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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之死/楊金柱律師:昌平警方深埋的詭異

———對雷洋之死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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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足浴店涉嫌賣淫嫖娼的,都應由昌平區霍營派出所管轄。如果是昌平區東小口派出所接受群眾舉報,是否可以在不告知霍營派出所的情況下直接出警?如果是昌平區公安分局或者110電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為什麼要指定轄區外的東小口派出所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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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和他太太的合影(陸東發表)

一、涉案足浴店屬於昌平區霍營派出所的管轄範圍。

1、從雷洋家到足浴店(龍錦三街23-13號)距離為987米(參照360地圖)。

成都商報《媒體探訪:雷洋家距離足療店步行僅8分鐘》一文中可知:

從雷洋居住的天鑫家園小區,到龍錦三街,走路大概需要八分鐘的時間,直線距離只有800米左右。

2、涉事足浴店位於龍錦三街23-13號,霍營派出所位於黃平路與龍錦二街交叉路口西南,從足浴店到霍營派出所的距離為902米(參照360地圖)涉事足浴店在霍營派出所的轄區

二、昌平警方的哪一個具體單位受理了「群眾舉報」

昌平警方的官方微博@平安昌平2016年5月9日21時24分發佈微博,稱:5月7日20時許,昌平警方在霍營街道一足療店查獲涉賣淫嫖娼人員6名。警察將涉嫖娼的29歲男子雷某帶回審查時,該人抗拒執法並企圖逃跑,警方對其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將該人帶回審查過程中,雷某突然身體不適,警方將其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昌平警方應當明確說明:這一位舉報者是向昌平警方的哪一個具體單位舉報的。即受理群眾舉報的具體公安機關是哪一個。是昌平公安分局,昌平區霍營派出所,昌平區東小口派出所還是110?

三、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涉案足浴店涉嫌賣淫嫖娼的,都應由昌平區霍營派出所管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條行政案件由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但是涉及賣淫、嫖娼、賭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本案涉嫌賣淫嫖娼,鑑於賣淫者、嫖娼者的居住地大都不一樣,故一般都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所以本案應由昌平區霍營派出所管轄。

四、如果是昌平區東小口派出所接受群眾舉報,是否可以在不告知霍營派出所的情況下直接出警?

如果群眾將線索報給東小口派出所,無法確定賣淫者、嫖娼者的居住地在東小口派出所管轄範圍內,東小口派出所沒有管轄權。根據法律規定,東小口派出所也應將線索轉給霍營派出所,將該案移交霍營派出所管轄。

五、如果是昌平區公安分局或者110電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為什麼要指定轄區外的東小口派出所出警?

如果是昌平區公安分局或者110電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鑑於賣淫嫖娼活動的隱蔽性和時間局限性,為了及時、有效的打擊犯罪活動,也應是由昌平區公安分局或者110電話中心將線索轉給霍營派出所管轄,由他們就近偵辦查處而不是交由與涉案足浴店相距5.6公里的東小口派出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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