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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普選「連儂牆」粉筆畫花 港14歲女生判入少管所三周

—爭普選「連儂牆」粉筆畫花被指塗鴉 香港14歲女生入少管所三周 圖

法新社報道,香港一名14歲女生於佔中運動期間在金鐘立法會外「連儂牆」上被指控「塗鴉」遭到拘捕,周二被判入少管所接受管教,法庭還有可能剝奪父母監護權。律師批評這一決定「令人驚詫」。這名14歲少女和另外一名同伴於23日在金鐘道附近被警方拘捕。當時她們試圖用白色粉筆在一堵牆上畫幾朵花,而被警方指控非法「塗鴉」,並被定性「刑事毀壞」,交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

2014年12月11日,香港警方在金鐘清場。

2014年12月11日,香港警方在金鐘清場。

REUTERS/Tyrone Siu

作者凱文

法新社報道,香港一名14歲女生於佔中運動期間在金鐘立法會外「連儂牆」上被指控「塗鴉」遭到拘捕,周二被判入少管所接受管教,法庭還有可能剝奪父母監護權。律師批評這一決定「令人驚詫」。

這名14歲少女和另外一名同伴於23日在金鐘道附近被警方拘捕。當時她們試圖用白色粉筆在一堵牆上畫幾朵花,而被警方指控非法「塗鴉」,並被定性「刑事毀壞」,交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

兩名女士被指控「塗鴉」的地點是金鐘添美道的「連儂牆」。在佔中運動期間,這堵牆因為被示威者和支持民眾貼滿彩色便簽紙爭取普選而著名。

「連儂牆」的原型是捷克首都布拉格修道院大廣場的一堵牆,1980年代起年輕人在這面牆上塗寫披頭士樂隊(Beatles)主唱約翰•連儂(John Lennon)風格的塗鴉以及樂隊歌詞的片段,後來成為捷克反抗共產主義體制的象徵。

當事人的律師表示,事發時這名少女在警局被拘留長達17小時。今天法庭又裁定送入少管所監管三周,在此期間還將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剝奪其父親的監護權。

律師對此表示抗議稱,剝奪父母監護權的保護令通常針對極端情況,例如子女吸毒或賣淫,而在本案中適用,不合情理且令人驚詫。

女孩的父親患有嚴重的耳聾,他請求法庭不要剝奪監護權,並向當局保證,孩子走到哪裏他就會跟到哪裏。

抗議者認為,此前12月18日,親民主的公民黨成員被潑污水,香港警方的回覆是「只是污糟」而拒絕受理,五天之後,14歲少女用粉筆在牆上畫花,卻被指控「刑事毀壞」,明顯執法不公。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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