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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公司丟失8套價值13萬元銀磚被判賠償5000元


    
    藝術公司訴稱,今年5月26日,該公司委託北京一家快遞公司將8套「光輝歷程」1921-2011大事年紀銀磚產品從北京運至南京。8套產品分裝在兩個箱子,每套市價16800元,8套總價值134400元。鑑於上述產品較為貴重,公司在託運時選擇了1萬元的保價。結果,快遞公司僅將其中的一箱4 套產品送至收件人處,另外一箱丟失。故起訴要求快遞公司按照市場價值賠償銀磚損失67200元。
    
    法院認為,在案證據可以認定快遞公司在承運時已明知涉訴產品為銀製品,應就貨物丟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關於賠償數額,涉訴運單的背書條款有明確約定,快遞公司已採用標粗字體進行提示,並在運單正面提醒寄件人仔細閱讀,法院據此判決快遞公司賠償藝術公司貨物損失5000元。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京華時報北京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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