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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帖:湖南長沙火車站側的一塊「鬼地」

—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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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說「鬼宅」,湖南長沙有塊鬼地。日前有網絡作家透露,五年之中,為爭這塊地,一死、兩無期徒刑,五名官員因受賄和行賄送入牢獄,總為八人,非死即獄,可為人間一奇。

民間說「鬼宅」,湖南長沙有塊鬼地。五年之中,為爭這塊地,一死、兩無期徒刑,五位官員因受賄和行賄送入牢獄,總為八人,非死即獄,可為人間一奇。想就此事給湘高院做一下匯報,這樣一寫,毛骨悚然。怕引致工作麻煩,信不再寫了,做人間故事簡單說說,可謂人間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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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城公司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成立的一家公司,老總賀某系省級官員,退下來自有神通,組建該公司,並能批得土地576畝,作古漢城建設項目配套小區建設之用。地是借權力批的,國家權力後來要用也就沒作大的討價還價。至1998年,城市建設,居民安置用地,無償佔用華城公司276畝之多,幾近全部土地的一半之數。

公家取來,公家要用,再慷慨都是有限度的。加之大塊土地被無償佔用,導致無力經營,經申請,長沙市政府以1998長政辦函字124號文件決定:火車站側二環以內新橋村交華城公司拆遷,公司承擔拆遷安置費用,騰空的土地無償劃撥給公司作為補償。

為拆遷,華城公司費盡周章。千年故土難捨,拆遷中與居民產生糾紛,難以盡述。建設八棟集資樓,安置拆遷居民,費盡金銀,也很難落好,華城公司領導不敢進村,村民視如仇讎,唯恐有血肉之禍。至2002年,騰出91畝土地稍有頭緒。然地毗火車站,在黃金位置,其他各市場主體如虎狼窺伺。華城公司為阻止官員改變心意,請示報告道:「我公司對村民實施拆遷,傾盡經濟、費盡心力,騰出土地無償給無尺寸之功的另一家公司使用,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競搶環境中,華城公司艱難渡日到2005年7月,有平民許某、張某介入其事。許、張二人組建公司,對華城公司作整體併購。購併後夜以繼日,加緊拆遷的後期工作,並與慈利名商章勝漢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只待土地手續辦畢,轉讓給章勝漢,做建設開發。

2006年5月,91畝土地分兩批進入長沙國土局辦公窗口。國土局給予回執:「25個工作日可辦理完畢。」許、張與章勝漢的合作果實待采。此際有鬼魅施法其間,章勝漢受他人攛掇,利令智昏,向公安局報案,稱許、張無地,實施合同詐騙。

許、張先後遭受羈押,二人持國土局所發回執,證明土地手續即將辦理完結,並非詐騙。公檢法司幹員持回執在手,視若不見,審理三年,終以無地而實施詐騙,判處許、張二人無期徒刑。

所說八人,首陷二人。

章勝漢見對手入獄服刑,急忙收穫勝利果實:申請對許張收購的華城公司的土地進行執行。執行法院是許張案件的一審法院——長沙中院,中院幹員見章勝漢的執行申請,掩面大驚。我院以無地判處許、張無期徒刑,剛入獄即申請執行許、張的土地,豈不是要摘我頂上烏紗帽?百般推託,不敢執行。章勝漢復使動神力運作於官場,湘高院指定章勝漢家鄉法院——慈利縣法院——擔任執行任務。

慈利縣法院查實:早在許、張受審之時,芙蓉區政府假華城公司之名,將土地賣給長沙官場名手車雄偉先生所辦之所謂「信天」公司。信天公司對土地執行提出異議,章勝漢鬥不過強勁對手,慈利法院接受湘高院維穩指令,裁定解除查封。章勝漢用盡誣陷手段,機關算盡,得到一紙判處許、張二人無期徒刑的判決書,目的只在於獲得許、張公司的土地。至此卻竹籃打水一場空,失落與抱愧,裁定書的宣讀之下吐血死亡。

至此,前述八人之中,已陷三人!

章勝漢死亡之前,已有佈陣:車雄偉先生公司得到土地,全賴一人,芙蓉區政府副區長彭再魁。章勝漢控告許、張,彭為指使人之一,許、張入羈,彭卻迫不及待地將土地「轉讓」給心腹知己車雄偉先生,章勝漢對此毫不知情。待章勝漢申請執行,彭再魁奔波於湘省上層替車雄偉解套,章勝漢懷恨不已,死亡之前留有遺言。章之後人遵遺言舉報,彭再魁以受賄獲判十年。

彭再魁下獄,乃多米諾骨首牌,牽連而下,芙蓉區政府原區長任一平受審,任一平是車雄偉與彭的牽線者,判刑十三年。

又繼之,長沙國土局副局長顧湘陵以受賄入獄,也與車雄偉獲得華城公司的這塊土地有關。顧湘陵得賄款最巨,7000餘萬元。

三官員落馬,《檢察風雲》2014年第9期以《腐敗三人傳》報導,備述三兄弟狐偷鼠竊詳情。文中所說紅橡灣土地,即華城公司(後更名為明程公司)91畝土地!

至此,前述八人,已陷六人。

述及此只說到行政一線,土地轉讓事宜,可由行政完成。許、張永久陷獄,才能確保事主不追,司法一線必須配合方能完成業。司法方面的隱線在哪兒?是筆者久綴於心的問題。近得確鑿信息:湘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因受賄獲刑十三年。楊建農一案的最大賄主正是信天公司的主人車雄偉先生,賄額為548萬元。該信息來源雖然未提及此賄與紅橡灣土地的直接關係,但有心人可以據此揣知大概——湘省公安廳是許張之案首發事者,2006年6月6日公安廳介入調查,2006年6月7日許某遭捕。6月6日調查得到的是許、張有地的最權威人物的證明,最權威的人物證明有地,卻於次日按無地對許實施抓捕,此亦司法驚奇。然離本題已遠,另作敘述。

至此,八人之中已陷七人。

剩一人是誰?車雄偉先生。讀者可查新華網2011年09月21日報導:《李學進車雄偉被撤銷長沙市政協委員職務》:

據瀟湘晨報長沙報道昨日,政協長沙市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舉行,審議並通過委員增補、辭免事項。長沙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李學進、長沙佳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車雄偉因涉嫌犯受賄罪、行賄罪,會議決定撤銷二人政協長沙市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職務。

短短五年時間,因一塊土地,而引致一死而七在牢獄。諸位網友,這塊土地是不是鬼地?

湘省高院院長,康為民先生,閱讀此文會不會心有所愧?徜若司法公正,許、張合法兼併華城公司,許、張取得土地是完全合法的。司法公正的大旗真實地飄揚在法院雄獅之前,何至於一個家庭又一個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傾家蕩產!

長沙火車站側,萬家麗畔,有塊土地,鬼鳴啾啾,為湖南司法唱歌!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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