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注釋:
1. 擅:擅自主張,任性而為。
2. 茍:如果。
3. 子道:為人子之道。道,道理、法則。
4. 虧:虧損、欠缺。
5. 私藏:私自藏起,佔為己有。
譯文:
事情雖然細小,不可不稟明父母就擅自作主;如果任性而為,有虧做人子女的本分。物品雖然微小,不可私自藏起;如果佔為己有,會使父母親感到羞愧、傷心。
參考故事
陶母還魚責子
陶侃(kǎn),東晉名將,父親早死,幼年家境貧寒,母親湛(zhàn)氏靠織布供他讀書,而且很重視陶侃的品德修養。
陶侃年輕時在江西潯陽縣當縣吏,監管捕魚之事。他派人送給母親一罐醃(注)魚乾,母親將原罐退回,並寫信責備他:「你當縣府官吏,拿官家物品送我,以為我會高興嗎?這是在增添我的憂慮呀!」
之後陶侃所到之處,都以清廉盡責而受人稱讚。後來為征西大將軍,封長沙郡公。
註:醃(yān),用鹽浸泡食物,避免腐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