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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給留美兒子轉賬5萬美元 被要求證明兒子是他兒子

秦大爺

盤點奇葩證明

兒子即將赴美留學,因擔心錢不夠花,老父親決定將自己銀行卡上的5萬美元轉賬到兒子銀行卡上,哪想卻遇上麻煩——銀行要求老父親證明「兒子是他兒子」。這兩天,家住兩江新區大竹林江與城、67歲的秦大爺就遇上這樣的煩心事。

秦大爺說,兒子45歲,是四川美術學院的老師,作為交換學者準備今年赴美留學。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每人每年只能兌換5萬美元,老兩口擔心兒子出國後錢不夠花,本月初就將積蓄多年的養老錢去銀行兌換了5萬美元,想轉到兒子賬戶上。

最近幾天酷暑難耐,為避免跑冤枉路,秦大爺之前與位於南岸區南坪百盛附近的這家國有銀行做了預約,並多次溝通。「銀行客服經理說,只需要帶上單位、派出所或居委會任何一方能夠確認父子關係的證明,都可以辦理轉賬業務。」秦大爺說,他跑到兒子工作單位四川美術學院,拿到父子關係證明。

15日上午,秦大爺和老伴帶上相關證明來到這家銀行。秦大爺說,起初一切很順利,「當我在輸賬戶密碼時,銀行兩位工作人員過來告訴我,我們帶來的單位證明效力不夠,要派出所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才行。」

秦大爺很生氣,之前他多次與銀行確認過,單位證明是可以的。無奈之下,他只好按銀行要求,聯繫自己戶籍所在地渝中區大陽溝派出所。「該所張姓警察說,他們也沒辦法證明我和我兒子是父子關係,並且查不到相關記錄。另外,公安部有明文規定,警方也不出具此類證明。」

渝中區解放碑街道自力巷社區居委會人員也回覆:「我們證明住戶親屬關係,也需調出派出所戶籍資料或出生證,建議直接找派出所。」

秦大爺說:「3年前,我們一家人戶口從川美遷走(戶主是兒子),兒子遷往江北區,我遷到渝中區,我的戶口本上無法證明我倆關係,兒子出生證明也沒找到。現在兒子在外地,一時半會回不來,要證明他是我兒子,我該怎麼辦?」

截至昨晚發稿,這事還未得到解決,老兩口失望而歸。重慶晚報見習記者楊華

銀行:溝通出問題今天去致歉

當事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相關負責人接受重慶晚報記者採訪時說,《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28條規定:個人與其直系親屬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雙方有效身份證件、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辦理。

該負責人介紹,該行規定:辦理此類業務需要提供關係證明的種類,包括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局、公證處、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並沒有包含單位,可能是業務經理與秦大爺溝通時出現了偏差。「我們將派專人上門致歉,明天將派人陪秦大爺去轄區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警方不再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通過「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發佈消息,詳解了18個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其中包括此前一直被老百姓吐槽的證明「你媽是你媽」——親屬關係證明: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係,不在派出所掌握情況之內,派出所不知情。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奇葩證明的背後

「你媽是你媽」之類的奇葩證明,之所以被總理痛斥、遭老百姓吐槽,就是源於它太過荒唐,有違常理。其實,要證明親屬關係方法很多,奇葩證明更多的是圖省事怕麻煩,藏在背後的是懶政、庸政。

本例中,銀行嚴格執行國家外匯政策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實踐難如人意:首先是客服業務不精,與儲戶溝通不暢;其次沒有與時俱進,公安部要求警方不再出具親屬關係證明,如銀行仍抱舊政策不放,豈非讓儲戶瞎跑?

如何做到既執行國家政策,又能方便老百姓辦事,這是當前各行各業實施惠民工程都要解決的問題。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重慶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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