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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寧都暴動投共將領集體被殺 長征甩包袱被做掉

—寧都暴動投共將領被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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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共蘇區史專家所撰《中央蘇區史》提供的資料,僅一個中央蘇區,被冤殺的縣團級以上幹部就達二百六十九人。劉佐華等四人「仍按原判執行」。此後,季黃等人一直被關押於瑞金縣九堡、麻田等地收容所。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旬,中央紅軍長征在即,為甩掉包袱,解除「後顧之憂」,中央政治保衛局經請示周恩來,將季、黃等人處決於瑞金九堡大山之中,季振同時年三十三歲。

1937年,毛澤東與參加寧都暴動部分人員

寧都暴動是中共江西割據時期一件重大的國軍叛變事件,在中共秘密黨員潛伏策動下,馮玉祥部26路軍中一萬七千官兵倒向紅軍,改編為第五兵團,可是其將領多人被內部肅反所殺。文革後才獲平反。

一、寧都暴動起因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駐紮江西中央蘇區瑞金北面的寧都國民黨第二十六路軍,除駐寧都城北四十公里的一個團外,全軍六個旅十一個團一萬七千餘人暴動,帶兩萬多件武器叛入紅區,史稱「寧都暴動」,簡稱「寧暴」。

第二十六路軍乃馮玉祥的西北軍,大革命時期中共曾派劉伯堅、陳延年(陳獨秀之子)、劉志丹、宣俠父、鄧小平、魏野賢等入該軍從事政治工作,劉伯堅曾任該軍總政治部部長。寧漢分裂後,馮玉祥擁蔣反共,禮送中共黨員「出境」,但少數未暴露身分的中共黨員潛伏下來,與中共河南省委軍委保持聯繫,成為後來「寧都暴動」最主要的「內因」。

一九三一年二月,蔣介石命二十六路軍從山東赴贛剿匪。五月,該部第二十七師在永豐縣中村與紅軍首戰,第八十一旅大部被殲,損失三千餘支槍與無線電一部,二千三百餘人被俘。雜牌軍本來就對蔣介石有「借剿匪而翦異己」的疑心,加上北人南下,不服水土,瘧疾、痢疾、褥瘡等病頻發,每天都有官兵暴病身亡,非戰鬥減員嚴重,全軍人心動搖。此外,再受紅軍「窮人不打窮人」、「士兵不打士兵」、「紅軍歡迎白軍官兵拖槍加入紅軍」等赤色宣傳,「九一八」後厭倦內戰成為主流情緒,紛紛向總指揮孫連仲要求開向北方抗日。孫連仲迫於部屬壓力,向蔣介石發出請求北上抗日的電報,且未等蔣覆電,便下令部隊離開寧都向北開拔。蔣怒電孫連仲,嚴令二十六路軍「死也要死在寧都」,並將嫡系許克祥、毛炳文部擺在廣昌一線,擋住第二十六路軍北返之路。軍隊進退維谷,高級軍官紛紛請假離隊,孫連仲本人也藉故「養病」南昌。這是第二十六路軍之所以發生「寧暴」的大形勢。

在第二十六路軍離魯南下之時,該部地下黨員就得到中共中央軍委指令,委派從事兵運的王超任中央軍委駐二十六路軍特派員。至「寧暴」前,經該部四位地下黨員的活動,黨員已發展至十餘人,並發展總指揮部參謀長趙博生入黨。孫連仲因率部北返受阻離開寧都,將全軍指揮權交給趙。「寧暴」關鍵時刻,趙博生首先找到第二十六路軍主力的七十三旅旅長董振堂、七十四旅旅長季振同,很快得到兩人承諾:願隨參謀長率部舉事。季振同乃「寧暴」的核心人物,事後寫有一篇有關寧都暴動始末的文章。就這麼一位對中共建有大功的人物,三年後竟遭「肅反」,一同遭處決的還有參加寧都暴動的二十六路軍黃中嶽團長,時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長。

二、季振同其人

季振同(1901~1934),河北滄縣官屯狼兒口村人,一九一九年入北京馮玉祥當兵,逐漸遷升,歷任學兵營班長、學兵團騎兵排長、連長、教導旅營長、衛隊團長。一九二六年九月,馮玉祥五原誓師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傳令隊長、手槍旅長,第十四師長,參加北伐,乃馮玉祥親信。一九三一年初,第二十六路軍南下剿赤,部隊軍心不穩,馮玉祥派專人捎帶密信,囑他必要時可以抗日為名假道赤區將部隊拉回北方。這一機密被第二十六路軍地下黨員劉振亞刺得,因此趙博生才敢率先與季振同密商暴動機密。

暴動後,一九三二年一月季振同入黨,介紹人為朱德周恩來。第二十六路軍改編為紅一方面軍第五軍團,下轄第十三軍、第十四軍、第十五軍;季振同為五軍團總指揮,董振堂為副總指揮兼第十三軍長,趙博生為五軍團參謀長兼第十四軍長,黃中嶽為第十四軍長;蕭勁光為五軍團政委。紅五軍團很快投入反「圍剿」作戰,參加贛州戰役,成為紅軍勁旅。

一九三二年三月贛州戰役失利後,中革軍委決定重新混編為一、三、五軍團,五軍團被分為三部分插編三個軍團:黃中嶽的紅十五軍編入林彪的紅一軍團,趙博生的十四軍編入彭德懷的紅三軍團,只有董振堂十三軍留在五軍團。混編消息一發佈,原二十六路軍官兵極度震驚,一些人情緒激烈,不分場合大呼小叫,已經入黨的季振同、黃中嶽等人亦自然生出:「共產黨終究信不過咱」。混編過程中,季振同對一些人事提出要求,無一項得到同意,反遭某些領導人揶揄,季振同深感怨怒,心情鬱悶,說自己是「空頭司令」。

一九三二年四月初,馮玉祥派參謀長劉驥前往策反季振同,劉的代表胡景陶入蘇區遞訊,季未答應,送走胡次日,季振同將馮信交給一向十分尊敬與信任的政委蕭勁光。同時,季振同向蕭表示自己難以適應紅軍生活,要求上蘇聯學習軍事,蕭電請中央,中央同意了季振同留蘇之請。季還要求中央給他一點金子作為路費,中央也同意了。季振同離開軍團部,蕭勁光為他開了歡送會,季留下了所有東西:望遠鏡給了蕭勁光,驃駿的青鬃馬留給朱德司令,槍也交了,警衛班也留下,只帶一個保鏢去了瑞金。(《蕭勁光回憶錄》)

第十五軍長黃中嶽受季影響,在漳州期間有點消極,思想有點動搖,也想離開部隊,另謀去處。他做了一套便裝(「準備開小差」),還說過「我這次到前方去,干多少就多少,拖(拖槍)不動就算了。」

但他們畢竟只有怨言,無有行動。

三、季、黃冤案

四月十二日,「國家政治保衛局」接到原二十六路軍潛伏黨員王超密報——季黃密謀反叛的密報。四月十九日,漳州戰役前一天,一軍團偵察排在漳州荷花莊抓獲一名疑犯,從身上搜出敵軍師長張貞簽發的秘密通報。經審訊,此人名叫劉佐華,乃馮玉祥派來與季振同再次接洽之人。下午,一軍團保衛局嚴訊劉佐華,劉供認季、黃「叛亂計劃」、「同謀名單」。「中央國家政治保衛局」執行部長李克農報請周恩來批准,決定以「反革命罪」秘密逮捕季振同、黃中嶽等人。他們先批准季振同離開蘇區去廈門,半路上於汀州實施逮捕。此案一起被捕還有:紅五軍團參謀長、紅軍學校總教官朱冠甫;紅十五軍副軍長、紅軍學校總教官張少宜;紅五軍團經理處會計科長李聘卿;紅十五軍經理處副處長高達夫;紅軍學校俱樂部管理員蔡佩玉。

一九三二年八月三~四日,蘇維埃臨時最高法院在葉坪臨時中央政府大廳對「季黃反革命案」進行審訊,最高法庭由何叔衡、梁柏台、劉伯承、陳壽昌、劉振山等五人組成,原告為代表國家政治保衛局的李克農,指控季振同、黃中嶽「參加寧暴根本就是投機」、「隨時隱藏着再做軍閥、毀滅紅五軍團的寧暴光榮歷史的反革命企圖」,羅列一大堆捕風捉影的罪狀。最高法庭完全同意原告機關請訴意見,抓住季黃等人一些尚未構成事實的問題,判決季黃等八人槍決。「判決」是終審,無上訴權。

當判決送達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毛澤東與項英沒同意。毛項認為:「季黃等均為參加寧都暴動者,對革命不無相當功績」;「季黃二人雖是此案主謀者,但曾為寧都暴動領導人之一,應減刑免死。」「朱冠甫、高達夫、張少宜等三人曾參加寧都兵暴,並且不是此案的主謀者,可改為監禁。」一九三二年八月十日,由毛澤東、項英簽署的中央委員會決議案如下:「季黃二人由死刑減為監禁十年」;「朱、高、張二人改死刑為監禁八年」;其餘劉佐華等四人「仍按原判執行」。此後,季黃等人一直被關押於瑞金縣九堡、麻田等地收容所。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旬,中央紅軍長征在即,為甩掉包袱,解除「後顧之憂」,中央政治保衛局經請示周恩來,將季、黃等人處決於瑞金九堡大山之中,季振同時年三十三歲。

紅軍主力長征後,留在中央分局的十幾位原寧都暴動參與者,因項英認為他們「靠不住」,一九三五年二月下旬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殺害了他們。此前,於都梓山、潭頭、與會昌白鵝一帶有一百四十多名地主、土豪、鏟共團分子、其他危險分子,為開展今後地下鬥爭,項英要求「處理」掉這些「後顧之憂」。對於動搖分子、變節嫌疑者,「不管是否他已經逃跑叛變,只要幾個領導人議論一下,也是可以處決的。」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央政府辦事處又發出緊急命令——《動員工農群眾,積極擊殺革命叛徒》,規定對只有一般自首行為或在逼迫下做過一些錯事的普通百姓,皆作為叛徒和反動分子予以擊殺。

四、冤案平反

延安時,毛澤東說不該殺掉季振同、黃中嶽。一九四九年後,復活節在中南海懷仁堂某次高幹會議上,又提季振同、黃中嶽在寧都暴動中有功,沒有他們,全部起義的勝利是不可能的,將他們處決是錯誤的。

一九七二年六月十日,在中央「批林整風」會上,周恩來檢討:「五軍團兩個暴動過來的非黨人士季振同、黃中嶽,在寧都起義中起了關鍵作用,肅反時外面有謠傳,說這兩個人不安心,想走。李克農向我報告,我也同意將他們逮捕,結果處死了。」寧暴將領趙博生死於反圍剿,董振堂死於西路軍之戰。

一九七九年六月,姬鵬飛、黃鎮、李達、王幼平、袁血卒、蘇進等寧都兵暴參與者上書中共中央,要求為季、黃平反。不久,中央書記處批准為季、黃平反,恢復黨籍。是時,季黃冤死,已整整四十五年矣!

據中共蘇區史專家所撰《中央蘇區史》提供的資料,僅一個中央蘇區,被冤殺的縣團級以上幹部就達二百六十九人。(本文注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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