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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凱:刑法學泰斗馬克昌你為什麼不懺悔?

已經年過八旬的號稱刑法學泰斗的馬克昌教授果然出語不凡,「鄧玉嬌刺死官員案」中,我國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克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獨家專訪時,其發言雷倒眾生、振聾發聵,以下下簡評一二。
    
    
    問:被告人鄧玉嬌為了制止鄧貴大侵害的防衛行為,有人認為是正當防衛,法院判決認定為防衛過當,您認為怎樣認定是正確的?
    
    答: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鄧玉嬌的防衛行為是防衛過當,是正確的,.......。至於是認定為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關鍵在於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從事實看,鄧貴大的侵害行為不是很嚴重,並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權利,鄧玉嬌卻用刀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害致死,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而難以認定構成正當防衛,而應認定構成防衛過當。
    
    看完這一段,忽然有一種想罵街的衝動。無奈出去散步兩個小時,才回儘量平靜的寫這篇文章。鄧大貴三人將一個柔弱的女子逼到了角落裏,幾次推到在了沙發上,很強制的性服務(用通稿來說是陪同洗浴),這幾個人像惡狼一樣的撲向這個小女子,鄧玉嬌開始還是用腳踢沒有用,最後無奈之下隨手拿出刀。而這一切,在見多識廣的馬克昌教授看來侵害並不嚴重,想問問這位老人家,這樣的一位柔弱的僅僅21歲的女子來說,怎麼才叫嚴重。難道鄧大貴得逞才叫嚴重?用我們基本的常識就可以判斷,鄧玉嬌不這樣阻止,強姦即遂幾乎是必然。而在馬老看來不是很嚴重,一個女孩子的貞操在馬老看來居然不是"重大人身權利"?之後,馬老的語言就更雷人了,鄧玉嬌「卻用刀」防衛。看來這個女子在被強姦的時候用隨手碰到的刀也超出了馬老的容忍範圍。馬老先生,我真的才疏學淺,你告訴我應該用什麼?你告訴我什麼不過當?在一個陰暗的角落裏,幾個男人圍着一個弱小的女子,面連橫肉,大腹變變的朝着這個小女子淫笑,朝着這個女子撲過來,用腳踢都踢不開,不用刀,是不是應該和他玩玩躲貓貓。或者那報紙,礦泉水瓶之類?
    
    夜深人靜,忽然覺得恐懼。這位馬老先生的話讓我一個冷戰。老先生,你的學識真的超出了我的理解,然而,「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它告訴我們法律是需要符合一般正常人的基本常識的。忽然想到伯爾曼的話:「沒有信仰的法律將淪為僵條」,我不知道馬老的這套高深理論的出處,只是覺得莫名奇妙的恐懼。一種如入冰窖僵死的感覺。
    
    馬老,通過看你在網絡上的介紹,您著作等高,足以讓我自形慚穢,然而我以為:在沒有公義和愛為基礎的學識大概帶給這個世界的會是災難。您已經年過八旬,到了需要反思人生的年齡,盧梭、奧古斯丁在晚年時候,都是通過懺悔來實現自己的最後生命輝煌的,我以為:你也應該懺悔,在自己的生命中,淵博的知識是否代替里您心底的善良與公義?
    
    願上帝祝福您身體與心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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