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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族組織:和田網吧店主被判無期徒刑

海外維吾爾組織指,和田巿一名網吧店主被指電腦內有鼓吹非法反動文字而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無期徒刑。另有兩名店主亦因涉及非法音像被帶走數年﹐至今仍沒消息。(海藍報道)


總部設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指,和田巿一名前「神秘網絡網吧」店主買買提尼亞孜.吐地,該店位於和田機場內,由於網吧內的電腦內,設有非法宗教內容的內部網站,網頁,有東突厥標誌,有大量宣傳宗教的照片,並將新疆自治標示為「維吾爾斯坦」及有東突厥標誌的國旗,他在 2007年6月4日被國安人員帶走後,一直下落不明。近日得知,買買提尼亞孜被當局指控「煽動分裂國家政權罪」判重刑。

迪里夏提說:日前傳出,由朋友告知,該維吾爾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另一方面,當局指控該網站因為有大量鼓吹非法反動文字內容,並扣押了十多部電腦,價值超過十多萬元。

此外,仍有兩名維族店主涉及載録非法內容音像,被當局帶走後,至今仍下落不明,該組織強烈要求中共政府提供被強制失蹤的維族人情況。迪里夏提表示,2008 年7月18日,當局指控和田巿大巴扎十字路口「吐魯帕爾音像店」非法録制宗教反動光碟,當局查封該店鋪,並扣押店主,至今仍無消息。

迪里夏提又指,2009年6月30日,當局指控當地古江南路一間移動公司手機代辦店,使用電腦內藏有阿拉伯語古蘭經共14個文件,經文內容長約八個半小時,該店店主被扣押後,至今沒有消息。

就網吧店主被判刑,中國法律學者王友金認為,從該店主的所為,根據當地法律,「煽動分裂國家政權罪」是成立的,但是量刑過重。他說:我相信擁有這種宣傳品而判無期徒刑,顯然過重,他沒有組織也沒有行動,那樣判無期徒刑實在太重。

王友金又指,這類案件應該可以公開審理,新疆當地可能較落後,法制不正規,大部分案件秘密審判。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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