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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驚現警匪勾結 明目張胆

北京數位公民相約去北京中級法院遞交對景山派出所的行政起訴書,因為是金正日去世時期,當局將之定為敏感日,為此警方調用黑社會成員,對此數位公民進行攔截、毆打。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

12月21日上午8點50分,吳麗紅在朝陽區小紅門鄉郭家村92號自己家北面遭遇6、7個人暴力阻止出行。吳麗紅質問這些人是幹什麼的?他們說是執行任務的,不許你出門。吳麗紅問是誰讓你們幹的?他們說是韓強佈置的(韓強是小紅門派出所警察,是郭家村的片警)。

野靖環、野靖春、何德普到達吳麗紅家附近時(注1),聽到了叫喊聲,看到吳家南面、北面各停放一輛汽車,那些人擠在一堆,用身體阻擋或用手推、拉,不許吳麗紅前行。吳麗紅拼命掙脫,他們就實施暴力,還用對講機叫人過來支援。野靖環立即靠在吳麗紅身邊,用手抱着吳麗紅一起向前走。野靖春、何德普拍照取證。結果,我們遭到齊曉慶帶來增援的十幾個陌生人的暴力毆打。

吳麗紅左臉被抓傷;被齊曉慶擊打頭部後,右臂右手麻木,左臂左手無力;野靖環為保護吳麗紅,多次被打倒在地;野靖春被齊曉慶一巴掌打在臉上倒在地上,手機被摔散,屏幕被摔碎;何德普質問齊曉慶為什麼打人,被他踹了兩腳。

 

投訴如下:

一、吳麗紅在8點50分出家門才走了幾步,就被不明身份人攔截,不許她再往前走。她立即打電話向110報警。野靖環等3人到了之後,那些人對我們也實施暴力,幾次把吳麗紅和野靖環打倒在地上。我們幾次向110報警。大約9點40分左右,一輛白色汽車閃着警燈來了,車牌號位置貼着「治安巡邏」的牌子,一個穿着警察衣服的人下來了。我們以為是警察出警了,吳麗紅卻說:「他是齊曉慶,是這地方的惡霸。」這時我們才發現那輛白車是假警車。何德普和野靖春立即舉起照相機和手機給齊曉慶和假警車拍照。齊曉慶一邊罵一邊快步走過來,狠狠踹了何德普的腿兩下,接着伸手搶野靖春的手機。野靖春躲閃,齊曉慶就一巴掌打在她臉上,野靖春站不住,摔倒在地,手機摔散了,屏幕破裂。他看吳麗紅還在打電話報警,又朝吳麗紅的頭上狠狠打去,吳麗紅也被打倒。齊曉慶朝着那些地痞流氓喊:「把吳麗紅給我拖回去!」十幾個人衝過來,野靖春立即撲到吳麗紅身上,保護她,兩人緊緊的抱在一起,高喊:「救命啊,救命啊!」野靖環也拼命的喊叫。此時圍觀的人很多,這幫人才沒有進一步實施暴力。

請求1:追查110不出警的問題。是110總台沒有通知派出所,還是派出所不出警?

請求2:追查齊曉慶的假警車及警服的來源。追究其違法使用警用裝備的犯罪行為,追究小紅門派出所指使、縱容齊曉慶橫行鄉里、惡霸一方的責任。

二、野靖環繼續報警,要求派真警察到現場。大約9點40分左右,真警察開着真警車來了。但是該警察一下車就跟齊曉慶說話,然後打電話,又坐回到警車裏。野靖環只好走到警車門前,要求跟警察說話。野靖環說:我們是報警的,你來了之後為什麼不找報警的受害人了解情況,卻找打人的頭子說話呢?我們4個人被一群地痞流氓毆打,要求把我們4個人和打人的人都帶到派出所,要求他按110出警規範受理案件。他說:「我已經打電話請示了。等等。」

野靖環說:「110出警都有規定的程序,你應該按照程序立即調查報案人的基本信息,要做《詢問筆錄》,這些都是警察最基本的常識,你還用得着請示領導嗎?」他的態度很好,光說「等等」。

請求:追查110警察接到報警後50分鐘後才到達現場(規定是5分鐘),出警後不按規定程序處理現場的問題。

三、又過了幾分鐘,片警韓強開着無牌黑車、穿着紅色外套來了。今年3月6日,吳麗紅就是被他關押在小紅門派出所6個小時;野靖環等8人去派出所看吳麗紅時,被韓強暴力趕出派出所。

野靖環朝着圍觀的人介紹:「這個人是片警韓強,你們看看,警察出警不穿警服!」韓強居然說:「我不是警察!」野靖環說:「大家聽見了嗎?他說他不是警察!」 韓強氣急敗壞的說:「我不是出警的警察。」野靖環問他:「你不是出警的,你來幹什麼?你來指揮黑社會打人的?」韓強揮舞着手,一語驚人:「你們都他媽的是什麼雞巴玩意兒!」此話一出,人群譁然。

野靖環是從來不說髒話的,這時,她也模仿韓強的樣子揮舞着手臂說:「大家聽見了吧?韓強說我們都是什麼雞巴玩意兒!我們是女人,沒有雞巴,韓強連這個都不懂嗎?」那些打人的人都轉過身去笑的直不起腰了。

請求:調查片警韓強出警不穿制服、罵人、不處理現場的問題。

四、大約10點多,來了一個人,站在我們身邊問我們和吳麗紅是什麼關係。我們說是朋友。他又問我們叫什麼名字。我們才有所警惕,也問他是誰。他說也是吳麗紅的朋友。吳麗紅說不認識他。何德普說,我看你穿的褲子像警察。

這時野靖春正在打電話,委託朋友把假警察打人、真警察不管、韓強穿便服罵人的內容往微博上發貼。這個人才對她說:別打了,咱們先說說情況,我這不是來了嗎。原來他是小紅門派出所的劉所長,他說才來一個月,不了解情況。

我們跟他說了我們來的原因、說了昨天吳麗紅被韓強綁架、剛才被齊曉慶及黑惡勢力團伙毆打、齊曉慶把地方車安裝警燈、代替警察出警、韓強罵人、110警察出警不做《詢問筆錄》等問題。並要求劉所長立即給我們和打人者做《詢問筆錄》,並要求給吳麗紅看傷。他以「沒帶紙」為由,不給做筆錄。我們要求他把我們和打人者都帶到派出所,進行受案登記。他只是一遍一遍的打電話請示分局。

這期間,已經在二中院等候的其他獨立參選人得知了我們4人的情況,立即趕到了郭家村。我們的人來一個,劉所長就問姓名、住址,就打電話。

這天的天氣非常寒冷,又颳起了大風,大風捲起漫天黃土。我們這些老頭老太太始終在大風裏站着。這位劉所長几次讓我們到吳麗紅家裏等着,我們沒有一個人同意。大約12點半,他在多次打電話之後,同意帶吳麗紅到醫院看傷。這期間,假警察齊曉慶、真警車和韓強先後離開。

我們都陪同吳麗紅到醫院。剛剛到達醫院,張善根、王秀珍駐地的派出所警察就來了,劉素民和我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要來找我們,我們不同意。野靖春、何德普的警察一直跟着,沒有讓他們到醫院。真奇怪呀?到底是誰違法了?

請求:調查劉所長、韓強等3名真警察違反《警察法》、違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違反《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問題。

五、小紅門派出所劉所長帶吳麗紅到東方醫院急診,診斷是:頸部、右肩部軟組織損傷;臂叢神經牽拉傷,頸部受傷。醫生讓吳麗紅固定頸部,並臥床休息。吳麗紅向劉所長提出傷情鑑定,他說等分局指示。

請求:立即對吳麗紅進行傷情鑑定。

綜上所述:這是發生在北京朝陽區的一起嚴重的警匪勾結、團伙作案的刑事傷害案件。要求朝陽公安局落實公安部12月16日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

實實在在地幫助群眾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實實在在地化解一批矛盾糾紛,實實在在地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實實在在地整改一批管理上的隱患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最後要求:確保我們4名投訴人的安全。(因為韓強幾次對吳麗紅說,你要告我就整死你一類的話。)

後記:12月26日,我們一行5人來到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局信訪辦,遞交書面材料。接待的警察草草看過,說:這些內容不歸信訪管。

我們又來到傳達室給刑警大隊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說:這種事都歸派出所管。

公民受害,投訴無門。

投訴人:吳麗紅、野靖環、野靖春、何德普

2012年12月26日

注釋:

1、12月21日9點半,我們約好到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起訴書。起訴的內容是東城公安局景山派出所在人大代表選舉期間,非法關押11名獨立參選人和助選人。按行政訴訟法規定,在遞交起訴書時,原告應該親自到法院,因故不到的,必須辦理委託手續。20日下午,吳麗紅在紅橋市場購物時被派出所警察韓強帶領的不明身份人員綁架,韓強說:「金正日死了,現在是敏感日,不准你到敏感地方去。」因為吳麗紅被限制人身自由,我們就到她家拿委託書。沒想到,遇到黑惡勢力代替警察「執法」。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人權雙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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