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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煥:東台審判邏輯哪個中國人會不恐懼?

—東台邏輯下多少國人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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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公安偵查機關取證之亂、檢察起訴機關水平之低、個別律師之奴性、普通百姓之愚昧無助,都讓我這個從沒有親歷過庭審的人備感震驚。在這樣一個基本法治秩序蕩然無存、基本財產和人格尊嚴毫無保障的國度,談什麼崛起、復興、改變世界等等大詞,本質上都是意淫,還是老老實實從改造我們的法治環境開始,一點一滴地讓每一個中國人做得更像一個人再說吧!

童大煥:東台邏輯下多少國人能心安?

 

旁聽了一次不可思議的庭審。

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3點開始,我平生第一次旁聽了一個庭審,是在江蘇東台法院第六法庭。三個多小時庭審一刻沒有離開,全程聽下來,給我的感覺只能用「匪夷所思、啼笑皆非、周身恐懼、痛心疾首」16個字來形容。當地公安偵查機關取證之亂、檢察起訴機關水平之低、個別律師之奴性、普通百姓之愚昧無助,都讓我這個從沒有親歷過庭審的人備感震驚。在這樣一個基本法治秩序蕩然無存、基本財產和人格尊嚴毫無保障的國度,談什麼崛起、復興、改變世界等等大詞,本質上都是意淫,還是老老實實從改造我們的法治環境開始,一點一滴地讓每一個中國人做得更像一個人再說吧!

這是一個既複雜又簡單的案件,我聽到的已經是第三次庭審。但儘管已經是第三次庭審,其中透出的荒謬程度,還是讓我感覺仿佛走進了魔幻現實主義。

這是一個從一審到三審都看不見一個賭徒的「網絡賭博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浙江五舞科技有限公司(飛五遊戲網站)法人代表兼總經理沈俊、副總經理谷加力,以及4位經法庭確認與公司和網站互不相識的銀商。所謂銀商,就是大量活躍在淘寶等網站上進行遊戲幣、Q幣、通用積分等買賣的商人。四位被告銀商的獲利分別只有5萬元、7萬元、1萬元和9100元。前兩位被告人被控開設賭場罪,後4位被控為共犯。案發後,江蘇省東台市公安局共扣押、凍結飛五網站共計人民幣6779萬多元,及伺服器22台、計算機主機等一批物品。

當地檢察公訴機關認定飛五網站共有註冊用戶1311655個,其中用戶帳戶內遊戲幣歡樂豆餘額不為零的用戶數156399個,歡樂豆餘額不為零的通通都是賭博帳戶!當地公訴機關還認為,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6月3日被查封時止,飛五網站在快錢上兩個帳戶以及易寶上六個帳戶共進入賭資人民幣3.43億元。

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3.43億元絕大多數是遊戲玩家資金,不能全都算做賭資(筆者註:即使按照檢察公訴機關所認定,歡樂豆餘額不為零的用戶都是賭博帳戶,賭博帳戶也只佔11.92%,另外88.08%都是健康正常的遊戲帳戶)。公訴機關只認定15萬賭博用戶,卻把網站全部過賬資金都計為賭資,自相矛盾;15萬歡樂豆餘額不為零的用戶認定為賭博用戶證據也明顯不足,應該具體查明真實的賭博數額以後才能認定。

公訴機關的回答讓人很吃驚,大意是:網絡賭博案件很複雜,查處很困難。我天,依法治國難道不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沒有嚴格的事實支撐,難道不應該以無罪論處?否則,照此「東台邏輯」,我們是否可以說,鑑於時下中國的官員貪腐很普遍、很複雜、很嚴重,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建得起房、買得起房的官員都先抓起來、財產先凍結?照着這個「東台邏輯」,只要帳戶餘額不為零的遊戲帳戶,通通都是賭博帳戶,那麼我要提醒全天下在網絡上遊戲的人們,小心你的帳戶餘額,否則指不定哪一天東台方面看你有錢了,給你來一個跨省通緝,關人摟錢!

東台檢察公訴機關在法庭上還有一個奇葩邏輯,也讓我這個沒見過開庭的人覺得自己很沒有見識,沒見識過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庭上,居然有一種讓人感到不寒而慄的「坦白邏輯」!這個邏輯是這樣的:只有當庭承認自己犯下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行,才算你具有坦白從寬的情節。你如實供述自己做了些什麼,是不能稱之為「坦白」的,也就不具備「從寬」的情節。一個細節是,身體有病、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犯罪嫌疑人金芳被認定一開始在調查過程中有認罪的從寬情節,後來在法庭上因為有翻供行為而被否定有坦白從寬情節。這回第三次開庭,她一再被追問一句話:你是否知道對方是在賭博而又從事歡樂豆買賣?(因為事前明知與否,是能否給金芳這樣的銀商定罪的前提,不明知則不為罪),金芳兩次回答:我以前不知道(這是在犯罪),現在知道。這樣的回答,不被檢方視為有坦白從寬情節。

這就陷入了一個悖論:如果你認可公訴機關的定罪,具有了「坦白從寬」的「資格」,你勢必需要被法庭定罪問責;如果你不認可公訴機關的定罪,則不具備「坦白從寬」的「資格」,有可能遭遇檢察公訴機關和法院的「報復性問罪」。這等於宣告:作為一個犯罪嫌疑人,作為被告,你是沒有為自己辯護或者保持沉默的權利的!乃至於辯護律師當庭質問公訴機關:你所說的坦白到底是指坦白事實本身,還是坦白罪行?

庭審中透露出的當地公安機關偵查之亂,比檢察起訴更甚一籌。比如,該案件被控為「開設賭場罪」,但誰是其中的賭徒,自始至終沒有出現,更沒有滿足辯護律師當庭質證的要求。而僅僅從管轄權的角度,五舞科技公司及其飛五網站,公司和伺服器都在浙江杭州,江蘇東台要取得案件管轄權,理應在當地有參賭的受害人之類。但從一審到三審,「受害人」都是隱形人!

還有,2013年6月3日,東台警方帶着100個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查封了五舞公司及其賬號、公章之後,由警察親自「陪同」公司員工、帶着公司被查封的公章去電信部門摘取了公司22台伺服器!由於公司員工沒有帶身份證,居然用的是警察的身份證!(正常程序是:偵查機關先拷貝走公司伺服器信息,履行鑑定等程序發現有問題後才能再通過正常程序摘伺服器。)

如果一個公權機關居然敢擅自使用一個合法單位被查處的公章,這樣的使用不僅不受追究,而且其提取的「證據」居然不被當成毒樹之果,反而可以堂而皇之地作為呈堂證供,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在這個邏輯之下,哪一個中國人能有哪怕一絲絲的安全感?

類似這種荒謬絕倫的做法,簡直罄竹難書。由於旁聽過程中不能錄音錄像,基本上只能憑記憶描述。因此,各種荒謬,掛一漏萬。

面對如此荒謬的偵查和庭審,普通百姓之愚昧無助、個別律師之奴性,同樣昭然若揭。那4個「非法所得」最多才7萬最少才9100元的銀商,也不知他們在被拘捕之後受到了怎樣的待遇和教育,庭審中基本上都當庭認罪,甚至接受、認同檢察公訴機關對兩個主要犯罪嫌疑人「開設賭場罪」的指控。檢察機關又以這些銀商的「指控」,作為認定兩個主要犯罪嫌疑人「開設賭場罪」的證據。循環論證。

面對如此荒謬的偵查和庭審,兩個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一位辯護律師,居然當庭作的是有罪辯護,而不是無罪辯護。庭審結束後我們問他:為何做有罪辯護?他居然很得意地說:我們(兩個辯護律師)商量好了的,一個做有罪辯護,一個做無罪辯護。我知道他們的策略意圖,是給自己和偵查機關、公訴機關都「留餘地」。他們這是在等而下之的「術」的層面上爭權益,不是在有法有據的「道」的層面上求正義。

這是一次令我百感交集的庭審,我在這三個半小時裏沒有一絲瞌睡、沒喝一滴水、沒離開法庭半步。這就是中國法治的縮影嗎?面對如此狀況,誰能心安?以前中國老百姓有句話叫做「打死不能和官鬥」,難道今天的中國依然如此?問題還在於,你不和官鬥,官府看上了你的利益,主動找上你的門,怎麼辦?別以為只有那些發了財的土豪才是受害者,像金芳這樣身體有病、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媽媽及其後代難道不是受害更深?

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討論依法治國,首次提出跨區法院、巡迴法庭等司法獨立於地方黨政的構想,能否在3700年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終結「地方法院」成為「地方的法院」?每一個對中國這片土地還寄予希望的中國人、以及那些「貧賤而不能移民」的中國人,是不是一個絕對反擊的契機呢?同時,我們每一個中國人,不論貧富貴賤,是否應該從麻木、無知中反省自己,一點一滴地從跪着中學會站立起來,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呢?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香港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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