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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原社長翻供 續控曾慶紅妻侄女

挺習黨媒多維/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案11月26日上午於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庭拒絕了辯護人提出的證人出庭要求,辯論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面對受賄250.1萬元的指控,戴玉慶翻供的同時,繼續指控遭到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陷害,原因是抵制她侵吞廣州日報社資產。而引發外界聯想的是,王曉玲的姑姑正是已經卸任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妻子王鳳清。

此前戴案曾先後兩次於2014年3月28日、6月19日開庭庭審。東莞檢方對戴玉慶的受賄指控共有5筆。前兩筆來自原廣州日報廣告處兩名副處長,分別為200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0.16美元)和45萬元人民幣。第三筆來自一名廣告代理商2萬元。第四筆來自南方醫科大學某幹部1.9萬元。第五筆指戴玉慶在南方醫科大學附屬南方醫院看牙時,接受醫療費減免1.2萬元。

戴玉慶僅認可了第四筆,並稱與南方醫科大學某幹部是老朋友,這是逢年過節的禮金,關鍵是自己亦有所回贈,且金額基本對等。他同時承認醫療費減免一事,但稱事後宴請相關醫護人員的花費約等於減免費用。

戴玉慶否認了其他三筆受賄指控,並解釋過去的受賄供述是因廣州市紀委逼供。戴玉慶稱,2012年7月,王曉玲組織了80餘人的專案組,「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我睡覺」。

法庭調查環節中,辯護人稱本案對於受賄犯罪指控中最重要的部分,即錢的來源和去向均沒有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250萬元行賄款來無影、去無蹤。」

香港媒體11月26日報道稱,此前聲稱行賄戴玉慶200萬元的常勇強翻供。他在一封書信中稱:「我在(廣州市)紀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編造的,這麼明顯的謊言都能成為事實。」「我對戴社的內疚,今生都難以消除。」

常勇強的辯護人在辯護詞中稱,常勇強在偵查機關所做的四次有罪供述和親筆供詞承認受賄約560萬元,而後來的起訴意見書及起訴書均減少為141萬元,減少了420萬元。檢方應給一個合理的解釋。

2013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常勇強受賄8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戴玉慶妻子楊蘭凌稱,常勇強獲重判是因翻供,而另一證人梁振明「全面配合(廣州市)紀委做偽證,因此未做任何處理,只是開除了公職」。

這次庭審中,戴玉慶再次指控,自己因得罪廣州市委紀委書記王曉玲被打擊報復。這位廣州日報社前社長稱,王曉玲在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插手廣州日報社業務,自己曾經嘗試抵制。

戴妻楊蘭凌曾於2013年年底向中央巡視組實名舉報王曉玲,舉報涵蓋基建工程、經營管理等多個領域,其中一項涉及粵傳媒的資本運作。廣州市紀委也曾公開否認了戴玉慶夫婦的指控內容。

本次庭審過程中,東莞檢方再次以廣州市檢方的《情況說明》回應戴玉慶對王曉玲的指控。這份《情況說明》否認了王曉玲曾試圖插手廣州日報基建工程,同時聲稱沒有證據證明徐鵬和錢鈺與王曉玲是親戚關係。戴玉慶曾舉報王曉玲的親屬徐鵬和錢鈺夫婦利用粵傳媒重組之機非法獲利7,000餘萬。

值得注意的是,坊間傳聞王曉玲的另一個身份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妻子王鳳清的侄女。而多維新聞此前也從多個可靠消息源再次對此事進行了確認。據官方公開的兩人的簡歷顯示,王鳳清和王曉玲均是山東牟平人。有知情人士表示,戴玉慶所揭發的王曉玲所涉問題具有一定可信度,而王曉玲藉助自己的身份謀利,在廣州官場幾乎就是公開的秘密,她所涉的問題應該還有更多,本人頗受爭議。這一事件如被官方最終證實,將再一次表明中國官場裙帶關係泛濫的嚴重情況。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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