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動態 > 正文

東步亮:「環評」是一場大騙局

作者:
實際上,在環評機構內登記的環評師,80%甚至90%是沒有在環評機構內全職從業的掛靠人員,絕大多數的所謂「環評報告」,都是由根本沒有環評師證的非專業人員炮製出來的!有的甚至是一些沒有任何經驗、與環保無任何關係的其他人員所寫。可想而知,這些與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的「環評報告」,是如何草菅人命、草菅環境,今天國內愈來愈嚴重的環境污染,與這些自欺欺人的「環評報告」有多麼重大的關係。

東步亮:「環評」是一場大騙局

今天國內的環境污染,與自欺欺人的「環評報告」有重大關係。

南方一家著名媒體,上月刊登了一篇調查報道,指在其調查的全國9省5349名註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以下簡稱環評師)中,有16%為在職的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掛靠在環評公司,在環評公司領取巨額「掛靠」費,卻並不在環評公司工作。根據環保部的有關規定,未在環評機構全職工作的人員,不得作為環評機構專職技術人員。但這些掛靠者實際上卻作為環評公司的專職技術人員在各種環評報告上「簽字」、蓋章,對各種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以專業人士的名義背書。

這是什麼意思呢?舉一個例子通俗地說,某企業在河北廊坊新開設一家工廠,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必須先對工廠的開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即環評。這個環評不是由政府來完成,而是由政府認可、具有環評資質的第三方專業環評機構來進行。環評機構取得環評資質的條件,是至少有6名擁有國家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環評工程師在該機構登記。這還只能取得乙級資格,如果要取得甲級資格,則需要至少10名環評師。由於2005年開展環評師認證至今,全國只有1.3萬多名環評師擁有資格證書,而開展環評的機構眾多,環評師僧多粥少,很多環評機構,便把一些政府環保部門和相關環境企事業單位擁有環評師資格證的公職人員拉進來,登記為本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取得相應的環評資質;環評機構付給這些掛靠人員每年3至6萬元的掛靠費,但毋須這些人員做任何工作。

於是,這樣的情形出現了:廊坊環保局的某個環評審核員,負責對這家擬開設的工廠進行環評審查,工廠向環保局上交了專業環評機構所做的環評報告,而在環評報告上簽字蓋章的環評師的名字,可能剛好就是負責審查這個報告的審核員自己。對這樣的報告,他能不審查通過嗎?雖然他根本沒去工廠現場看過,簽有他自己名字的環評報告也不是他寫的,但是,他和那家環評公司的老闆是熟人,甚至就是自己或自己的親戚朋友開的,如果都不是,他也從那家環評公司每年領取數萬元掛靠費。他當然二話不說,提筆就簽署了環評審核合格的意見。

廊坊這家工廠建好開工了。大煙囪里每天排出大量的黑煙,漂向北京;排污管里排出臭氣撲鼻的廢水,流向周邊。北京的霧霾越來越重了,廊坊人喝到的致癌水越來越多了,大領導、小領導、老領導、老百姓,卻都找不到原因。廊坊環保局還向上報告:廊坊境內新開設工廠環境影響全部合格!

環保局的環評審核員審查簽有自己名字的報告,這只是一種極端情況。事實上,大量的環保部門公職人員將環評師資格證掛靠到環評機構,做得比這隱蔽得多,一般情況下都是掛靠到非本地的環評機構,有的甚至故意掛靠到一些偏遠地區,一般人員很難查到。但是不管怎麼掛靠,這種情況都違反了環保部「建設項目環評資質和人員管理」的規定,更違反了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在外、在企業兼職獲取報酬的規定。「環評師」人在一地上班,他卻在另一地的環評報告上簽字,說他到當地的現場查看、調查了工廠的環境影響情況,他是如何做到的?他是孫悟空,有分身術?他如何對他簽字的環評報告負責?以這種形式通過的「環評」,又有何意義、如何能讓人相信?大量通過了「環評」的工廠,後來都成為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又有多少與這種虛假的「環評」有關?

上述公職或企事業掛靠人員占環評機構註冊環評師16%的數字,是報道此事的媒體根據自己的調查,做出的計算。媒體為了報道的嚴謹,使用數字時非常保守。真實的情況到底如何呢?

這篇報道中提及的環評業內報料人,剛好是我的朋友。在這篇報道出籠之前約一年,他就向我介紹了環評業內許多令人觸目驚心的情況,限於種種原因,我未能及時將他所說的各種黑幕披露出來。他說,據他從業多年所了解的情況,實際上,在環評機構內登記的環評師,80%甚至90%是沒有在環評機構內全職從業的掛靠人員,絕大多數的所謂「環評報告」,都是由根本沒有環評師證的非專業人員炮製出來的!有的甚至是一些沒有任何經驗、與環保無任何關係的其他人員所寫。可想而知,這些與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的「環評報告」,是如何草菅人命、草菅環境,今天國內愈來愈嚴重的環境污染,與這些自欺欺人的「環評報告」有多麼重大的關係。

下一篇,我將披露更多這位報料人揭露、但媒體的報道中沒有寫的環評黑幕。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香港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4/1121/475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