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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導師緩刑期間大力拓展培訓王國 攻陷高校

[導讀]當年黃波「強姦未遂」證據確鑿但受害者最終在黃家的軟硬兼施下接受賠償;黃波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在緩刑期間培訓王國逐漸做大到廣州多所高校,並對多名女生實施欺騙式的「性治療」侵害。 ,

繼上周《危險導師:性、謊言與培訓課》見報之後,本報收到大量讀者報料,使記者得以找到騙財騙色的「危險導師」黃波2007年犯下的強姦案的被害人,還原當年案件真相,和黃波在2006到2009年的生活軌跡。

南都記者經調查發現,當年黃波的「強姦未遂」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受害者最終卻在黃家的軟硬兼施下達成協議接受賠償;黃波因「強姦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然而這一「案底」卻似乎銷聲匿跡無人知曉。正是在緩刑期間,黃波的培訓王國逐漸做大,在廣州多所高校攻城略地,也正是在緩刑期間,黃波對多名女生實施了欺騙式的「性治療」侵害……

「恐怖」經理

他喜愛講黃段子,經常對女同事動手動腳,「講話像一個黑幫老大。」不過,仍然有不少在校學生崇拜他

2007年2月8日中午,「新東方職前培訓廣州中心總經理」黃波叫上公司客服部的女孩蘇琳琳,和另一名梁姓男同事出去吃午餐。

這個普通的工作日中午,對蘇琳琳來說卻很難熬。黃波是她一直刻意逃避的人。

大學畢業,蘇琳琳來到這家叫「新東方」的公司———家境優裕的她之所以願意在這個不太體面的環境工作,是因為新東方是名企———很多員工都認為這家公司是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的子公司。

在員工方巧看來,公司「不是很正規」。公司在黃埔大道西413號遠方賓館三樓,前台的右手邊是課室和兩三間辦公室,另一側則是電腦教室和一個小辦公室。辦公室裝修簡陋,夏天沒過完,總經理田江東就會吩咐關空調,因此夏秋之際室內總是悶熱難熬。

黃波的簡歷中常用的職銜是新東方職前培訓廣州中心總經理,然而此時,他的上司田江東對外的職銜是新東方職業教育廣州培訓中心總裁———這很容易混淆;這家公司主要做電腦培訓,而黃波其實是負責職前培訓的部門經理,不過他要求大家叫他「總經理」,甚至有些場合他自我介紹為「新東方廣州中心總裁」。

根據南都記者能夠接觸到的報料者所言,2006年4月,黃波開始搞這個職前培訓項目。從一開始,黃的公司員工主要來自大學三四年級實習的學生,在幾個實習生的幫助下,最早開發的市場主要是廣州中醫藥大學。

大四就在公司實習的馮靜告訴南都記者,那時候黃波就口才頗好,「他真的可以一個人把這麼多人搞定的。」雖然學員一開始並不多,但黃波身邊很快聚集了一圈崇拜者。

到了2007年1月,公司改了另一個名字「東方標準」,說是跟新東方總部脫軌。到現在,蘇琳琳也不知道,這家公司跟新東方到底有沒有關係。

這個部門經理給一眾女同事留下的印象是「恐怖」。他喜愛講黃段子,經常對女同事動手動腳,搭肩摟腰更是家常便飯。「他講話就像一個黑幫老大。」不過,仍然有不少在校學生崇拜他。

黃的辦公室沒有窗,白天要開燈。馮靜曾經被叫進這間辦公室。黃認為她情緒不佳,要給她「心理諮詢」。諮詢的第一步就是把燈熄了,「營造一種全黑的環境」。在黑暗中,黃問她「大學是不是有很慘痛的經歷」。馮靜回答得很中庸,「有,但沒有很慘痛。」她認為黃會根據反應來評估對方狀態是否適合下手,她慶幸自己「沒有被牽進那種氛圍漩渦裏面去」。不過,她說,「有一個女孩,我聽說的———他真的是叫人脫褲子、脫衣服。」

蘇琳琳也被「諮詢」過。「我們是剛畢業的學生,不了解這個東西;他說是心理諮詢。」在這個過程中,黃波要求她講痛苦的事情———「喜歡讓人告訴他一些秘密,挖你心底的事情,讓我告訴他之前受欺負,經歷過的挫折什麼的。說起這些一個女孩子難免傷心流淚,他就藉機『安慰』你。就(在身上)到處亂碰。」

「我覺得他行為不妥。」因此,蘇琳琳不想再離黃太近,她提出離職。於是黃對蘇說,完成一份工作,一個晚上完成一份報表,就把她調整到其他部門。於是,蘇琳琳幹了一個通宵,把報表做出來,黃只好把她調到客服部。

蘇琳琳對黃波「性趣」的判斷是:「他喜歡能幹的、有點料的女孩子。那些傻傻的,他還真沒有什麼興趣。」

不過,中國新年前,黃波的新助理休假回家,黃提出要蘇琳琳過去頂替。蘇不願意,「他就說,你還在我這個部門,難道我還調不動你?」蘇琳琳只回到助理這個危險的位置半天,工作到那次午餐之前。

4年前的現場

無路可逃的蘇琳琳爬上陽台護欄,卻發現對面陽台有人,「我趕緊喊救命。」這時,光着上身的黃波將她一把拉進客廳

上班時間了,去吃飯的三個人卻沒有回辦公室。下午,只有那位梁姓男同事醉醺醺獨自回來。馮靜跟同事們還在開玩笑:「他那種人哦,不會出啥事情吧?」

吃完飯,把梁姓男同事支開之後,黃波要求蘇琳琳跟他去公司外的一處辦公室,理由是見總裁田江東。「他們兩個人中午喝酒喝得很厲害,到上班時間,他說田總叫他出去,他說他喝醉了,讓我跟去做一些記錄。」

在停車場,蘇琳琳一直磨蹭着不想去,「死都不肯上車」。「我說不是公事我不去。可他說,現在已經到了上班時間,就是公事,再說是老總找我們。」兩人的爭執,停車場的保安注意到了。

最後,蘇琳琳終於上了黃波那「好小好小的一輛車」,果然,去的地方是石牌村附近住宅小區裏面的一套公寓,但裝修家具都是辦公樓的樣子。

從數年來刻意地遺忘中,蘇琳琳還依稀記得部分當時的細節:「我總覺得不安,不是很對勁。其實我從進門看不到田總,就覺得有些問題,我問他他就扯開話題。我就藉故去上廁所,在廁所呆了好一會兒,找不到可以在他視線範圍外出去的路……我出來後看他就拿了幾支啤酒出來喝,邊喝邊繼續說話。」

黃波一直在傾訴。「講他的經歷、家庭如何如何、過往他的什麼慘的事,具體不太記得了……那個時候沒有心情聽他講,就想怎麼離開。」

蘇記得黃波「軟的硬的都使過了」。「他拿刀在我身邊比來比去的,我用手拿過他的刀,但我拿的不是刀柄是刀鋒。還好刀不是很鋒利,割出一條血痕,但不深。是不是有點像拍電影?」

幸好是冬天。蘇琳琳穿的衣服多。黃波沒能脫掉她的衣服,自己卻已光着上身。

蘇琳琳無路可逃,「我就跑去跳樓了。」

她爬上陽台護欄,卻發現對面陽台有人,「我趕緊喊阿姨救命。」這時,光着上身的黃波將她一把拉進客廳———蘇琳琳身材嬌小,比黃矮20厘米。黃波此時已經暴怒,「他到處亂踢亂打,我被打得全身到處有淤青。」蘇琳琳說起來還有一點慶幸:因為黃光顧着打她,因此到房東聞聲干涉時,她尚未受害;黃當時脫得只剩下三角內褲。

救兵是從樓上陽台跳下來的。但是,房東要求她不要報警。她只能等跟房東分開之後,私自去了派出所。

到了下班前,辦公室的同事聽到令人震驚的消息:蘇琳琳到天河區冼村派出所告黃波強姦。當晚開始,同事們陸續被派出所叫去做筆錄,很多同事從那個中午開始再沒見過蘇琳琳,她的外套還搭在凳子上,再也沒有回來拿。


被「協議」的強姦案

蘇琳琳報案當晚,傳說中「財雄勢大」的黃家人出場了。兩輛特種車牌車停在派出所前

「他四五年前就在這樣做了,為什麼法律到現在還拿他沒辦法?」一位報料者跟南都記者一通電話,就急切地把這句話扔過來。

當時的證人證據全部都齊全:蘇琳琳扣子被扯掉了,全身有淤痕。停車場保安、陽台上的阿姨和房東,還有目睹其為人的同事,都曾經作證。

在警察訊問過程中,黃波的辯解也頗具有「管理者」的特色。當警方問他為何要把蘇琳琳帶往那套房子裏、並對其拳打腳踢的時候,他表示是因為蘇琳琳盜用公款。說到這裏,蘇琳琳很慶幸自己家境不錯:「幸好公司同事都知道我家裏的條件。」

從法律層面來說,雙方經濟實力的對比與強姦罪是否成立毫無關係。然而番禺警方詢問最近報案被黃波強姦的米蘭和葉茵,卻都有問到其家庭經濟條件,甚至有一位警察問米蘭:「既然家裏環境也不好,念書這麼貴,為何不回家幫父母的忙?」接受採訪的警方匿名人士和法律界人士皆表示,這些與案件無關的詢問,違反了《刑訴法》的相關規定。

蘇琳琳報案當晚,傳說中「財雄勢大」的黃家人出場了。兩輛特種車牌車停在派出所前,據在場的人說,是黃波的哥哥來了。

幾個老員工都知道他已經結婚,並且也早對他如數家珍的家族成員耳熟能詳:他們四兄弟分別叫海、濤、波、浪,他家三個哥哥一個姐姐,要麼「經營大生意」,要麼是「電信的老總」,或者「海關關長」和「公安局的頭」。

另一方面,黃波的妻子出面向蘇數次求情,還把黃的母親抬出來:「說他媽媽喪偶,七八十歲自己一個人過,現在病重,如果黃波過年回不了家的話,他媽媽就性命不保了。」

這樣的說辭,和南都記者在發稿之前被遊說的理由大同小異。先是黃波輾轉請託要求與記者「溝通」,理由是妻子人工受孕、身懷六甲不能承受打擊。

出於對女性的關切,南都記者致電黃波的妻子。她始終沒有正面回答「是否懷孕」的詢問;但委婉表達不希望記者報道的要求。

之後,黃波來電,對記者坦承自己「生活作風有問題」,但不希望影響自己的家人。

發稿前,記者再次接到自稱「黃波的哥哥黃浪」的電話,他表示「黃波做錯了事,法律懲罰他我們都接受,但是你媒體報道出來,我母親七八十歲、弟媳婦懷孕七八個月,都會承受不起。」他甚至表示可以賠償報社在採訪上的投入換取不發稿,記者只好請他與報社法律事務部聯繫。

面對黃家一再求情,蘇家人甚至有些「於心不忍」:「家裏人也覺得搞下去(走法律程序),時間會很長,弄大了可能毀我一生。」此外,經過同事渠道轉達的黃家傳話,又隱約表達出「黑道白道都有人」的意思。

(黃家似乎已經習慣了用錢和含糊其辭的威脅解決黃的麻煩。上周,本報報道見報後,一些受害者投訴稱,接到自稱「全權代理此事」的「黃波姐姐」的電話,語義含糊地告訴受害者,要賠償可以跟她聯繫,要繼續走法律程序,黃家將「奮起反擊」,並「公開照片圖片」。)

最後,案子留下的記錄是強姦未遂,蘇家與黃波達成協議,接受了賠償。

如今蘇琳琳已經不記得協議與賠償如何達成,家人幫她解決了一切,她的要求是:不私了,要在公務機關面前進行一切程序。她只記得自己「去了很多派出所,昏頭轉向,傷心欲絕」。

在案子的進程中,當時「新東方職前培訓中心」的總經理田江東曾經請蘇琳琳吃飯,並拿出一個裝着錢的信封。蘇琳琳的理解是,也許他擔心蘇會起訴公司。蘇拒絕了,「我不會拿你半分錢,我是想告訴你,你公司這個人不妥。他對我做出這個事情,也會對學員做這些事情。最好你別讓他在那裏工作。」

不過當南都記者向田江東詢問時,他表示對黃波「不了解」;至於問當時他工作的「新東方」與俞敏洪任總裁的教育名企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沒有關係,田江東先是表示「關係不大」;當記者追問「是關係不大還是沒有關係」,他表示「中間有段時間不在廣州」,因此「不太了解這個情況」。對於黃波這個人,田表示「不熟悉、不了解,不清楚他在不在這個公司。」而對於現在他所負責的「東方標準」與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的關係,他回答是「涉及這個方面的東西我不太方便說」。

而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總裁俞敏洪再次回應南都記者求證,對於「新東方職業培訓」和「東方標準」,以及黃波和田江東這兩個人,俞簡單答覆「不屬於我們」。

「強姦未遂」已判刑

判決書顯示,黃波的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計算,即2007年8月30日起,緩刑期到2010年8月30日結束

在蘇琳琳口中,這起強姦案以雙方達成「和解」、黃波賠償收尾,但南都記者在多次向公檢法三方查詢後發現,黃波在2007年因此事領刑,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三年。然而就在此期間,他的培訓王國在廣州的大學裏攻城略地,逐步做大,接受着無數大學生的崇拜目光;他受聘於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高級講師也在此期間。更有甚者,根據女孩葉茵等的訴稱,黃波對她們實施的性侵害,就發生在其緩刑期間。

因公開途徑難以查詢,所有訴稱同樣受到黃波謊言和侵害的女孩們,並沒有聽過這件被宣判的案件,更不知道他們所崇拜和靠近的「導師」黃波,帶着危險的氣息,背後隱藏的身份是一名經過法院宣判的、正在緩刑考驗期的強姦罪犯。

寫着真相的判決書隱藏在重重關卡背後,南都記者向天河區公安分局、冼村派出所提出查詢和採訪申請,但均被拒絕。天河區公安分局負責人稱外出開會,不清楚具體情況,由他聯繫讓記者到冼村派出所查詢。冼村派出所姚所長則表示,查詢四五年前的案子需給天河公安分局發介紹信,他們不會將案情直接告訴記者。

當記者打算將介紹信、採訪函發往天河公安分局時,分局負責與媒體聯繫工作人員改口讓記者聯繫廣州市公安局。

8月23日,受到黃波性侵犯的葉茵和米蘭前往廣州大學城的小谷圍派出所報案。但是報案和多次詢問過程中,番禺警方並沒有告知她們黃波已有強姦犯罪前科。直至昨日,兩名女孩並沒有接到案件的立案通知。

警方當年的記錄顯示,天河區檢察院並未批捕。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前高級檢查官楊世強表示不解:「從這個記錄來看,警方的立場是證據充足、罪行成立。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逮捕是有條件的———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能防止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那麼當年檢查院不批捕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否證據不足,犯罪事實不存在?是不是認為不需要判處徒刑以上呢?還是不需要逮捕也不會跑掉,用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也行呢?」昨日上午,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就此解釋稱,不批捕並不意味着不起訴不判刑,事實上在2007年,天河區檢察院依法就該案向天河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最終對被告人黃波做出了有罪判決。天河區檢察院向記者強調說,對該案的處理一切都是依照法律程序執法。

與此同時,南都記者通過其他可靠渠道核實到,當年黃波因強姦未遂,在天河區法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其間黃波與蘇琳琳雙方達成了協議,黃波向蘇琳琳賠償8.8萬元。司法文書並未顯示出,這是私下調解還是法院主持下的調解。

天河區法院一審宣判,黃波的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計算,即2007年8月30日起,緩刑期到2010年8月30日結束。

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前高級檢察官楊世強表示,緩刑適用於犯罪情節較輕,人身危險不顯著的罪犯。因沒有剝奪政治權利,人身自由與自由人無大差別,但在多種資質審查條件中將會受到限制。而在緩刑期間再次犯罪的,應該立即撤銷緩刑而將其「收監入獄」,這種情況是要從重處罰的,緩刑期結束,需要重新立案審理。

「以一名尚在服刑期間的強姦犯,黃波怎麼能拿到二級心理諮詢師的資質,又怎麼能走進多所大學校園的講堂,大學肯定存在很多疏忽,至少對黃波個人背景的審查存在疏忽。」楊世強對此提出了質疑


服刑期間受聘高級講師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聘請講師並不會去查詢他的犯罪記錄,也想不到這些,實際操作上也做不到」

黃波得以走進廣州市的多所校園,賴以通行的除了良好的人脈資源,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頒發的一張聘書起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年6月,黃波仍在講座中介紹自己的高級講師頭銜。

黃波自己在網上公佈的聘書顯示,聘書頒發時間為2008年11月30日。對照蘇琳琳一案的判決時間,此時黃波仍在緩刑期間。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什麼會將「承擔廣東省大學生職場訓練項目日常授課及課程顧問」的工作交給有強姦前科、尚在緩刑的人呢?廣東省高等院校就業指導中心下屬就業促進會負責培訓部門的向丹陽表示,他們在聘請黃波時,並不知情。「我們對聘請講師的審查集中在業界口碑,業務能力,還看重他企業方面的背景,沒聽說有什麼劣跡」。

向丹陽坦承:「聘請講師並不會到公安系統去查詢個人背景情況,實際操作上也做不到,在聘請黃波的時候,並沒有去查詢過他的犯罪記錄,也想不到這些」。

這張聘書還幫助黃波登上了南華工商學院酒店管理系的講台,作為外聘教師給學生上課。院長易江介紹,學院只有在招聘進入編制的教師時,人事處才進行審查,對於像黃波這樣主動跑來推銷自己和培訓課程的外聘教師,並不會審查是否有犯罪記錄和案底。

一路綠燈下,三年緩刑期間,黃波並沒有被審判結果捆住手腳,他成了「萬人迷」的「創業導師」,以洗腦等手段對學生們騙財騙色。

公司里的學生們

在艾慧眼裏,黃的公司最主要的特徵就是幾乎沒有員工有社會經驗———沒有人為沉浸在黃所創造的狂熱氛圍中的學生們提個醒

在「蘇琳琳案」安全解決一年之後,2008年中國新年前,曾經跟黃波合作的女培訓師艾慧發現一個在公司兼職和學習的女學員情緒有問題。「有一個女學生跟黃波發生過關係的,她覺得自己沒有反抗,算是自認倒霉了。那時她提醒我,覺得這個女孩可能被黃波害了,因為她以前很活潑的,不是這樣的,很恍惚。」

艾慧把廣外女孩叫到自己家。「我問,你跟黃波發生了什麼?」那個女孩立即哭起來了。「那段時間她跟我住,說她害怕。因為事後她不知道這算怎麼回事。」

艾慧向南都記者表示,黃「做心理諮詢」基本上都是選擇晚上。「他會要求你解開束縛你的任何東西。黃波跟她說,你心中有些野性,要釋放出來。你得把束縛自己的衣物打開。當時那個女生穿着牛仔褲,束着皮帶,就乖乖把它解開了。接下來黃就說,你把我男性的什麼什麼勾引出來了,我按捺不住了。」

很快,中國新年期間,這個女孩發現懷孕了。中國新年假期之後,她再也沒有出現過。

在艾慧眼裏,黃的公司最主要的特徵就是幾乎沒有員工有社會經驗———不是剛畢業的,就是在校的———沒有人為沉浸在黃所創造的狂熱創業氛圍中的學生們提個醒。「那些男學生整個身心拋在那裏,想跟着他掙大錢。他則是讓學生幾千幾千地入股。那些孩子課都不上了,整天貓在那裏,推銷學習卡、賣桶裝水……這些男孩子都沒走出校園,他整天帶他們喝白酒,灌輸一些很江湖的氣息給他們。在飯桌上,講女人、性啊……我不算是很老古板的人,但我覺得要分場合,看對象。」艾慧的提醒沒有作用,任何人在公司都能覺察黃對女學生們的作為,但「特別是那些男生反而覺得問題不是很大,認為成功人士就該如此」。

廣西歸來,「攻陷」高校

到2009年春天,黃波似乎熬過了低谷,他開始越來越忙地做拓展和培訓。他進高校開講座越來越容易,也在各個院校越來越有名

2008年5月,黃波新開的公司「新實力」準備到廣西和湖南去開分公司。他找到了兩個合作夥伴,剛畢業的某校社團負責人詹力被說動,交出兩萬跟他合作開廣西分公司———這兩萬元成為新公司的全部資金,詹力很快發現由於廣西的高校管理嚴格,黃那種傳銷型的培訓難以進入;而黃又遲遲不肯出錢,兩人的互信破裂———數位投訴人反映,黃的若干「創業項目」,基本上都是鼓動跟隨他的年輕人聯合或獨自出資,而他則很少投入。

詹力是少數不相信黃有着顯赫背景的人。在與黃拆夥的過程中,她大獲全勝。在她眼裏,黃生活寒酸,穿一雙數百元的鞋都要大加炫耀,絕非他誇口的豪門子弟。熟人中傳說,黃曾經在廣西做過傳銷。

2008年底,頗有些潦倒的黃波從廣西回來,由於重點放在推銷,網站建設和內容開發跟不上,他的新實力學習網站基本已經倒閉。「他應該虧了錢。」一位匿名員工說。一度,他讓跟着他兼職的學生們推銷他的「心理諮詢」———測試和會談,一次總共150元。

案發之後,蘇琳琳請託朋友驗證過黃波「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證的真假,而答案是「沒有這個人」。但2008年時海創的一名員工回憶說,黃的「心理諮詢」在幾個月中超過百人。「每個學校總會有人很崇拜他,跟他聊了一下之後,他們會覺得———你真的很了解我,就會把朋友介紹過去。」

不過,到2009年春天,黃波似乎熬過了低谷,他開始越來越忙地做拓展和培訓。由於爭取到與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大學生職場訓練項目,他進高校開講座越來越容易,也在各個院校越來越有名。

他的公司繼續以天河區為基地「深耕」大學市場,甚至一度入駐華南師大桃李園。他也時不時跟公司員工炫耀一下手機短訊,又有某某女生「纏住他不放」。

「我們都知道他這個方面是比較亂的。」兼職學員小莊說。維持着婚姻的同時,黃在公司隔壁另租一套公寓與他的助理———一位廣外學生同居,在艾慧眼裏,那也是因為這位助理能幫他幹活,「給他賣命的」。他也會當着公司一眾年輕人的面,與某女電話聯繫,半夜開車絕塵而去,讓大家告訴同居女友「他回深圳了」。在小莊的眼裏,黃波有着嚴重的心理問題。他經常晚上喝醉了之後飆車上路,幾乎每天晚上都失眠,要吃安眠藥,並且不喝酒睡不着。

大多數人跟他的合作維持不了一年,「他有時候對你特別好,有時候無緣無故發脾氣。」另一個知情者則用「狂躁」來形容他。

尾聲:悲劇也許本可以阻止

2009年春天,大一女生阿蓮聽完黃波的演講,「聽他的課,讓我覺得我想成功,我也有自己的理想,也給他發了郵件說說自己的理想。他給我安排了聽下一節課,我記得當時是在華師。」

阿蓮蹚過天河崗頂暴雨後的積水,赤着腳去赴這個約會。見到她,黃波果然很重視:「他說他喜歡我,因為我光着腳聽他的課,他說他想把他的鞋脫給我穿……而且聽完他講他和阿芳的故事,我認為他是個重感情的人,是個可靠的人。」

當然,推銷環節,阿蓮交了「過火海」的錢。

接下來的一年多,阿蓮為黃波墮胎兩次。在這期間,她賣力地利用一切社會關係,幫助黃波拉學員。但她也需要支付跟黃波「學習」的數千元學費。

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南都記者採訪的性侵害投訴者們的遭遇相繼發生。

2011年5月底,阿蓮發出的電子遺書被華科公司的員工發現———雖然她並沒有真的自殺;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投訴者們陸續相識。

也許,如果2007年的「強姦未遂案」不是靜悄悄地「隱藏」,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也許?

責任編輯: 楊秀  來源:深度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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