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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愛女扮男裝對丈夫有不滿:希望丈夫強暴些

核心提示:秋瑾不滿足家庭穩定,在和友人談起自己的家庭時,她甚至說:「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對這種和睦總覺得有所不滿足。」「我希望我丈夫強暴一些,強暴地壓迫我,這樣我才能鼓起勇氣來和男人抗爭。」

本文摘自:《流蘇與娜拉》,作者:伊北,出版:湖南人民出版社

秋瑾的婚姻,門當戶對。她和王廷鈞,一個是湖南湘潭厘金局(稅務局)總辦的女兒,一個是晚清重臣曾國藩的表侄子(王廷鈞的父親王黻臣與曾國藩是表兄弟,當過曾家的賬房,後來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爭中發了財),他們的結合,在外人看來,更像是強強聯手,齊心協力往富貴的路上奔的。王廷鈞相貌不俗,白麵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種可憐巴巴的、溫順的青年,還靦腆有禮,善良民主。從世俗意義上看,秋瑾嫁得不可謂不好。王廷鈞給秋瑾提供的,是尋常意義的幸福,那幸福有點溫柔,有點麻醉,像一口咬到一顆酥糖,粉紅色的甜甜蜜蜜。那幸福不是實現理想的幸福,而是富貴太太的幸福,打打麻將,會會朋友,逛逛街市,扯兩匹布面,做一身旗袍,吃喝不愁,快快活活。王廷鈞給秋瑾提供的,是白流蘇期待的幸福。穩固的婚姻關係,長期的飯票,一個女人守着一個男人過下去,就算世界再變,也總容得下一對平凡的夫妻。

可秋瑾對這種幸福不滿意。剛嫁過去的時候,她嫌他不能與她詩詞酬唱,不能滿足她精神交流的渴望,秋瑾寫信抱怨:「妹如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豈不能精進學業?名譽當不致如今日,必當出人頭地,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無益,而反以終日之氣惱傷此腦筋。」能怎麼辦呢?怪只怪自己沒才華,沒氣性,王廷鈞啞口無言,卻不知「防微杜漸」。秋瑾漸漸地新潮起來,王廷鈞卻還是舊的。他們一個上升,一個下沉,一個要做時代潮頭的舞者,一個卻要老老實實過安穩的日子。家庭對於愈來愈前驅的秋瑾來說,不是一個溫暖的庇護所,而是一闕憋悶的鳥籠,縱然金絲做欄,也是無味。1903年,王廷鈞捐戶部主事,秋瑾隨夫進京,視野隨之大闊,社交範圍也愈來愈廣。秋瑾一生揮灑恣意,北京時期是個起首。她心懷民族國家,小小家庭,已經不能滿足她。

心中的大志願,像一個不斷脹大的氣球,使得家庭的小天地與秋瑾之間,愈來愈不搭配。秋瑾奇裝異服。「首髻而足靴,青布之袍,略無脂粉,雇乘街車,跨車轅坐,與車夫並,手一卷書」,絲毫不符合官宦女眷典雅莊重,笑不露齒,行不動裙的標準。她還女扮男裝攜小廝去戲園子看戲,令王廷鈞成為京城笑柄。秋瑾不打掃衛生,友人來訪,她家裏「書架上胡亂地放着書籍和衣服,瓜子皮、果皮撒在屋角里,發出一股異臭,並不很清潔」,不大「主內」。秋瑾不滿足家庭穩定,在和友人談起自己的家庭時,她甚至說:「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對這種和睦總覺得有所不滿足。」「我希望我丈夫強暴一些,強暴地壓迫我,這樣我才能鼓起勇氣來和男人抗爭。」的確,秋瑾總在反抗着些什麼。她一度愛穿男裝,以此反抗男性的壓迫,只是她的方式,不是立足女性本身,而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把自己男性化,她要比男人還要強。秋瑾反抗統治者,同樣也用最極端的方式,刺殺。女俠的天空,向來凜冽。最難忘秋瑾的一張相片,畫面中,她穿着厚重的衣服,面色端凝,很有種大義凜然,最觸目的是她右手握着的尖刀,白白的刀刃,剛烈,不由分說。

王廷鈞面對這樣一個秋瑾,先是忍耐,然後,唯有成全,她不是跟他看細水長流的女人,她有她追求的天地。他們婚姻的破裂,不是簡單地像坊間認為的「家庭暴力」,而是兩人在思想上漸行漸遠。王廷鈞願意做一個普通的溫柔的男子,秋瑾卻是個剛烈的女子,或許放手,才是最好的結局。據說,當年秋瑾要東渡日本留學,還是王廷鈞幫秋瑾求情,才得以應允。此前,王廷鈞為了挽回秋瑾的心,陪她逛街、看戲、買字畫,但全沒用。1907年秋瑾回國後,從事革命工作,需要大量資金,也是王家慷慨解囊相助。王家出錢,是希望秋瑾回心轉意,跟隨丈夫,照顧兒女,可這哪裏是秋瑾的志向。一片天空,被秋瑾用尖刀劃開,破成兩半,互不粘連,從此,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秋瑾愛佩刀,善飲酒,可刀與酒,終究不是女兒家善用之物。秋瑾把自己的名字改為競雄。她一輩子不願「雌伏」。王廷鈞則是秋瑾高大形象背後一個孤獨的影子。1907年,秋瑾英勇就義。據史料記載:秋瑾死後,王廷鈞遭大故,奉湯藥數月,哀傷過度,體漸消瘦……病延兩載,遂不起,年30歲,葬潭邑三都四甲葉子塘巳山亥向。秋瑾和王廷鈞一度合葬。後來,秋瑾的遺骨改遷杭州外西湖西泠橋畔。他們生前仳離,死後,也終究沒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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