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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樹之戀》作者不滿 電影硬傷不下100處



  
《山楂樹之戀》劇照。


  張藝謀導演的新片《山楂樹之戀》自本月上映以來話題不斷。有觀眾認為,影片中老三和靜秋的戀情打動人心,也有不少人覺得,張藝謀為了純情而純情。電影改編自艾米的同名暢銷小說,電影上映後,艾米一直沒站出來發表看法。經過多次溝通,艾米終於在前天答應接受專訪,艾米表示,由於她身在加拿大,無法在影院觀看該片,有網友把《山楂樹之戀》在網上的觀看地址發給了她,她已於近日看了,並表達了對電影《山楂樹之戀》的看法。

  硬傷說

  我找到的「硬傷」不下100處

  這兩天,我花了不少時間把電影《山楂樹之戀》看了幾遍。首先是不間斷地從頭看到尾,感受該片的氣場;然後看第二遍,主要追蹤故事脈絡,看看發展線索是否清晰;第三遍,一個片段一個片段地看,邊看邊按「暫停」,記下那些「硬傷」;最後一遍,注意力集中在人物刻畫上,看看人物是否具有個性特徵。

  具體情況我會專門分析評論,今天只透露一點:我找到的「硬傷」不下100處。我說的「硬傷」,不考慮是否忠於原著,也不包括見仁見智的問題。比如原著中歡歡是男孩,但電影裏改成了女孩,這個不算「硬傷」,因為歡歡是男是女不影響故事的發展。所謂「硬傷」,就是不合事實,不合邏輯,不合人物性格,自相矛盾的地方。我是以做學問的態度來看這部影片的,我也希望那些準備反駁我的人以做學問的態度來反駁我。

  權利說

  我眼裏只有真理,沒有名導

  電影開拍前和開拍初,媒體爆出了一些劇情和演員人選,我為此寫過幾篇博文,指出了存在的問題。看不慣我這樣做的人很多,但還沒有誰駁倒過我。這些人駁不倒我,就拿「權利」說事。

  最早拿「權利」說事的是電影編劇之一的顧小白,他在幾個月前對記者說: 「 既然她已經把版權賣了,怎麼改就跟原作者無關了。」對他的這個說法,我已經在4月做出了回應:我賣的是改編權,而不是發言權。你改編得不好,我這個原作者當然有意見。

  把這個「權利論」發揮得最霸道的是《山楂樹之戀》電視劇導演李路,他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在精髓上會尊重原著,但她(指原作者)沒有權利來評價電視劇,有權利的,是觀眾。」這個說法就更無知更可笑了。他可以不接受我的批評,但他無權剝奪我評論電視劇的權利。

  我眼裏只有真理,沒有名導。最叫人大跌眼鏡的是張藝謀居然也發表了類似言論,他在接受採訪時說:「說白了,電影如果要拍得和原著一模一樣,她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不要賣版權了,二是她自己來拍。如果沒達到這兩個條件,說什麼也沒用。」我從來都沒說過電影要拍得跟原著一模一樣,因為這本書已經紅了好幾年,很多人連裏面的對話都記住了,如果改動太多,會使人產生虛假的感覺,肯定會引來一片罵聲。

  反駁說

  網友用一句話砸翻了張藝謀

  有人說《山楂樹之戀》就是我的孩子,我當然不願意別人亂改我的孩子。還有人惡毒地說:「什麼樣的爛女人才會賣掉自己的孩子?」我覺得說這話的人連最基本的比喻都不會。你可以說小說《山楂樹之戀》是我的孩子,但電影《山楂樹之戀》並不是我的孩子,我賣掉的只是改編權,而不是我的小說。小說仍然在我手裏,不會因為拍了電影就變成了張藝謀的小說。

  有位網友用一句話砸翻了張藝謀:張藝謀如果不想原作者評論自己的電影,他只要具備一個條件就行:不要改編別人的作品來拍。最後,我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相關內容來結束:「著作權人許可他人將其作品攝製成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視為已同意對其作品進行必要的改動,但是,這種改動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揚子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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