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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眼裏 1000萬能買到什麼官?

8月24日下午,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廣東第十四期領導幹部黨紀政紀法紀教育培訓班上,舉了一個「表面任人唯賢,背後任人為錢」的買官賣官例子。

「有這樣一位領導幹部,無論是找他想出國培訓的、想掛職鍛煉的、想參加援疆援藏的,還是想到基層任職的,都要給他送錢,更不用說那些想提拔晉升的幹部了」,黃先耀說,「用該幹部的話說,不管是逢年過節還是日常平時,不管是職務高的還是職務低的,不管是錢多還是錢少,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只要有人送錢給我,我基本上照收不誤,很少有拒收或推託的情況。」

黃先耀稱,一位縣委書記給這名官員兩萬塊錢,提出想當一個副市長,該名官員在懺悔材料中寫道:他當時的想法是「兩萬塊錢就想搞個副市長,開什麼玩笑!」

黃先耀沒有點出這名官員的名字。「政事兒」梳理,十八大以來,廣東落馬高官包括朱明國、萬慶良、周鎮宏、鍾世堅、蔣尊玉等。

蘇榮等買官賣官「明碼標價」

「政事兒」注意到,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中,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內蒙古自治區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徐.才.厚、谷俊山等,以及安陽原市委書記張笑東等廳局級官員,都被曝出類似買官賣官「明碼標價」記錄。

中紀委通報蘇榮的問題時,鮮見地使用了「大肆賣官鬻爵」表述。中央巡視組回顧蘇榮案時,也提到,中央巡視組巡視江西時發現,蘇榮的妻子和兒子插手人事任命,買官賣官。據媒體報道,江西官場很早就流傳蘇榮買官賣官的傳言,他曾明碼標價,省里重要的正廳級崗位標價500萬。

王素毅去年7月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政事兒」查閱庭審記錄顯示,2006年到2008年,王素毅擔任巴彥淖爾市市長、市委書記兩年間,下屬李石貴先從市政府副秘書長,升為市政府秘書長,然後又當上了巴彥淖爾市副市長。檢方查明,李石貴為了這兩次升官,先後送給王素毅現金55萬元、黃金3000克,共計折合人民幣124萬元。

王素毅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時,時任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扎賚特旗副旗長的李某某,想謀求一個興安盟直屬部門正職的官位。2013年3月,在自己的辦公室里,王素毅收受了李某某38萬元。

今年3月,軍事科學院楊春長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說,「徐.才.厚我是比較熟悉的,用土話說我是直接伺候他的,我是給他寫材料,以這種方式為他服務的人員」。楊春長稱,徐.才.厚的選人用人習慣,「就是一認錢多少,二是看關係遠近,三是感情」;「人家一個大軍區司令,給他送了一千萬,再有一個送兩千萬的,他就不要一千萬的」。

對職稱、級別和職務都明碼標價的環保局長

去年12月,河南省安陽原市委書記張笑東被判處無期徒刑。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張笑東犯罪類型集中,主要是買官賣官。在給張笑東行賄的33人中,28人來自黨政機關,除兩起為工作調動外,其餘都是為升遷。

以張笑東和王某的「互動」為例,「政事兒」注意到,2009年,時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的王某,想擔任安陽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主任,給時任市長的張笑東送去15萬元,次年如願。

2010年下半年,安陽市財政局局長升任為副市長,王某想接任局長,又給張笑東送去10萬元。2012年下半年,王某又向張笑東行賄5萬元。後來,王某成功當上安陽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淮安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汝華也在去年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法院審理查明:其擔任淮安市環保局局長9年間,130多次收受、索要他人賄賂人民幣120餘萬元、歐元2000元、金條2根。20名行賄者中有18名是他的下屬,權錢交易的指向多為買官賣官。

檢方披露,張汝華賣官受賄嚴格「遵循」市場經濟。首先,對職稱、級別和職務都明碼標價,以錢作為提拔的標準。其次,做到「跟蹤服務」,行賄下屬如沒有得到理想的職務,張汝華可以儘量調配同價格職務。同時,張汝華不僅主動索要,還在環保系統內部「做廣告,發展下線」,利用下屬做掮客,讓下屬散佈送錢才能提拔的信息。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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