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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是從外往裏燒的」 山東燒死人續 僅鎮委書記鎮長被停職

張紀民的侄子張勇稱,着火房間的紗門外側燒得比較厲害,內側燒灼較輕。此外,門框、窗戶也是如此,「這說明火是從外往裏燒的」。 最終,張紀民被燒死在房間東北方向的角落裏。當他被抬出來時,身體保持着蜷縮的姿勢。「這明顯是躲火的姿勢,」張勇說。張紀民的侄子張勇稱,着火房間的紗門外側燒得比較厲害,內側燒灼較輕。此外,門框、窗戶也是如此,「這說明火是從外往裏燒的」。最終,張紀民被燒死在房間東北方向的角落裏。當他被抬出來時,身體保持着蜷縮的姿勢。「這明顯是躲火的姿勢,」張勇說。

9月19日,「平邑9·14」事件地方鎮主要負責人被停職檢查。目前,由兩名平邑縣副縣級領導幹部帶隊進駐該鎮開展工作。

繼9月17日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東崮社區黨總支書記管彥省等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平邑縣委對地方鎮黨委書記唐義柱,黨委副書記、鎮長楊建軍作出停職檢查的決定。縣委縣政府強調,嚴查拆遷過程中存在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將依紀依法嚴厲問責,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維護公平正義。

此前報道

山東平邑拆遷血案背後:違規以租代征兩次被批

來源:澎湃新聞

在山東臨沂市平邑縣地方鎮尋找後東固村並不是一件難事,看到高聳的社區安置樓就到了。

在這片還在修建的安置樓附近,村民張紀民的老房子9月14日遭遇一場強拆。在這次強拆中,他被燒死在自己的家中。

臨沂官方將此事定性為一起因基層幹部法紀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強制拆遷引發的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的惡劣事件。

目前,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三名政府負責人已被刑拘,而涉嫌非法拘禁張紀民妻子的7名城管人員也被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張紀民死亡背後,是他所在的「山東百強示範鎮」——地方鎮正轟轟烈烈推行的農村社區化浪潮,大片耕地被佔用、大量房屋被拆遷。

此前在山東多地出現過的「農民被上樓」,又一次出現在這個正處在發展快車道上的城鎮裏,並遭到利益受損農民的強烈質疑和激烈反對,理由是拆遷補償太低,政府以租代征後違法改變耕地性質。

這一現象,還曾被山東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兩次點名予以批評。

「火是從外往裏燒的」

山東平邑拆遷血案鎮委書記鎮長被停職

張紀民被從着火房屋東北方向牆角內抬出

那幾棟橘紅色外立面的安置房還在建造,但張紀民再也住不上了。

9月14日中午,在遭遇強拆的過程中,他被燒死在自己家裏。

張紀民的房屋正處在東固社區規劃中的寬闊馬路直線上,因此被列入拆遷範圍。

張紀民的妻子潘進惠稱,當天一早自己在送女兒上學後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士的毆打與「綁架」,昏迷之後又被扔在一位村民的家門口。

目擊村民稱,當天上午,數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員和沒掛車牌的車輛將200多平米的張紀民家團團圍住。而後,強行拆除了張家一側的圍牆。

當天中午11時50分許,村民潘如香看到張紀民家的房子裏冒煙了,進院子時發現火從門外開始往裏燃燒。潘如香把門撞開試圖救張紀民,但火很快就燒得越來越旺。

張紀民的侄子張勇稱,着火房間的紗門外側燒得比較厲害,內側燒灼較輕。此外,門框、窗戶也是如此,「這說明火是從外往裏燒的」。

最終,張紀民被燒死在房間東北方向的角落裏。當他被抬出來時,身體保持着蜷縮的姿勢。「這明顯是躲火的姿勢,」張勇說。

新華網報道,一份村民提供的視頻資料顯示,2015年9月14日11時48分15秒(錄像顯示時間),死者張紀民家房屋開始冒煙,並伴有零星火光。8分鐘後,有兩個不明身份人員從張紀民家正門跑出到院後的路上,與其他人員會合,一起繼續往張紀民家屋頂扔石塊等雜物。人群中有一人拎着紅色滅火器來回跑動,但並未去滅火。隨後,火勢越來越大。視頻中有婦女哭喊聲:「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9月16日,平邑縣新聞中心的官方微博一度通報稱,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死者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

次日,風向突然轉變。大眾網發佈消息稱,經調查初步確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地方鎮東固工作區書記兼東固社區黨總支書記管彥省、地方鎮政府工作人員高群等已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9月18日,新華網又發佈消息稱,涉嫌非法拘禁張紀民妻子潘進惠的7名城管人員也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消息還稱,魏運波為達到強制拆遷目的,策劃指使上述7人對潘進惠實施了2個多小時的非法拘禁。

目擊村民說,魏運波和管彥省都是當時強拆張紀民房子的組織者。

未達成協議即「偷拆」

在村里,張紀民家算是「窮戶」。潘進惠說,張紀民有心肌炎,幹不了重活,平常跟着她去罐頭廠干點輕活,兩人一天的收入是50多元,「一年下來純收入也就是一萬多」。

潘進惠稱,村委會原來給她家的安置方案是5間房屋總共補償5.8萬元,「不給現金,只是買安置房時少交5.8萬元。」潘進惠說,一套樓房需要十幾萬,他們家「真是拿不出來」。

張紀民家沒有同意拆遷,最終遭遇強拆。

強拆中被火焚毀的張紀民家,現在成了村民們聚集議論的一個據點。

東固社區三個村(前東固、後東固、西東固)的村民不時聚集到這座被火燒成焦黑色的房子附近,講述自家的拆遷遭遇。

42歲的後東固村村民潘傳國的房子是在2014年11月被強拆的。他說,自己並沒有簽任何拆遷補償合同,村委會亦未曾給予他任何補償,但房子卻被人偷偷拆掉了。

此前,村里曾與潘傳國協商,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賠償,但遭到了他的拒絕。

拆遷是在潘傳國並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他說,當時自己正在工廠上班,回到家裏就看到自家房屋成了一片廢墟,「家具、家電、現金、票據,所有的東西都埋在廢墟里。」

潘傳國甚至不知道是誰拆的。

潘傳國說,後來村幹部告訴他是地方鎮政府拆了他家的房子。他多次找鎮裏領導,沒有一個領導給他任何「說法」。

前東固村的村民楊金平更加「不幸」,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哪天被拆的。

被拆幾天之後,鄰居告訴他「房子被拆了」,他才回家查看,結果只看到一片廢墟。

楊金平說,房子一直是母親住着,去年母親去世後不久,房子就被悄悄拆掉了。「那是我們祖上的房子,清朝時就有的老宅」。

和潘傳國一樣,楊金平也「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

一份《地方鎮東固社區拆遷安置方案》顯示,此次拆遷補償標準是: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補助;房屋補償按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標準執行,以評估公司實際評估補償金額為準。

《方案》還顯示,在拆遷公告規定時間內簽訂拆遷合同並騰出房屋的,每戶獎勵10000元;超出規定時間再簽合同的,每拖延一天扣減1000元。

方案稱,安置樓房為5+2閣樓樣式,共有75平方米和115平方米兩種戶型,安置樓房均價為1100元每平方米。

「兩年內建成萬人大社區」

山東平邑拆遷血案鎮委書記鎮長被停職

地方鎮東固社區綠化整體效果圖

村民潘傳國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被拆以後要做什麼,「聽說是開發樓盤」。

前述《地方鎮東固社區拆遷安置方案》中寫道,此次拆遷是為了「加快推進東固社區建設,改善居民的生產生活水平」。

村民楊金平接到的一份《拆遷通知書》中稱,拆遷他的房屋是因為「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安排,對東固舊村及資紅路進行改造,建設新社區」。

而在建設新社區方面,地方鎮雄心萬丈。

《臨沂日報》刊發的一篇關於東固社區第一書記劉振華的新聞稿,題目便是《兩年任期內建成萬人大社區》。

p>新聞稿引述劉振華的話稱,東固社區要按照萬人大社區來打造,打造「一廳五室三站兩欄一校一園一場所」的綜合服務中心,且要讓老百姓在兩年內就看到大社區建設的雛形。

根據新聞稿,東固社區是整合前東固、後東固、西東固3個行政村和楊家嶺、華家嶺兩個自然村形成的鎮駐地社區。

在臨沂市規劃局的官方網站上,《地方鎮總體規劃(2012-2030)》後邊被標註着「省級示範鎮一等獎」。根據規劃,地方鎮2015年鎮域總人口11萬人,城鎮化水平50.0%;2020年鎮域總人口12.5萬人,城鎮化水平56.7%;2030年鎮域總人口14萬人,城鎮化水平71.4%。

鎮區規劃形成「兩心、兩軸、三片」的佈局結構,三片是指以鐵路、河流自然分割形成的三個片區:北部綜合片區,以居住生活、公共服務為主;中部綜合片區,以產業、生活居住為主;西南部工業片區。

從規劃圖上看,東固社區所處的位置,正在北部綜合片區。規劃圖顯示,未來的鎮政府,將遷到東固社區。鎮政府將要搬遷的地方,現在是前東固村的耕地。

換言之,這就是在山東許多農村正在大面積鋪開的「農民上樓」、「農村社區化」浪潮。

《中國青年報》在2011年曾報道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曲相霏在山東走訪調查日照市、諸城市的9個基層村鎮及社區:「還沒有碰到不被抱怨的農民上樓、重建」。

兩次被黨報曝光

在山東平度征地拆遷中出現的「以租代征」的違法行為,同樣出現在了地方鎮。巧合的是,兩地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同樣有村民被燒死。

東固社區的建設現場如今依然一片忙碌,幾棟高樓突兀地聳立在一片農田中。在建築工地的門口,上面寫着「山東冠魯置業有限公司地方鎮小學項目部」。

在不遠處,同樣為山東冠魯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地方老年公寓項目已經主體完工。

而這些項目所在的耕地,大多是前東固村村委會從村民手裏租賃而來,部分村民甚至稱是強行無償佔用。

村民楊為方與村委會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書》顯示,土地租賃年限從2012年12月10日到2029年12月31日,土地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1000元,分三期付款。合同上並未寫明租賃之後的土地用途,只提了一句「為加快全鎮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如果合同到期了,這裏全建好樓了,我們的土地還能要回來嗎?要回來還能種嗎?」一位村民質疑。

村民楊慶國的耕地在今年春天變成了一棟高樓。他稱,自己並未簽過任何征地合同,也未同意任何人租用或佔用自己的耕地。「就這麼不明不白地佔了我的地,沒有說法,沒有賠償。」

據統計,至少有31戶村民共計約50.39畝耕地被租賃或佔用。

實際上,早在2013年,山東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即刊文質疑地方鎮政府「以租代征」。稿件見報後,地方鎮黨委政府隨即表態,該地塊將「經營金銀花等高效生態農業,不搞建築」。

但到了2014年6月,《大眾日報》調查發現工程仍在建設,再度刊文質疑。當時一併刊發的記者手記中,記者質問:「若征地,就按國家征地標準給補償;若流轉,就不能改變土地用途。可在平邑縣地方鎮前東固村,用着土地流轉的方式,以土地流轉的價格,獲取了村民耕種多年的口糧田。然後再『倒包』(按合同性質所言),再進行項目建設。實際上的征地,卻不付出相應的補償。天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兒?」(官方通報及新聞報道中亦有用「東崮社區」,文中統一用「東固社區

責任編輯: 林億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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