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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孩童教養書:弟子規(4)事雖小 勿擅為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注釋:
1. 擅:擅自主張,任性而為。
2. 茍:如果。
3. 子道:為人子之道。道,道理、法則。
4. 虧:虧損、欠缺。
5. 私藏:私自藏起,佔為己有。

譯文:

  事情雖然細小,不可不稟明父母就擅自作主;如果任性而為,有虧做人子女的本分。物品雖然微小,不可私自藏起;如果佔為己有,會使父母親感到羞愧、傷心。

參考故事

  陶母還魚責子

  陶侃(kǎn),東晉名將,父親早死,幼年家境貧寒,母親湛(zhàn)氏靠織布供他讀書,而且很重視陶侃的品德修養。

  陶侃年輕時在江西潯陽縣當縣吏,監管捕魚之事。他派人送給母親一罐醃(注)魚乾,母親將原罐退回,並寫信責備他:「你當縣府官吏,拿官家物品送我,以為我會高興嗎?這是在增添我的憂慮呀!」

  之後陶侃所到之處,都以清廉盡責而受人稱讚。後來為征西大將軍,封長沙郡公。

  註:醃(yān),用鹽浸泡食物,避免腐壞。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世界之門書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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