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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剛發明「限制體位」死 福建檢察院公然稱不構成犯罪

陸媒報道,福建漳州男子被看守所羈押4天後死亡。檢察院報告稱,王是因為自身病患,加之長時間使用械具限制體位,造成死亡。副所長、醫生等6人尚不構成犯罪,故不立案。中共又發明新名詞「限制體位」死,忽悠咱老百姓,是官官相互吧。古語:「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江澤民執政時期,為繞過其他常委強迫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成立非法機構610、賦予公安和政法委系統超級權力,自上而下系統破壞法律體系。政法系利益集團不受約束的暴力,必然導致使每一個中國人都可以成為受害者。

陸媒海峽導報報道,2015年7月1日,因涉嫌醉駕,42歲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羈押在漳州看守所,4天後死亡。6月20日,王的母親向記者透露了漳州市檢察院提供的報告,報告認為王是因為自身內在病患基礎上,在押期間使用械具長時間限制體位,引起呼吸、循環功能障礙,導致死亡。對此,王本身負一定的過錯責任,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長、醫生等6人分別負有相應的責任,不過嚴重程度尚不構成犯罪,建議不立案偵查。

談起兒子,林金枝仍然悲痛不已

▲林金枝的日曆,記着兒子死亡的天數

因涉嫌醉駕,42歲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羈押在漳州看守所,沒想到不到4天蹊蹺死亡。(導報2015年7月7日、8日、13日、21日曾連續報道)

再過幾天,就是王毅能一周年陰曆祭日。昨日下午,王毅能的母親林金枝嚮導報記者透露了漳州市檢察院的《關於漳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員王毅能死亡事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認為,王毅能是因為自身內在病患基礎上,在押期間使用械具長時間限制體位,引起呼吸、循環功能障礙,導致死亡。對此,王毅能本身負一定的過錯責任,而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長歐某、醫生鄭某等6人分別負有相應的責任。

死因披露:內在病患,長時間被限制體位加速死亡

《報告》對王毅能的死因認定為:死亡原因符合在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及局灶性肺炎的基礎上,因長時間限制性體位加重心、肺負荷,共同作用引起呼吸、循環功能障礙。

也就是說,王毅能自身內在病患是死亡的原因之一,在押期間使用械具長時間限制其體位是加速其死亡的原因之一,兩者共同作用引起其呼吸、循環功能障礙的死亡結果發生。

漳州市看守所醫生履職不到位,以及看守所使用不符合標準的非制式械具,導致死者王毅能長時間體位受限,加之巡查防範工作不到位,是發生本事件的又一原因。

據調查,看守所給王毅能採取臨時固定措施共18小時38分鐘,加戴手銬腳鐐共20小時22分鐘,釀成嚴重後果。

責任認定:看守所6人負有責任,尚不構成犯罪

報告指出,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長、看守所101監室主管警察歐某,將死者王毅能的異常舉動判定為情節較為嚴重的鬧監行為,導致採取的相應處置措施不當。同時,歐某違反公安部相關規定,對在押人員王毅能使用的械具屬於不符合標準的非制式械具,應負有一定的過錯責任。

看守所醫生鄭某,當班期間未按照要求每隔8小時進入監室對死者王毅能進行身體檢查,負有失職責任。

此外,看守所醫生吳某,當班期間,未按照要求進入監室對死者王毅能進行身體檢查,負有一定過失責任;看守所101室協管警察鄭某水,值班期間沒有進入監室進行檢查,負有一定的過失責任。

而看守所副所長方某,在批准對在押人員王毅能採取臨時固定措施後,未立即書面報告駐所檢察室,同時作為帶班領導,對醫生、管教警察的工作指導、督促不到位,負有相應的領導責任;

看守所所長楊某,作為所長,貫徹落實上級規定不到位,對看守所存在的監管安全隱患問題失察,對醫生、管教警察的工作指導、督促不到位,對警察上崗值班未認真履職的問題失察,負有主要的領導責任。

不過,檢察院認為上述人員過錯嚴重程度都尚不構成犯罪,建議不立案偵查,移送其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並做好王毅能死亡事件的善後工作。

對話

死者母親:「還是無法接受兒子沒了」

「再過4天(農曆五月二十),就是我兒子一周年祭日了。」昨日下午,林金枝忍不住心中的悲痛,淚如雨下,放聲痛哭。她獨自一人在家,一邊抽泣,一邊為死去的兒子折「金元寶」。

「361、362……」牆壁的掛曆上,密密麻麻地寫着數字,自從兒子出事後,她每天都在掛曆上記下天數。「到現在,我們還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他好好的一個人,怎麼就沒了呢?」林金枝說,她兒子當時是因為喝酒後騎摩托車被警察攔下,「只是醉駕,又不是殺人放火十惡不赦的罪,怎麼就沒了呢」?

林金枝拿出的這份報告時間是今年3月7日。林金枝說,4月份,三位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將報告送到她家中。這份調查報告,林金枝流着淚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認為報告中沒有全部透露整個案件的細節,對漳州市看守所的相關人員處理過輕。

江澤民一手打造警察國家

警察得以濫權的基礎——維穩體制,則是在江澤民時期坐大,在周永康任政法委書記期間達到極致,政法委一度成為「第二權力中央」。目前政法系統仍然在其「無法無天」的慣性下運作,甚至政法官員還在藉手中權力給習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國」攪局,對抗習對他們的清算。

美國媒體人、阿波羅網特約評論員「在水一方」曾表示,在1989年六四之前,胡耀邦平反大量冤假錯案,鄧小平授命彭真健全法制,取消了反革命罪,那時是中共司法最好的時期。但是到鄧小平1997年死後,江澤民大權在握,腐敗治國再無顧忌,燜聲發大財上行下效,壓榨民眾瘋狂斂財,造成社會矛盾日益尖銳。

特別是2年後到1999年,江澤民下令3個月消滅法輪功失敗後,推行的鎮壓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滅絕」、「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給幾千上萬的獎金,還可以升官發財。同時給從中央到地方610系統播發巨額經費,將政法系成功的系統的轉變成了利益集團。

「在水一方」分析,雖然習近平當局要求「依法治國」,發佈「終身追責」新規,而雷洋案和許多類似命案都無法翻案。如今的政法系統,雖然周永康被抓,但仍然是江澤民時期留下的班底,大小官員大部分還是那個時期提拔上來的,無法無天、欺壓民眾、草菅人命,不會對習近平提出「依法治國」當回事。

習近平稱,「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政法系統的無法無天和胡作非為已經激起極大民憤,威脅到了中共政權的合法性。習近平要維護政權,就必須要挽回整頓司法,希望讓民眾從新建立對中共的信任。

習近平也把江澤民拉進常委的政法委書記一職拿掉了,所以孟建柱只是政治局委員。

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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