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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國庫和皇帝私錢是分開的 皇帝按時領薪水

—秦時明月漢時關(六)歷史原來這樣之秦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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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帝制社會的職能部門稍加了解,我們會發現劉恆處理的很巧妙。現代人因為受一些影視作品的影響,常常誤以為皇帝可以隨意支配國庫。其實不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帝制時代,國庫和皇帝的錢是分開的,說白了,皇帝就像是政府里薪水最高的公務員,也要按時領薪水,所以有專門幫皇帝管「私房錢」的一幫人,各朝代名稱不同:清朝時是大家比較熟悉的「內務府」,明朝叫「內帑」,漢朝時就是「少府」。劉恆取錢的御府就是「少府」的一個下屬。

聞過必改

需要言論自由的不僅是民眾,廢除了「誹謗罪」,開放言論自由,孝文帝和漢朝廷因此得到的好處更多。劉恆糾正了被錯判的將軍魏尚一案,就是一個明證。

邊境雲中郡(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的太守魏尚,是一員良將,他治軍嚴明,愛惜士兵。但是有一次,魏尚在戰報中寫的殺敵人數比實際人數多了六個,朝廷因此認為魏尚有虛報戰功之嫌,把他撤職查辦。

有一天,劉恆和中郎署長(總統府衛隊長)馮唐聊天,得知馮隊長的祖父是趙國人,因為劉恆以前的封地代國和趙國很近,兩人便談的越來越投機,自然的就談到了趙國名將廉頗和李牧。劉恆感慨的直拍大腿:「我為什麼就得不到廉頗、李牧這樣的將軍,有了他們,我還用得着擔心匈奴嗎?」沒想到,馮唐卻說:「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給您廉頗、李牧,您也不會用。」劉恆差點嗆到,心說,你能不能好好嘮了,一生氣轉身進屋了。

秦時明月漢時關(六)——歷史原來這樣之秦漢篇

馮唐

過了一會,劉恆冷靜下來,把馮唐叫了進來:「當着那麼多人,您都不給我個台階下,您就不能私下跟我說嗎?」馮唐答:「我是個粗人,不知道忌諱。」劉恆因為最近匈奴騷擾邊境的事,正鬧心呢,就問他:「您為什麼說我不會用廉頗、李牧?」

馮唐接着這個問題,開始「教育」劉恆:「我聽說古時候任命將軍,君王要跪着給將軍推車,而且還告訴將軍:『朝中的事我來管,外邊的事您說了算。』軍功和賞賜都是由外邊的將軍決定,回來的時候再上報給朝廷,這不是空話。我爺爺說李牧當初就是這樣。現在,我聽說,魏尚當太守的時候,把軍中市場上收的稅都分給士兵,還自己掏腰包買牛肉給手下的軍官們吃,匈奴因此不敢靠近雲中要塞。將士們努力戰鬥,現在僅僅因為戰報的數字有一點不符合,就撤了魏尚的職,還要關他一年。我從這件事上看,認為現在就算有李牧、廉頗,您也不會用。」

於是,「文帝說(通『悅』)。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劉恆一聽,樂了,原來這麼回事啊。他立即讓馮唐帶着自己的符節,去向魏尚發佈「元首特赦」。魏尚復職,匈奴又頭疼了,漢朝邊防卻多了保障。

「肉刑」無蹤

劉恆的法律改革並未就此結束。齊國的太倉令(糧食局長)淳于意犯了罪,要受「肉刑」——要麼被削掉鼻子,要麼被砍掉腳,最低限度也得在臉上刻上字。有關部門要押他到長安關押。

淳于局長的小女兒淳于緹禜很傷心,跟着老爸一起進京了。她給「國家最高領導人」劉恆寫了一封信:「我父親在齊地做官,大家都說他公正廉潔,現在他犯了法,要受肉刑。我很悲傷,因為人死不能復生,受了肉刑之後就不能復原了。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機會了。我願意到官府作奴婢,代替父親贖罪,讓父親能有個自新的機會。」

淳于緹禜言辭如此懇切,而且淳于小姑娘的處境引起了劉恆的共鳴,因為劉恆也是個孝子,而且被後人列入「二十四孝」之中。在劉恆還是代王的時候,有一次,薄太后得了重病,劉恆常常整夜不睡在母親床邊照顧,給母親的湯藥,他都要先親自嘗嘗有沒有什麼問題。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可是薄太后一病三年不起,劉恆從未懈怠——「盎曰:『陛下居代時,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秦時明月漢時關(六)——歷史原來這樣之秦漢篇

緹禜上書

淳于緹禜此時的心情,劉恆感同身受,他以此為契機發佈了廢除「肉刑」的詔書:「我聽說在舜帝的時代,因為罪犯的帽子和衣服要畫上特別的圖形,而且衣服樣式也不同於其他人,用這個方式讓他們知道恥辱,百姓們卻因此而不犯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效果呢?因為這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現在的刑罰有三種肉刑,但是犯罪行為卻不斷出現,這不是因為我德行不夠、教化不明嗎?對此,我很愧疚。所以說教化的方法不對才導致民眾犯罪。《詩經》上說:『賢德的君主,應該像父母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現在人們犯了過錯,沒有教化就施加刑罰,堵死了他改過自新的路。我很可憐這些人。施用刑罰讓人肢體斷裂,在皮肉上刻字,這些終生不能復原。這是很不賢德的行為,怎麼配稱作民眾的父母呢!從此廢除肉刑。」

這道詔書雖然是由淳于緹禜上書引發的,但絕不是劉恆的心血來潮,母親薄太后、妻子竇皇后都是「道家」學說的忠實粉絲,劉恒生活在這樣一種家庭環境中,自然形成了重教化、輕刑罰的思維方式。

德化天下

在《史記‧孝文本紀》中有這樣一段記載,「群臣如張武等受賂遺金錢,覺,上乃發御府金錢賜之,以愧其心,弗下吏。」就是說,張武等幾個大臣接受金錢賄賂,被劉恆發現了,劉恆從御府中拿錢送給他們,讓他們內心慚愧,而沒有把他們交給官員處理。

如果對帝制社會的職能部門稍加了解,我們會發現劉恆處理的很巧妙。現代人因為受一些影視作品的影響,常常誤以為皇帝可以隨意支配國庫。其實不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帝制時代,國庫和皇帝的錢是分開的,說白了,皇帝就像是政府里薪水最高的公務員,也要按時領薪水,所以有專門幫皇帝管「私房錢」的一幫人,各朝代名稱不同:清朝時是大家比較熟悉的「內務府」,明朝叫「內帑」,漢朝時就是「少府」。劉恆取錢的御府就是「少府」的一個下屬。

也就是說,發現張武等人受賄之後,劉恆既沒有向「反貪局」檢舉揭發,也沒有因為張武是自己的老部下,就睜一眼閉一眼。他用了更高明的辦法,自己掏腰包送給張武等人,來感化他們。在中華傳統文化很強勢的社會背景下,「暗室虧心,神目如電」這樣的話,對人而言,不是一句俗語,更不是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真理。因此,即使有官員一時財迷心竅,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但其中絕大多數畢竟良心未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絕不能和當今的「天價煙局長」「周至尊」、「戴表哥」等相提並論。在這種環境中,道德的約束往往比律法有效的多,劉恆式的以德服人才是真正的治本之法。

劉恆不僅「專務以德化民「(《史記‧孝文本紀》),而且「輕徭薄役」——他採納晁錯的意見,把田租減為三十稅一,也就是農民需要交的稅只佔自己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不到4%,在劉恆執政後期的十二年,農民甚至完全不需要交稅。可見,在漢文帝時,是不存在「三農」問題的。

很多時候,百姓其實不需要政府做什麼,恰恰是需要政府「不做什麼」。「誹謗罪」被廢除,百姓不會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失蹤」,劉恆政府卻並未被顛覆。文帝沒有以國家之名強征暴斂,不但未使國力衰弱,反而「海內殷富,興於禮義」(《史記‧孝文本紀》)。這正是「無為而治」之功。

到文帝劉恆去世,景帝繼位時,「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史記‧平準書》)——因為太富裕,國庫里的錢多年用不上,穿錢的繩子都爛了,散錢多得無法計算。因為糧食太多,國家糧倉里新穀子壓着陳穀子,一直堆到倉外,有的都堆爛了。(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翰青草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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