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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驚動了黨中央 總參一姐事件黨媒首頁闢謠

官媒都出來闢謠了,元芳,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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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華網今天頭版顯著位置大字闢謠:「總參一姐」是假軍人,拘留五天。

全文:


 

國信辦:假軍人「總參一姐」已查獲 當事網民拘5天 


       解放軍有關部門表示,任婕系假冒軍人,其身份和簡介均屬虛構。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圖片來自網絡。

    新華網北京10月18日電 記者從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獲悉,冒充女軍人的網民「任婕」已被查獲,當事人任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已責令騰訊網註銷該賬號,並對騰訊網未能履行用戶真實身份信息認證責任提出批評。

  據了解,網民「任婕」在騰訊網註冊微博客賬號,自稱是總參「特種大隊高級指揮官」、「北京軍區某領導的養女」,並登出軍官證和着軍裝照片,頻繁在網上以軍人身份聊天交友,引發一些網民圍觀和質疑。經軍隊和地方公安機關偵查,確認「任婕」網上照片顯示的軍官證系偽造,查明「任婕」真實姓名為任某某,上網地點在甘肅蘭州,並將任某某查獲,收繳假軍服2套、軍銜等軍用標誌服飾10餘件,從其上網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中提取固定了相關電子物證。據任某某供述,為吸引網民關注,她編造自己是北京軍區領導的養女,在某網站租借軍服,並花180元錢製作了假軍官證。當地公安機關對任某某進行了教育訓誡,並處以行政拘留處罰。任本人對自己的行為作了反省,並具結悔過。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表示,決不允許任何人在網上假冒政府機構、軍隊、新聞媒體及他人名義註冊微博客賬號,一經發現,立即依法查處。今年3月以來,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已累計查處各類假冒身份的微博客賬號6000多個,對情節嚴重的,已協調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該負責人強調,各網站必須加強管理,不得放任、放縱有人在網上以虛假身份註冊進行造謠撞騙,對管理責任不落實的網站將依法依規予以懲處,絕不姑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網上各種假冒身份的賬號的整治力度,查處網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並歡迎社會公眾監督舉報。

 



廣大刁民就是不信黨媒闢謠:

有人翻出微博記錄:

【冒充「總參一姐」女網民被拘5天】冒充女軍人,自稱「總參一姐」的網民任某某被公安機關查獲,並處行政拘留5天。官方令騰訊網註銷該賬號,並對其提出批評。(「總參一姐」那些事總匯。。。。。。。記住一定相信「總參一姐」是冒充的,不信謠,不傳謠[噓]




有人翻出軍官證

金鷹03:【任婕到底是不是假冒軍人?誰在撒謊?】軍方闢謠說:「任婕」是假冒軍人。但網上新聞卻查到軍隊確有其人,並獲得2011年全軍巾幗建功個人:http://t.cn/zlTIguh。今網友又查到任婕的工作證,請繼續闢謠!另,今晚再搜騰訊微博,任婕已取消認證,刪除所有微博



有人搬出法律條文:

博聯社馬曉霖:【總參一姐】學東質疑假冒總參人員的所謂一姐沒有受到應有的法辦,實屬不公,現在找來了相關法條。大家可以對照着看。辛苦了,朱總。

朱學東:#總參一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偽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的罪刑懲處,刑法第372條和第375條,分別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閒雲家的野熊:那個啥「總參一姐」任婕就拘留5天了事兒?她偽造軍官證,明明已經觸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根據刑法280條第1款,至少應該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她的行為「嚴重影響國家機關聲譽」,應該屬於「情節嚴重的」,該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做案情分析:

唐忠AQUOS:最大的疑點:此人要假冒別人那她的目的和動機是什麼?我看她那個敬禮的手勢很標準!!山寨的能做這麼好???更何況要是真的假冒不判個3年5年的啊!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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