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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中國「依法治國」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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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入權力的譫妄與媚權者的諂語相結合的荒謬時代。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終於曲終樂止,決策者展示的未來藍圖是「依法治國」。聯想到前一向有人分析說,中國宣傳部門「吞掉了習總書記以前說過的依憲治國」,本文就二者是否真有區別做一探究。我非常認真地仔細閱讀研究相關文件,發現四中全會證實了我以前的判斷,即習近平統治時期將是「毛式鐵腕+鄧的國家(權貴)資本主義」。

從「毛氏鐵腕」到「毛式鐵腕」

這裏必須說明「毛式鐵腕」與「毛氏鐵腕」二者之間的區別。我以前總結過毛氏鐵腕:「朕」即法律,領袖意志高於一切,最高指示(「聖旨」)就是法律;毛式鐵腕是政治繼承者對毛氏鐵腕的效顰,獨裁專製成色略淡一點,「聖旨」也不能令百姓每日背誦。造成這一區別的原因乃因「時也,勢也」。所謂「時」,即中國對外開放已長達30多年,多少知道國際政治潮流的方向,不能再象延安時期、文革時期那樣,得有個文明外表,否則就成了北韓。所謂「勢」,即習畢竟是紅二,個人聲望遠不能與開國皇帝毛澤東相比,「無法無天」肯定不行,因此,就得講「法律」,必須「依法治國」,只是如何依法,這裏面得玩一套「乾坤大挪移」,讓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法治(即依法治國)與西方的法治名似實不似。

接下來再說四中全會的「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有什麼不同。這得認真琢磨憲法的文字含義。以下的文字推導可能會讓那些對今上「依憲治國」期望甚高的人士幻想破滅;但因為追求真實是首要的,我也只好不顧他們的感受了。我解讀的結果是,只要中共一黨執政仍在,「依憲治國」的結果就是如今的「依法治國」。

從中國憲法必然推導出如此「依法治國」

四中全會公報強調「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在新華網、人民網等官方網站上都可查閱,但估計很少有人去仔細讀,或者忽視了序言的長篇套話。約1800字左右的《憲法•序言》先敘述了毛澤東領導中國人民「建國」之功,繼而強調「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有了這一綱領作為憲法規範,《憲法•第1章總綱》的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人民的權力就順理成章地落到了人民的領導者中國共產黨手裏,由其代行。

我在《人民,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中說過,「人民」這個集體名詞其實於個體權利並無意義。一個人擁護中共時,就是人民的一員;不擁護或者為自身權利抗爭時,就會被從「人民」的隊伍中踢出去,成為各種「分子」,文革時期是「反革命分子」、階級異己分子。現在是尋釁滋事分子。

既然「人民」必須由中共領導,那麼《憲法•總綱》第2條規定「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然也由中共領導,第3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到此,憲法制訂者的「乾坤大挪移」完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最後都藉「人民」之名收歸「領導人民」的中共掌握。

《憲法•序言》的每句話、每個用詞都經過仔細推敲,算是憲法的綱領。毛澤東有句名言,「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估計對今上「依憲治國」抱有幻想的人,只記得《憲法》當中那些稱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條款,沒仔細讀序言與總綱,不了解中共在制訂《憲法》時,通過自我賦權規定了中共擁有壟斷三權的「法定權利」。四中全會規定的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法治國,就算是照抄西方法律不少條文,整個司法系統還是逃不脫黨管一切這隻如來佛的大手掌。

「依法治國」難脫身份型特點

中國政治有各種潛規則,與反腐有關的有兩條,一是「入局不死,入常不罪」;二是「反腐之刀不斬紅二代」。這兩大潛規則很好地體現了中國政治的身份型特點。十八大四中全會召開之前,多家媒體曾預測過周永康的處理將揭曉,結果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處理結果依然成謎,只有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等6位平民出身的省部級高管被開除中共黨籍,再次論證了上述政治潛規則難以撼動。這種帶有身份型特點的「依法治國」,我在《中國「依法治國」史上的「外部勢力」身影》一文中也提到過。

中國的國家資本主義與權貴資本主義互為表裏。國家資本主義的主要特點就是政府壟斷與國計民生有關的資源並自營,還通過大型國企進行大量海外投資。許多紅色權貴的家族成員都在大型國企任職,很容易形成「家國一體」的利益輸送機制。最容易上下其手的是利用海外投資中飽私囊,財新網今年1月3日特稿《中石油的哈法亞「暗渠」》,非常詳細地剖析了這些央企海外企業是如何肆無忌憚地化公為私,幾乎與明火執仗搶劫無異。中國有2萬多家企業在海外投資,90%以上是虧損的,而這些虧損有不少是國企高管中飽私囊造成的;這些大型國企面臨巨額虧損後,政府就開始動員民企入股,結果遭到民企拒絕(見拙文《國企改革:官方民企各有盤算》)。

「依法治國」升級版看來會繼續鞏固和保護這樣的權貴資本主義,只是縮小保護的範圍,擠壓胡錦濤時代全面廣泛的腐敗空間,但堅持保護絕大多數紅色權貴子弟的「幸福生活」;只要父輩名列開國功臣及歷任常委,在「罪不入常」的「恩蔭」保護下,富貴依舊。

升級版「依法治國」的未來圖景

所謂「將來」就是現實的延伸。現實的依法治國可舉周小平為例。周小平最近雖蒙「面聖」之榮,但這層「光輝」卻無法掩蓋他是依靠造謠寫作這一事實。早在2013年就有一位自稱「也做過政府輿論評估」的人,寫過一篇《周小平同志,善意地批評你:給政府幹活不是干髒活兒,愛國別當生意做》,文中列舉了周小平大量造謠的事實。眾所周知,中國國信辦若干年前就出台過相關法規,懲治網絡造謠者,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檢也公佈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但是,受到懲處的網絡造謠者多屬傳播政府不喜歡的信息,用習近平的概念來定義,即所傳播的信息並非「正能量」;而周小平則不同,他傳播的是「愛黨謠言」,因此就天然屬於「正能量」,所以不僅未被「依法懲處」,反而扶搖直上,成為宣傳部門悉心培養的網絡「作家」、最高領袖的「青年鐵騎」。

一個「代表人民」集立法、司法、行政於一身的執政黨,一個「又槓又橫的習大大」(《紐約時報》10月25日文章標題),再加上周小平這樣的「青年鐵騎」,「習氏新政」後續的8年,將是「毛式鐵腕+鄧的國家(權貴)資本主義」+「以法治國」。問題在於,如今已是21世紀的互聯網時代,與毛時代的社會環境大不一樣,習近平以毛式鐵腕治國,只會應了共產主義祖宗馬克思那句名言:「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喜劇出現。」周小平憑藉權力鐵腕的保護,成了「碰不得」,彰示着中國進入權力的譫妄與媚權者的諂語相結合的荒謬時代。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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