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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殺?批准深圳滑坡受納場 光明新區原城管局長墜亡

黨媒新華社消息,深圳滑坡地城管局前局長徐遠安墜樓「自殺」身亡。該市光明新區一周前發生垮塌事故的受納場,系由徐在任期間批准。消息公佈後,網友懷疑徐是「畏罪自殺」還是「被自殺」滅口。在其死前兩日,當局認定垮塌事故是生產安全事故,並成立調查組調查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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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12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區發生的墜樓事件經警方鑑定查明,死者身份為該市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遠安。警方排出了他殺的可能。

深圳南山區公安局通過微博發佈了上述消息。該條微博還寫道,深圳市發生滑坡事故時,徐遠安已調離光明新區城管局長的職位,但該區出事故的紅坳受納場卻是他在任期間即2014年批准建立的。

這條微博現已刪除,官方對以上報道沒有予以證實。

不過,外界質疑,徐遠安跳樓自殺很可能是〝畏罪自殺〞,但也有不少大陸網友懷疑,徐墜樓身亡另有原因,不排除是遭人滅口而〝被自殺〞的可能。

12月20日中午,光明新區發生廢渣受納場滑坡坍塌事故,靠近山體的恆泰裕工業園區的33棟樓房被渣土、泥石掩埋。中共官方稱,截至目前,該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75人失蹤,17人受傷,90家企業受影響。但海外多家媒體質疑失蹤人數。有報導引述當地百姓和遇難者家屬的說法稱,被埋在廢墟之中的很可能高達數百人。

12月22日,有報道稱,涉事公司一名副總被警方帶走。

公開資料顯示,徐遠安現年52歲,2009年8月出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城管局局長。之前他在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擔任副主任。

自殺事件發生的前兩天即12月25日,中國國務院調查組認定,12月20日發生的垮塌事故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不是山體滑坡,而是生產安全事故。中國最高檢察院和廣東省檢察院組成了調查專案組,調查事故所涉職務犯罪。

12月26日,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在全市領導幹部會議上說,要無條件地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不准遮遮掩掩,不准弄虛作假。

新華社報道指,徐遠安應是垮塌事故調查對象之一。

在剛剛過去的周日,中國山東省發生坍塌事故的平邑石膏礦董事長馬叢波跳井死亡。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5/1229/667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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