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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紅妻侄女正面回應被舉報內情

日前,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與新聞媒體座談介紹2014年廣州紀委工作,並回應自己被舉報的相關情況。王曉玲稱,紀委接收的舉報信息存在虛假情況,當然,舉報我的信件要多一些,我自己要有承受力。而引發外界聯想的是,王曉玲的姑姑正是已經卸任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妻子王鳳清。

據王曉玲介紹,2014年,廣州市紀委在機構改革、政風肅紀、懲貪治腐等黨風廉政建設上下大功夫,取得階段性成果。機構改革方面,在保持編制總數不變的情況下,進一步突出主業,增設3個辦案室,辦案室由3個變成6個,目前,機關辦案人員佔7成,基層辦案人員佔到8成。議事協調機構則從236個減少至12個。

王曉玲強調,也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想借紀委之手,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經調查後,去年一共為1732件虛假舉報澄清事實。去年成立了專門的紀檢幹部監督部門,收到舉報16件,查實5件,11名被誣告者獲得澄清。「當然,舉報我的信件要多一些,我自己要有承受力,」王曉玲表示,「對紀檢幹部違紀要零容忍,是問題要嚴肅處理,沒問題要澄清是非。」

王曉玲所談的自己遭舉報是指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在庭審階段翻供,指控遭到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陷害,原因是曾抵制她侵吞廣州日報社資產。戴玉慶稱,王曉玲的親屬徐鵬和錢鈺夫婦利用粵傳媒重組之機非法獲利7,000餘萬。

戴妻楊蘭凌也曾於2013年年底向中央巡視組實名舉報王曉玲,舉報涵蓋基建工程、經營管理等多個領域,其中一項涉及粵傳媒的資本運作。不過,廣州市紀委公開否認了戴玉慶夫婦的指控內容。

香港媒曾報道,此前聲稱行賄戴玉慶200萬元的常勇強翻供。他在一封書信中稱:「我在(廣州市)紀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編造的,這麼明顯的謊言都能成為事實。」「我對戴社的內疚,今生都難以消除。」

2013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常勇強受賄8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戴玉慶妻子楊蘭凌稱,常勇強獲重判是因翻供,而另一證人梁振明「全面配合(廣州市)紀委做偽證,因此未做任何處理,只是開除了公職」。

在2014年11月份的庭審中,戴玉慶再次指控,自己因得罪廣州市委紀委書記王曉玲被打擊報復。這位廣州日報社前社長稱,王曉玲在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插手廣州日報社業務,自己曾經嘗試抵制。

庭審過程中,東莞檢方以廣州市檢方的《情況說明》回應戴玉慶對王曉玲的指控。這份《情況說明》否認了王曉玲曾試圖插手廣州日報基建工程,同時聲稱沒有證據證明徐鵬和錢鈺與王曉玲是親戚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坊間傳聞王曉玲的另一個身份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妻子王鳳清的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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