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民們發起的「中國茉莉花革命」,已被政府扼殺在萌芽之中,不僅大批異議人士和維權律師被短期監禁或軟禁,而且,還先後有三個人被拘捕,於是,我們知道了本次「茉莉花革命刑拘第一人」——「渺小」的名字,因為她是在哈爾濱市下屬的呼蘭區出事的,由此,我想起了黑龍江省的「呼蘭大俠」。
海外媒體報道說,「渺小」是她的網名,她的情況目前有了比較詳細的消息。據梁小軍律師的微博留言,網友「渺小」真名叫梁海怡,是廣東省從化人。其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在2月20日之前「把境外網站有關茉莉花革命行動的消息,轉帖至境內網站」。「渺小」平時主要通過QQ與朋友與網友聯繫交流。
在此之前,海外某網站的一篇報道曾說,「渺小」被捕的原因,是因2月20日下午5時在哈爾濱市政府門前的廣場上,向聚會的群眾慷慨演講,她提醒人們保持清醒,爭取自由,人權和平等,這時,她被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抓獲。博訊在隨後的報道中,曾經引用過這種說法,但又確定有誤,便再次做了更正,不論情節如何,她被刑事拘留無疑地與「茉莉花革命」和呼蘭區公安局有關。
由於呼蘭縣是作家蕭紅的故鄉,筆者以前曾多次到呼蘭區採訪,對那裏的社會政治經濟形勢有比較深入的了解,並且,與地方官員及公安部門亦相當熟悉,我奉勸他們要克制而慎重地處理「渺小」案,要本着對歷史和人民負責的態度,和事實求是的精神,尊重和保護人權,儘快地讓「渺小」恢復自由,如果,他們確有強勢的警力和充沛的幹勁,倒是應當把多年來積壓的「呼蘭大俠案」偵破。
我舊事重提,毫無惡意,我認為,「渺小」用文字所表達的聚會抗議的願望,其基於中國社會多年積累的始終未能解決的矛盾,試問,「呼蘭大俠」的傳奇故事是偽造的嗎?他為什麽光殺警察,不殺老百姓?為什麽,他殺了警察,從來不動錢財?當地老百姓說得好,警察太霸道了,他才替天行道!。。。。。。儘管如此,筆者依然認為,「呼蘭大俠」觸犯了國家法律,是犯了死罪!(阿波羅網編者按:「呼蘭大俠」殺死的警察如果惡貫滿盈,當然無罪。)然而,警察作惡多端,激怒了老百姓,難道這不是普遍存在的事實嗎?總之,警察治國是專制統治者的慣性思維,而警察橫行是政府腐敗的集中的典型的表現,它的根子還是延伸在一黨執政的僵化體制里。不改革沒有出路。
唯其如此,「渺小」才是偉大的,她與「呼蘭大俠」的不同之處是實質性的,她根據憲法賦予公民的遊行示威,言論自由的權利,勇敢地利用現代化的通訊工具,傳遞了鼓舞人心的消息,凝聚了社會底層民眾的共識,以和平民主非暴力的方式,表達善意,推進改革,何罪之有呢?
她不過是一個茉莉花般的弱女子,思想上酷似三十年代的理想主義作家蕭紅,其手無寸鐵,只持一機,纖纖細指,輕輕彈出,轉動着善良的願望,表達了民眾的心聲,其盼望的願景,不過是溫家寶所承諾的政治體制改革,她既沒有舉起標語,也沒有呼喊口號,更沒有說推翻中共的領導,如此溫文爾雅,錯在何方?罪在何處?當局何必如臨大敵,驚惶失措呢?難道呼蘭區公安局希望人民不學「渺小」,而再起「大俠」嗎?我真的為呼蘭區的公安局感到恥辱和羞愧!
據報道,2月19日下午3點,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警察找到了「渺小」,把她與已離異的先生一起帶至其前夫單位保衛處接受調查,直到20日晚8時許才告一段落。晚上8點半左右,前夫獲釋,而「渺小」被帶到呼蘭區公安分局,晚12時左右,她被戴上手銬送至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關押。21日下午,其前夫簽收了《刑事拘留通知書》,他說,指控「渺小」的罪名竟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警方稱,他們依據的是刑法條文第105條。至此,我們已經明白了:中共慮及兩極分化,民怨激憤的形勢,特別是中東民主化浪潮對國人的影響,決定抓捕幾個典型人物,恐嚇群眾,以殺一儆百,維護統治,故此,「渺小」成了替罪羊。
悲哉!黔驢技窮,歷時十幾年,找不到「呼蘭大俠」的公安局警員,卻在一瞬間就抓捕了弱女子「渺小」,其效率之高,令世人驚嘆!他們並以虎狼之勢,給 「渺小」戴上手銬,把她關進看守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重罪加以制裁,等待她的或許是漫漫的刑期,和無望的冬夜,但愚蠢的中共忘記了一個基本的事實:這一荒唐的鬧劇發生於呼蘭河邊,它等於告訴中國的老百姓莫學「渺小」,請學「大俠」!那麽,其顛倒黑白,枉法追訴的專制統治能維護長久嗎?
2011年2月24日於多倫多梅西學院。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