和完善執政黨向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進行通報協商的制度。協商的主要內容包括對中共中央做出的重大決策事先徵求各黨派意見,重大事件的通報,準備提交政協協商的問題,等。

對於中國政黨制度的思考

十三大提出的《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和其後實施的過程中,改革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夠,具體措施仍然沒有跳出以往處理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關係方式的老路。這是為什麼?

在現代國家,政黨制度是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之一。在中國,只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才是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是「黨的領導」的一種體現。從形式上看,中國除中共以外,還有八個「民主黨派」存在,但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八個政黨卻沒有自己的政綱和執政目標。從這一角度說,中國離現代國家還有相當的距離。能否形成一個讓各種政治力量都能平等地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政黨制度,是中國實現向政治民主化、現代化的社會轉型中最基本的一個問題。

如何進行多黨合作制度的改革,涉及鄧小平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最根本的一條:堅持黨的領導。按照當時的說法,這次政治體制改革,是由共產黨發動和主持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而「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則是鄧小平為政治體制改革設定的一條紅線,是不能碰的。碰了它,不但改革搞不成,而且會被扣上「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帽子。

十三大後,趙紫陽主持的中共中央曾經專門研究過民主黨派在人大中開展黨派活動的問題。1988年過年後,正在籌備召開七屆全國人大、政協第一次會議。中央書記處會議研究了在全國人大當中如何設置黨組的問題。趙紫陽的意見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保留中共黨員組成的黨組,黨組書記是萬里;其他各民主黨派也應該允許分別成立自己的黨組。書記處同意了這個意見。對此,趙紫陽後來回憶說:「這件事不知怎麼傳到鄧那裏,他那裏傳話給我的秘書李勇說,鄧講發揮民主黨派的參政作用,只是講講而已,怎麼能當真?絕不能在人大中間搞黨派政治,鄧是反對的。」(《改革歷程》第279頁)這樣,書記處的決定被否決,在七屆人大代表和常委中,仍然只有共產黨可以設立黨組,而其他黨派不能設立黨組。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今。

但是,民主黨派黨組不能搞,並不等於這場改革的主持者趙紫陽對這個問題沒有認識,沒有過思考。1988年在中央北戴河辦公期間的7月16日,趙紫陽找溫家寶(中辦主任)、鮑彤、張岳琦(中辦副主任,趙紫陽秘書)、龔育之(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人,談思想政治工作改造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研究問題。當龔育之說到文化多元化,有人講是資產階級的東西時,趙紫陽說,過去反右時把「雙百方針」當作策略,百家爭鳴,引蛇出洞。問題是只有馬克思主義一家,戰鬥力太差,別的東西一出來,你就要靠行政手段去壓了。龔育之問,「雙百方針」的基礎是什麼?過去說是階級分析,歸根到底是兩家(指所謂的「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是不是歸根到底還是要從認識論上,歸結到有不同的利益集團問題上?對這個問題,趙紫陽表示贊同,並說,民主黨派作用可以研究,是否起一點反對黨的作用,如果讓它亦步亦趨地跟着共產黨,那要共產黨一個黨就行了,要這麼多行政團體幹什麼,是否在某種程度、某種意義上要起點反對黨的作用?如果真的搞反對黨,那麼拆台行不行?是成立反對黨還是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這段話表明了趙紫陽對中國的政黨制度曾經有過的思考。但是在當時條件下,他沒有,也不可能進一步提出這個問題,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這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框架。趙紫陽很清楚,這次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有限的,在政黨制度方面,只能是在大框架不變的前提下修修補補。所以,十三大後他一直在考慮,怎麼樣才能更好地發揮民主黨派對執政黨即共產黨的監督作用。

鄧小平提出:多黨合作要拿出方案

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之後,黨內的一些人利用治理整頓之機,開始大開經濟改革的倒車;政治體制改革由於複雜的政治原因也進退維谷,停滯不前;黨內腐敗之風愈演愈烈,以權謀私、權錢交易逐漸盛行;黨內高層的政治鬥爭日趨激烈而又缺乏透明,海外港台各種流言四起,各種小道消息出口轉內銷,引發國內人心不穩。在此情況下,知識界一些人士認為,經濟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是政治改革滯後,要求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因此,社會上的民主化思潮空前活躍起來。民主黨派中的許多人也在此時提出了改革多黨合作制度,爭取更多參政機會的政治要求。

1988年年底,中央統戰部的內部刊物《零訊》第136、138、139期,連續刊登了幾位民主黨派人士對於改革多黨合作制度的意見。趙紫陽看到以後,選擇其中標題為《北京市部分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對「多黨合作」問題的看法和意見》的第136期,批送給了鄧小平,請他「便中一閱」。1989年1月2日,鄧小平在這份材料上批示:「可組織一個專門小組(成員要有民主黨派的),專門擬定民主黨派成員參政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方案,並在一年內完成,明年開始實行。」(《鄧小平年譜(下)》第1262頁)趙紫陽遂於1月3日即做出批示:「小平同志批示印發常委同志。請明復同志負責總抓,組織一個專門小組(政改辦參加)研究提出方案。」趙在這裏所說的「政改辦」是指十三大後設立,由鮑彤擔任主任的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

1月7日,鮑彤在中央政改研究室的全體研究人員會議上向大家傳達了鄧和趙的上述批示,和趙紫陽的有關意見。趙紫陽說,這是今年的一件大事,總要搞出一點成果出來,不能不了了之。這個問題和當前社會思潮有關。今年是五四的七十周年,有人提出推進民主政治問題,多黨合作制,是個很好的題目。和廉政一樣,對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各方面工作,都會有推動。

鮑彤說,閻明復(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同志準備召集各民主黨派領導座談,我們研究室的陳群林、陳小魯負責,組織研討專題。社會改革局要全力以赴,這是我們室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鮑彤也談了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他說,十三大上提到,要堅持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問題。現在民主黨派這方面的要求很強烈,社會上的議論更多,甚至和議會政治、反對黨聯繫到一起。如果我們不認真地研究這個問題,提出共產黨的主張和措施,民主黨派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滿足,那麼不正確的觀點,就會擴大市場。對此中央準備研究一下,到底採取什麼樣的方針,不是改變基本格局,而是使這個格局更加充實,有內容有形式,搞得更好一點。搞好了,對於發展民主政治有好處,也有利於縮小不正確觀點的市場。

為了貫徹鄧小平和趙紫陽的批示,1月初,閻明復主持召開了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座談會和黨內「吹風會」,傳達了鄧小平和趙紫陽批示的精神,並在請示趙紫陽後,決定:第一,成立多黨合作研討小組,由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國務院、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負責人參加,請趙紫陽任組長,閻明復任第一副組長,八個民主黨派中央主席任副組長。第二,成立研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和起草文件,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宋堃負責(後改由部長閻明復親自負責,常務副部長李定參加),黨派局副局長孫楠、處長王彥君及工作人員詹清等三人常駐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統戰部黨派局、研究室其他人配合。辦公室成員還有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秘書長陳群林、社會改革局局長陳小魯,中央政改研究室社會局其他人員也參與工作。全國政協也派出了處長米鶴都等參加辦公室的工作。第三,中共黨內成立一個工作協調小組,由中組部、中宣部、國務院、中央政改研究室、中辦調研室、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黨組、全國政協黨組等派人參加,通過黨內進行協調。除了中共之外,各民主黨派內部也都組織了專門的研討班子,開展了自己的研究工作。

1989年1月15日上午,中央政改研究室全室研究人員開會,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陳小魯介紹了中央統戰部組織的多黨合作研究情況。他說,中央統戰部對這個工作比較積極,提出了許多想法。比如,是否可以設立多個國家副主席,由若干民主黨派民主人士擔任?今年人大會議以後,可否安排二十到三十個國務院部委的副職?對此,中央組織部回覆說,因為年齡等原因,只能考慮安排幾個人。全國人大提出,做這樣的安排,是否考慮要修憲?

2月16日下午,利用全國廉政制度建設座談會開會的間隙,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召開了各省市負責政治體制改革部門的負責人會議。在這個會上,鮑彤通報了中央正在進行多黨合作研討的情況。他說,最近黨中央和民主黨派在研究如何堅持、完善、充實、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問題。中央準備用一年的時間搞方案,和民主黨派取得一致意見以後再實施。許多問題需要中央和民主黨派商量。要在大方面等中央的精神。中央組織了一個小組,民主黨派要求紫陽參加,紫陽也參加了,還擔任小組組長。

2月21日下午,在中央政改研究室研究人員全體會議上,陳小魯再次通報了由中央統戰部負責組織的多黨合作研討進展情況。他說,多黨合作問題的研討小組已經成立,叫作「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研討小組」,下設了一個辦公室。研究的題目是多黨合作的理論、方式和立法問題。提出的具體措施有很多,比如由民主黨派成員擔任政府、高檢、高法兩院的職務問題,人大、政協如何加強黨派活動問題,國務院如何加強同黨派的聯繫,黨派辦報,實體編制、財政等等。這項工作,我們室準備全力以赴。鮑彤在這次會議結束時特別強調,這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我室的社會改革局下步工作的重點就是多黨合作問題,石肖岩(綜合局原副局長)調過去,加強力量。

據直接參加統戰部多黨合作研討的陳小魯的幾次通報,在多黨合作的研討中,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是這樣一些問題:

第一,各民主黨派在現階段應該如何定位,它的社會基礎、政治地位和作用是什麼,是在野黨、參政黨還是執政黨?

第二,共產黨同民主黨派的關係應該如何確定?一些民主黨派人士要求突破過去的傳統框框,重新定位。

第三,民主黨派同國家政權各機關的關係,有民主黨派提出應該允許民主黨派在人大、政協設立黨團,開展有組織的活動。民盟已經決定,單獨以民盟的名義,在今年人大上提出議案,並準備做大會發言。

第四,在人大、政協中應該開展黨派活動。

第五,增加民主黨派成員參加政府工作的人數,擴大參與的範圍,並且應通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加以保證。

第六,民主黨派對執政黨、對政府的監督作用怎麼體現,通過什麼渠道,如何發揮。

第七,多黨合作、互相監督要實現法律化。一是要修改憲法,把「長期共存、互相監督」通過憲法的形式固定下來;二是搞結社法、政黨法;三是搞一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多邊宣言,通過這種形式,把多黨合作的主要內容制度化。據陳小魯說,閻明復提出搞一個多黨合作的「大憲章」,閻認為,要考慮到港澳台將來回歸的情況,這個「大憲章」,要讓港澳台、大陸的民主黨派都能接受。

第八,民主黨派應該有自己的宣傳陣地,應該允許其自行辦報。

第九,民主黨派的自身建設問題。特別是要允許民主黨派在全社會發展黨員,不應該受到僅能在某個領域發展的限制。

第十,增加各民主黨派機構的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問題。這其中的經費開支問題,極其敏感而又牽涉廣泛。中共建政之後,不但由國家財政包攬了中共的全部開支,而且也包攬了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全部費用,這與政黨政治的原則是完全背離的。在政治體制改革研討中,曾經提到中共黨費自理的問題,但根本不可能實施。那麼民主黨派的增加經費、擴大編制應該如何和中共平衡處理,也是個難題。

從研討中涉及的上述問題中可以看出,這次研討也遵循了兩年前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確定的原則,不設框框,不打棍子。在當時寬鬆的政治環境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參加這次研討的中央統戰部和民主黨派各方提出的意見,有很多確實打破了過去的框框,如果能得到確立,並形成法律和規範的話,有可能為未來在中國實行現代政黨政治奠定一個初步的基礎。

當年曾經參加過這個研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黨派局原處長石光樹,後來曾經回憶說,在那場風波之前,研究小組和辦公室的工作,「主要是研討、設計文件框架。召開了各種層次、各個方面的座談會十多次,各民主黨派自己也研討,然後把問題集中報辦公室。辦公室一共編輯十幾期簡報,分報領導小組成員。當時思想非常活躍,討論十分熱烈,研討的問題也十分開放,涉及到多黨合作的重大原則、民主黨派的地位和作用,等等。」(《石光樹研究文集》第215頁)

在「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研討工作順利進行的同時,以宋平為部長的中共中央組織部也有了行動,開始為將來改進多黨合作後,有更多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進入中央政府和其他國家機構擔任負責人做準備。據時任中組部青年幹部局處長的崔武年回憶,1989年3月前後,考慮到民主黨派人士將來參政的需要,中組部領導要求該部的青年幹部局擴大人員編制,增設一個「五處」,專門負責民主黨派幹部及民族幹部、婦女幹部的選拔工作。青干局副局長任小斌、處長崔武年等人為此擬定了組建方案,並向部務會做了正式匯報。

經過幾個月的研討和磨合,到1989年4月初,中共和各民主黨派在研討小組內部也已經就一些問題初步達成了一致意見。按照黨內程序,下一步的工作,研討小組內中共方面的黨內協調小組應該形成一個報告,向中央常委和政治局匯報,聽取中央對於整個多黨合作大格局和具體做法的意見,中央統戰部代擬的有關文件也在起草之中。當然,既然是政黨黨際之間的合作研討,各民主黨派參加研討的人員也需要將研討的情況向本黨領導機構報告。但就在此時,1989年4月中旬,一場突如其來的學潮中止了這一切。

多黨合作的第一個規範性文件

那場風波過去,政治形勢稍稍穩定下來之後,因為這項多黨合作的研討是按照鄧小平批示組織進行的,所以還需要進行下去。此時,原來主持這項工作的中共中央高層已是面目全非。趙紫陽因犯了「支持動亂,分裂黨」的錯誤而被撤職;閻明復在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上被免去中央書記處書記職務,但因其在各民主黨派中尚有相當大的影響,仍被暫時保留了中央統戰部部長的頭銜(1990年11月被免職);鮑彤因「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逮捕,由他擔任主任的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被明令撤銷。中央統戰部和中央其他部門一樣,開始在內部進行「清查清理」和黨員重新登記,從部長、副部長、各局局長到普通幹部幾乎人人受到波及。而各民主黨派在政治高壓下噤若寒蟬,不敢稍有異動。在這種政治氣氛下繼續進行多黨合作的研討,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研究重新開始以後,多黨合作研討小組辦公室起草的這個文件,被定名為《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並又進行了幾次重要的修改,先後由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環、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主持了兩次座談會,徵求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及無黨派人士的「意見」。中共中央的「意見」順利通過。

1989年12月30日,在鄧小平對此問題做出批示一周年之後,這個《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以中發〔1989〕14號文件發出,次年2月8日,《人民日報》全文公佈。這個涉及「多黨合作」的文件,終於以中共單方面的「意見」形式發佈。這是中共建政以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第一個帶有規範性質的「指導性文件」,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化具體化了,也算是填補了一個「空白」。根據這個文件,民主黨派被正式確認為「參政黨」,至於在1989年上半年多黨合作研討前期曾經提到的「大憲章」、多黨合作協議、結社法、政黨法等等,則再也沒有被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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