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UTERS/Tyrone Siu
作者凱文
據法新社報道,香港一名14歲女生於佔中運動期間在金鐘立法會外「連儂牆」上被指控「塗鴉」遭到拘捕,周二被判入少管所接受管教,法庭還有可能剝奪父母監護權。律師批評這一決定「令人驚詫」。
這名14歲少女和另外一名同伴於23日在金鐘道附近被警方拘捕。當時她們試圖用白色粉筆在一堵牆上畫幾朵花,而被警方指控非法「塗鴉」,並被定性「刑事毀壞」,交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
兩名女士被指控「塗鴉」的地點是金鐘添美道的「連儂牆」。在佔中運動期間,這堵牆因為被示威者和支持民眾貼滿彩色便簽紙爭取普選而著名。
「連儂牆」的原型是捷克首都布拉格修道院大廣場的一堵牆,1980年代起年輕人在這面牆上塗寫披頭士樂隊(Beatles)主唱約翰•連儂(John Lennon)風格的塗鴉以及樂隊歌詞的片段,後來成為捷克反抗共產主義體制的象徵。
當事人的律師表示,事發時這名少女在警局被拘留長達17小時。今天法庭又裁定送入少管所監管三周,在此期間還將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剝奪其父親的監護權。
律師對此表示抗議稱,剝奪父母監護權的保護令通常針對極端情況,例如子女吸毒或賣淫,而在本案中適用,不合情理且令人驚詫。
女孩的父親患有嚴重的耳聾,他請求法庭不要剝奪監護權,並向當局保證,孩子走到哪裏他就會跟到哪裏。
抗議者認為,此前12月18日,親民主的公民黨成員被潑污水,香港警方的回覆是「只是污糟」而拒絕受理,五天之後,14歲少女用粉筆在牆上畫花,卻被指控「刑事毀壞」,明顯執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